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 後悔拍照訂金要得回嗎?經紀公司應徵工作

看板consumer作者 (深呼吸)時間19年前 (2006/06/02 13:08),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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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對當sohw girl有興趣 於是去某家經紀公司面試 (星期六) 對方主管就拿出一張合約 照著合約一一為我解釋後 叫要我簽名(包刮需要自費拍宣傳照) 當下其實我很不願意 可是我比較不會拒絕 加上他又講了一小時 我不好意思 所以就付了4500的訂金 拍照當天要再付4200 (星期四) 可是回來我馬上後悔 星期一立刻打電話去 可對方說沒辦法退任何一毛錢給我 因為他們有開一張收據 此據一開恕不退費 可是我什麼都沒得到 對方也沒啥損失 請問我的4500真的就要不回來了嗎 我已滿20歲了 對方只說有跟台北某攝影公司合作 衣服啥的也都是要自己準備 錢他們只是代收 收到馬上就匯給攝影師了 所以無法退(不信><) 收據是經紀公司開的 從頭到尾都是經紀公司的說詞 沒看到攝影公司的任何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226.38

06/02 13:31, , 1F
滿二十歲了沒?
06/02 13:31, 1F

06/02 13:45, , 2F
是否有提供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之審閱期?
06/02 13:45, 2F

06/02 13:46, , 3F
收據是攝影公司開的或經紀公司開的? 請按大E修文補充之.
06/02 13:46, 3F
※ 編輯: breathee 來自: 61.225.60.145 (06/02 17:35)

06/02 21:10, , 4F
跟工作相關的應該也可以找勞工局協助,或上網全民消保會申訴
06/02 21:10, 4F

06/02 23:25, , 5F
大概可以推知是沒有給任何審閱期了 依民法247-1 就無效了
06/02 23:25, 5F

06/02 23:26, , 6F
我想可以適用民法247-1第4款的規定吧
06/02 23:26, 6F

06/06 02:45, , 7F
建議參考板文:寫真館拍照(攝影)的訂金~去函表示退訂吧!
06/06 02:45, 7F
文章代碼(AID): #14VyVFlC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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