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存證信函-傢俱展X克-不滿意可全額退?

看板consumer作者 (購物狂 >"<)時間19年前 (2006/09/10 14:29),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我家閃光之前參觀世貿傢俱展(8/12) 當天就跟一家傢俱公司付了六萬八的訂金 後來回家查網路之後 發現這家公司竟然是家惡名昭彰的傢俱店 (還好當初我家閃光有請業務在收據上寫"可全額退費"之字樣) 之後我們也有到該門市參觀 但商品我們都不是很滿意 (他們自稱的進口貨 竟然是大陸製的.....) 幾天後我們通知之前簽約的業務 告訴他我們要取消訂單 但是他以人不在台北的理由 沒跟我們連絡 後來我們直接找經理 也請父母一起到店裡跟他們"談判" 這樣來來回回有一兩個禮拜了 感覺這家店一點解決的誠意都沒有 一直用拖延戰術 實在是忍無可忍 所以決定明天要寄出存證信函 以下是我參考精華區範本寫的存證信函內文 希望善心人士可以幫我看一下是不是還ok 因為時間有點趕 (快要到30天的合理期) 在此先謝謝各位了 ^^ ---- 本人於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參觀台北世貿國際家具建材大展, 由貴公司業務經理王00向本人推銷而訂購成家專案乙套, 訂單編號000000,今本人欲取消此筆買賣, 依消保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買賣契約; 因收據上由王00業務所親自填寫[如果至現場,商品無滿意可退全額訂金]之字據, 本人於八月十八至00內湖門市參觀後 發現商品不甚滿意, 故貴公司應退還本人已繳交之訂金新台幣陸萬捌仟圓整, 請貴公司於文到三日內將此筆款項匯入xx銀行xx分行帳號xxxxxxxx, 另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 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人資料請儘速刪除,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切勿複製。 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 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9.110

09/10 17:11, , 1F
副本請寄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內湖是台北市對吧?)
09/10 17:11, 1F

09/10 18:06, , 2F
1.OK~謝謝 2.是的 ^^
09/10 18:06, 2F

09/12 19:41, , 3F
小聲問:是X克嗎?
09/12 19:41, 3F

09/16 09:23, , 4F
樓上的您真內行!!!
09/16 09:23, 4F
文章代碼(AID): #150x2lxA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50x2lxA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