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雄新思維英語...能解約嗎??

看板consumer作者 (青色羽毛)時間15年前 (2008/11/05 12:1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luePlume (青色羽毛)》之銘言: : 前幾天在高雄站被一個人欄下來問要不要學英語 : 我回答要後就被他帶去一個想房間 : 這時換了另一個人來介紹他們的光碟 : 然後莫名其妙的填了一份一次付清的15800的約 : (基本都是他們自己填的,但我有簽名) : 還拿了一份光碟和上課證等等的回家 : 但回家後越想越不對 : 現在想要解約 : 而且時間還在7天內 : 能用訪問買賣的理由用消費者保護法19條要求解約嗎? 不知我存證信函這樣寫行不行 本人XXX於民國XX年XX月X日路經X XXXX時,由貴公司服務專員未經邀約主 動上前推銷貴公司之產品,在本人無意願及 無經驗且趕時間之狀況下,不及細查而遭強 迫推銷,因此簽下訂購單,訂單編號XXX XXX,並於當日暫付訂金新台幣九佰元整 。今本人特以書面解除此買賣契約,貴公司 不得以已違契約審核期及任何理由拒絕解約 。﹝且當初亦無給予契約帶回審核﹞依據消 保法第十九條之適用,此契約之成立屬訪問 買賣,至今未滿七日,本人在此聲明解除此 次訪問買賣契約,另本人之郵局轉帳之同意 書,請貴公司主動向郵局申請終止。 另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 第五條規定,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人資料請 儘速刪除,以上聲明,請貴公司於近期內回 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77.185 ※ 編輯: BluePlume 來自: 218.165.177.185 (11/05 12:19)
文章代碼(AID): #194HwM3a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94HwM3a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