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售票員訂錯票卻要買票者自認倒楣?
※ 引述《yfh (重拾吉他^^)》之銘言:
: 上次我姐訂票,從台南訂到「斗南」(非常確定是講斗南),
: 售票員耳朵不好聽成是到「斗六」,結果我姐看到票請他修改,
: 他還很兇的說退票要加錢,妳就照這樣坐,在斗南下車就好,
: 完全是自己沒錯的態度。
: 上星期我去訂票,我非常肯定說去程是12/31的莒光,回程是97/1/1的復興無劃位票,
: 因為是第一次訂來回票不太清楚票根上的寫法,
: 我還有特別拿回程票問售票員是不是1/1當天再去劃位即可,他還說「是」,
: 一副就是我很煩,要打發我趕快走的模樣。
: 結果我昨天回程1/1要去劃位,售票員跟我說那票是12/31的日期已經過期,
: 我要搭的班車已經快來了,只能再重新買票。
: 回家想想真的蠻氣的,我明明就有講日期,也有詢問,
: 為什麼那個售票員搞錯、講錯卻要我自己承擔損失?
: 我姐說不用去爭了,因為他會說我自己沒有檢查清楚。
: 難道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有沒有比較有效的申訴管道呢?謝謝回覆。
台鐵去回票的規定
一、非對號列車:
(1)乘車區間80公里以內者,去回程聯均限發售當日有效。
(2)去程聯乘車區間未滿300公里者1日,300公里以上未滿600公里2日,600公里以上3日有
效。
(3)回程聯有效期間以去程有效日期加1倍後再加1日,但80公里以內仍限發售當日有效。
二、各級對號列車:
(1)去程聯限乘車當日當次車有效。
(2)回程聯未劃訂日期座位者,80公里以內限去程乘車當日有效,81公里以上限去程乘車
日起15日內有效;劃訂回程之日期(可劃訂日期範圍:80公里以內限去程乘車當日,81公里
以上限去程乘車日起15日內)座位者,均限當日當次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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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