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消基會主張:展場購物適用七天猶豫期

看板consumer作者 (飛俠阿達)時間18年前 (2005/12/26 21:4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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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消基會和消保會是不同的喔, : 消基會是民間基金會, : 消保會是政府機關。 : 消基會 http://211.78.163.128/index.aspx : 消保會 http://www.cpc.gov.tw/ : (查到的網址是這樣,但開不起來,消保會真頗腳 -.-) 之前聽說一個案例(某親戚的親戚 無血緣關係) 跟 建商 買房子(不是仲介喔) 建商通常都有聘請專門人員寫合約 所以通常找不出什麼問題 然後買的人簽約也付訂金 跟第一期的金額 共約五十萬後 因為某些因素想要反悔 但建商說不給賠 因為契約就是這麼訂定 很可惜...得知這件事情已經超過七天了 所以不適合七天猶豫期的法則 故無法要求索賠 可能只得找民代以柔性關說了... 但如果是在七天之內 去跟業者要錢 可以要到 若是不給 可求助政府消保會 寄存證信函 確定我是在七天內反悔 但業者不予理會 這樣在法律上才站得住腳... ps1:有時候很多一般人都不知道法律 埃 法律真的是保障給懂得的人 但不管怎樣 一有消費糾紛 趕緊求助 避免延誤黃金救援時間~ 小弟也是因為這次事件才知道有 猶豫期 這檔子事~ 或許很多事件都只是小錢 但真正發生大錢糾紛時 要是能知道法律 那麼該是多麼重要~ ps2:當時事件發生時 剛好有親戚做房仲業 所以有相關經驗提供建議 不然根本不知道怎麼樣處理 嗯嗯 希望給版友一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93.130 ※ 編輯: highjack 來自: 61.225.93.130 (12/26 21:48)

12/26 23:06, , 1F
我想這跟七日沒有任何關係
12/26 23:06, 1F

12/27 01:57, , 2F
比較重要的是契約審閱期..不動產買賣契約審閱期為5日
12/27 01:57, 2F

12/27 08:28, , 3F
是阿...應該是契約審閱期~~不是猶豫期喔
12/27 08:28, 3F

12/28 22:59, , 4F
感謝樓上兩位大大說明 XD 買房子真的要小心阿
12/28 22:59, 4F
文章代碼(AID): #13h_B59b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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