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網拍購物糾紛-企業經營者之定義

看板consumer作者 (請問甚麼)時間18年前 (2006/05/14 19:0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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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innature (rain)》之銘言: : 雖然只有200元...可是我不甘心啊 : 我不是故意不買 也很有誠意補償刊登費啊 : 還是我只能自己先買下來再轉賣... ORZ : 請大家給我點意見 : 這是賣家的網址 :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22908530?rr=1637100044 : 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 以該賣家的拍賣記錄而言 似乎是專賣服飾之商業經營者,也有幾筆內衣的販賣記錄 依照消保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企業經營者之定義 係採廣義之解釋,只要有營業行為,不一定以營利為目的,即為企業經營者 亦即有反覆持續實施之業務行為,則足當之 因此該賣家應符合企業經營者之定義 則此為郵購買賣 符合七天猶豫期之保障 於收到商品後七天內為書面之解除契約表ꔊ 即得解除契約 當然為收到商品前亦得提前解約 所以妳可以依照上述理由,希望能退訂金 不然就請消保官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06.19

05/14 19:19, , 1F
法官也上PTT?
05/14 19:19, 1F

05/14 22:28, , 2F
magecandy的推文是什麼意思? 是指foone大是法官嗎!? 大驚!!
05/14 22:28, 2F

05/14 23:05, , 3F
有聽說要考...考上了嗎? 恭禧先~
05/14 23:05, 3F
文章代碼(AID): #14Pm-HcB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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