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急問]關於健身房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 引述《runawayfrom (小惡魔)》之銘言:
: 上星期於某家健身中心加購延長會籍,發票日是開在6/27。
: 但是到目前為止,我都還沒拿到關於這個加購產品的相關資訊,
: 包含臨時卡、使用手則、或者與該健身房使用的相關產品說明。
: 而且經手的業務將我的卡片開卡日設定於7/9,
: 也就是說,目前我所使用的是我以前舊的會籍,
: 而新會籍的產品我尚未開始使用。
應先確認下列事項
1、所謂加購延長會籍,是訂定新契約或原有契約之續約?
2、原訂定之契約是否有退費之條款,其約定為何?
3、若為原契約之續約,解釋上似無審閱期或解除契約之可能,僅為終止契約
: 在這種情況之下,七天的產品鑑賞期,到底應該從何時算起?
按照健身房的定型化契約,可在繳交入會費後至少15日以前解除契約
所以並非是7天
但若為續約,似不能解為適用上述之規定
而應認為係終止契約之效力,依契約之退費條款分別適用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30.22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