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快被華航氣死了~有關飛機延誤

看板consumer作者 (shockresist)時間19年前 (2007/01/27 11: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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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6/12/13/91-2027289.htm (摘錄部份原文) 今年1月22日東京出現罕見大雪,造成日亞航東京飛抵台灣傍晚6點55分的班機延遲起飛, 日亞航卻沒有立即通知旅客,反而讓旅客在機場痴痴的等。飢寒交迫的旅客全都擠在候機 室取暖,跟難民營一樣,航空公司7個小時後才在半夜陸續提供毛毯和食物,這樣不尊重旅 客的做法,讓53名乘客在回國後連署求償,經過將近一年,法院做出判決,日亞航要賠償 每旅客精神損失7千元,總共37萬1千元。 === 另外 http://www.ttnn.com/cna/news.cfm/050218/114 <<歐盟新規班機延誤須賠償>> 根據歐洲聯盟今天(2005/2/18)生效的最新規定,使用歐盟境內機場 的航空公司,若有機位超額訂位、航班長時間延誤或取 消情事,將須賠償旅客損失。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作成 這項最新規定,以期緩和歐盟廿五國境內搭機旅客因上 述狀況造成的緊張,但經營陷入苦戰的航空公司對此規 定則迭有怨言。根據這項新規定,如果航空公司因為超 額訂位無法給予購票乘客機位,必須賠償旅客最高六百 歐元(約合新台幣兩萬五千元)。航空公司必須提供班 機嚴重延誤或取消的乘客飲食,若有必要,提供住宿補 償。若干情況,航空公司必須給予乘客退費或安排搭機 返回起飛點的選項。歐盟運輸委員會主席巴洛特說,隨 著歐盟境內航空旅行蓬勃,需要有新規定適當保護乘客 權利。該委員會發言人也說,這項新規適用班機來往歐 盟境內的所有航空公司,無論公司註冊國籍為何,所有 預定班機和包機,包括平價航空業者都適用此項規範, 非歐盟的外國公民也能享有新規定的補償利益。若因航 空公司疏失造成航班取消,公司必須賠償乘客,若因為 天候惡劣、安全警戒或罷工而取消航班,則不予賠償。 ======= 目前國內應該還沒聽過有類似歐盟的明確規定可以求償 依你文中所敘 華航事後接受收據請款給付相關支出 但當場可能沒有處理的很好 或許你可以考慮召集一些同班機的人 向消基會申訴先 不然就是你可能要比照第一篇報導的作法 提出訴訟(不過這件事耗日費時) 主張機件故障並非不可抗力之因素 加上華航現場處理不當 去請求除了食宿外的精神補償 不然 我看很難憑一己之力去跟華航argu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4.237 ※ 編輯: shockresist 來自: 61.230.84.237 (01/2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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