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7-11未搜身但要求顧客掏口袋證明未偷竊

看板consumer作者 (認真過好每一天)時間19年前 (2006/12/15 19:34), 編輯推噓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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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太了解法律 不過我覺得如果是我 確實它叫我掏出口袋 可以不算搜身 不過我覺得有點像是被脅迫 或是說要脅 或是身體不能自我控制(一時間忘記了) 我想應該這樣的法律是有的 當時如果可以拍到你妹的表情是很錯愕的 我想你們應該就很站的住腳 就反過來告訴店裡要報警 請他們將錄影帶保留 我想如果是好的店家 就應該會對你們賠償吧 如果是壞的店家 會銷毀錄影帶 PS:整各過程在用自己的數位相機拍下 證明你已經告訴店家要他們保留錄影帶 事後如果錄影帶不見了 那你們應該還是很站的註腳 ~~PS:說要報警 其實只是想要唬對方 畢竟報警起來 很累的 可是可以讓對方感受到 你不是說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52.142

12/15 20:04, , 1F
我有疑問如果是真的有偷竊行為那店家就真的什麼都不能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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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59, , 2F
店家有看到"偷的動作"可以當現行犯逮捕,不然只能報警
12/15 20:59, 2F

12/16 17:09, , 3F
如果我是店家~~整各過程叫他把東西拿出來~~會用數位相機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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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0, , 4F
或是請他在櫃檯翻出口袋~~因為櫃檯是有攝影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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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事前報警~當對方拒絕翻口袋~~則請警方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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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時要留住對方確實是一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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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對方不配合又想當場走~~如果強制留下對方(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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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3, , 8F
應該店家是有犯下"身體不能自主(我忘了)"的罪(如果真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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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4, , 9F
店覺得行為怪怪的~就要報警~這樣警方來的時間才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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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立即承認罪~~且你也想算了~~警察也應該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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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7, , 11F
但是店家絕對不能夠私下要求理賠~~否則也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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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7, , 12F
當然警察如果很想要案件~~也是有權利的抓著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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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18, , 13F
因為犯下刑法~~即使店家想要了事~~警察不想~~店家也沒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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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店家不用可憐現行犯~~如果他不做事~也不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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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勉強店家就求求警察犯人吧~~不過這樣的腳色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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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20, , 16F
但是基本上應該不會遇到這樣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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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7:20, , 17F
因為大家都是勸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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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WeXDlB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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