Re: [問題] cantwo瑕疵衣

看板consumer作者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時間17年前 (2009/02/19 18:1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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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的推文..原PO不認同..而且認為我作服務業死定了.. 那換的方式吧..今天我們換民法篇..很簡單... 結論先給你..我認為店家不用為這件衣服負責和退貨 就算他是真的瑕疵..店家一樣有權拒絕退貨 更何況目前是不是瑕疵還有待討論.. 當然..你要走情理外的作法不該我的討論之中 民法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先看紅色字.. 那段的意思是..你買了衣服..就該盡快依一般的程序 去檢查你買的衣服有沒有問題..如果有你要立即告知賣你衣服的店家 在看深蓋色的字 如果你自己..也就是買方..自己偷懶.. 而未檢查衣物或是未立即向店家反應瑕疵的問題 (很明顯的..去年十月到現在...時間上.....) 換淺藍色的字 除非你所謂的瑕疵的問題是一般的檢查所不能發現的瑕疵 (也很明顯的..你自己的說法上來看..你所謂的瑕疵非常明顯才對) 換綠色字吧 那法律上會認同你接受該件你所謂的瑕疵的衣物 而失去了對瑕疵衣服原本可能能夠要求的退或換權利 (下次記的檢查清楚在付錢...) 簡單說.. 物品是不是瑕疵在這時不是重點了 有沒有發票更不是問題了 因為法律上..店家本來就有權利拒絕你的退換貨要求 就算他是真的瑕疵品也一樣.. ※ 引述《finer (我要更向前進)》之銘言: : 事情這樣的 : 十月左右去逛百貨公司 : 看到專櫃在特價 二件六百 : 當場就跟櫃姊要求 : 只想買一件可不可以算三百 : 答案是可以 : 不過沒有發票 : 那 : 當下就買了一件白色毛衣 : 由於是過季特賣 : 所以回家也沒有立刻穿 : 直到最近 : 拿出來穿才發現衣服有嚴重瑕疵 : 就是 毛衣的內裡才有的內線出現在外面 : 裡面反而看起來是正面 : 可是標籤在正確位置 衣服的樣式也是正確的 : (抱歉 我形容得不知道能不能理解) : 第一次穿出去我就以為我穿反了 : 發現  欸 不是耶~是衣服有問題 : 然後又被櫃姊說你的衣服是不是穿反了 : 就跑去問canwtwo的小姐 : 他一看之下 : 也是脫口說 衣服穿反了啦! : 可是他又仔細看  又凹說 可能是特殊設計 : 不過因為超過七天期限早就不能換貨 : 但衣服有瑕疵也不是我願意的呀 : 請問板上大大會怎麼要求該櫃給予合理賠償?? : 如果說 : 給個什麼生日禮券的 : 還是什麼的 : 還是有更好的方法呢? : 感謝賜教 --------------------------------------- 如果..我能開賭盤.... 那我一定會開個我會不會被水桶的賭盤來開賭...... 為什麼....因為我想造福鄉民................... 聰明的你..一定知道該賭那一邊才對...你說是吧.... PS:記的回推文時....保持一下理性....多想一下在回.... -- 黑暗籠罩大地之前,蒼天總是會降給人間更多光采, 就正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 這就是人生,如果你真的已經能了解人生, 你的悲傷就會少些,快樂就會多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6.134

02/19 20:15, , 1F
早點PO出法律條文我會開心點
02/19 20:15, 1F

02/19 20:18, , 2F
不必你酸近視太深或忘了戴眼鏡
02/19 20:18, 2F

02/19 20:19, , 3F
PS:記的回推文時....保持一下理性....多想一下在回....
02/19 20:19, 3F

02/19 20:19, , 4F
這句話你幾留著用吧
02/19 20:1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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