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健身房服務未使用能否中止契約?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六、(終止契約及其效果)
雙方得終止契約。
消費者契約終止時,企業經營者應就消費者已繳費用依下列方式之一,扣除一定費用後退
還:
□一、依簽約時單月會籍使用費用 元乘以實際經過月數(未滿十五日者以半月計,
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二、無法提供認定簽約時單月會籍使用費用者,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還消費者已繳之
費用,作為退費金額,企業經營者得依退費金額百分之 (不得逾退費金額之百分之二
十)收取手續費,以補償企業經營者所受之損失。
雙方未為前項約定時,以最有利消費者權益之計算方式為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業經營者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還消費者已繳之費用時,不得向消
費者收取任何費用:
(一)企業經營者依契約所提供服務或設備上缺失,經主管機關命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二)企業經營者單方要求終止契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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