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辦門號可攜先繳空機價 過件完成再退差額?
你要用原號轉靠他行,先確認一下自己原本的電信公司合約是否到期?
是否有違約金或其他手續費要繳?
現在門號都可攜(轉他家電信),問題是自己是否能接受違約金的數額?
比較建議的方式是門號先確定轉定了再買手機吧~
如果你實在太喜歡那支搭配他家電信門號的手機,手邊的手機又無法使用,一定要先拿到,
那麼就要確認好,如果門號轉不成,過件失敗,手機價格又是多少?是否願意接受?
(還有查一查網路對新手機的評價及使用心得,都可避免一些未知的麻煩)
通訊行給的任何承諾,都要白紙黑字寫清楚,還要有店長+店印蓋章確認.
而且要加上期限,例如95/12/5前若無法過件完成即如何云云.
常看到有人買東西,但店方無現貨,消費者付了錢拿了收據卻苦等無貨,
如果能加註~指定日期無法供貨,即應退訂兩倍.
這樣店家就不敢亂收訂金,亂給承諾了.
※ 引述《ppandmm (筱薇NN)》之銘言:
: 今天到通訊行看手機.
: 最後決定要用門號可攜.
: 但店員告知
: 要門號可攜我要先跟妳收空機價9800元
: 手機價6000元全配
: 等過件完成再退妳差額3800元
: 疑問.....
: 1.門號可攜真的都要先付空機的錢??
: 等過件再退費嗎???
: 2.真的會退嗎???
: 3.需要跟他白紙黑字寫清楚什麼嗎???
: 4.還是直接買空機算了....
: 有誰有經驗.請說說.....
: 急急急.......
: 會是騙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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