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樂章連奏

看板clmusic作者 (スタン・ハンセン)時間18年前 (2006/04/01 01:04), 編輯推噓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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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shan (容易受傷的啄木鳥)》之銘言: : 該怎麼演奏應該看曲子的風格和氣氛而定 : 不是在這裡BBS上面跟你嘴砲兩句就可以下結論的 : 我想這個基本的常識閣下應該是...,沒辦法理解吧! : 畢竟拿過樂器的人才比較能夠體會出箇中的奧妙。 台灣的音樂教育不算發達 所以把音樂欣賞變成了專業主義 認為只有學樂者 學演奏者才能真的懂音樂 懂欣賞 而習樂者也因為自己擁有這樣的"專業"為榮 然後以教訓別人為樂 你就是這種惡例! : 請注意,我文章是用"比較級"的程度去書寫, : 要罵人之前請先把文章看清楚。 : 連這種精確度都做不到的話, 比較級不能代表沒有爭議 有爭議就代表無法權威 這不是簡單的事實嘛 : 是蒙蔽了嗎? : 我看你連被蒙蔽的機會都沒有就在那邊跟人家討論來討論去。 : 所謂學習三步驟,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 : 你在譜面上的學習走到哪個步驟呢? : 我可不敢大剌剌地不要臉地說自己走到第三步驟, : 甚至第一步驟我都還沒有走出去。 我根本就不覺得看譜是一種學習 對於你這種覺得不看譜就什麼都不是的人而言 沒啥好說的 你自己覺得走到什麼等級 跟我毫無干係 我聽音樂的方法 你也不會有興趣 因為聆聽沒有專業認證 無法滿足你的專業慾 : 我說了,譜說的什麼,是作曲家,甚至是校定者說的詮釋。 : 詮釋者大可不必完全買單,但是要提出自己詮釋的看法。 聆聽者不看譜就不會有對曲目的一套想法嗎 你在聽一場演奏時 難道要先買這個曲目的譜 才敢 才能提出你對這場演奏的看法嘛 如果剛好這個曲目根本就沒有譜給你看 你是不是就完全無法判斷? : 你已經陷入了二分法的危險當中而不自知了, : 今天我告訴你,聽不聽隨你。 :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耳朵不重要。 : 只是,小弟認為在含糊地相信耳朵之前, : 不如仔細地先把所有的細節從譜面上清清楚楚地讀清楚。 : 就像聽演講不是每個字句都聽得清清楚楚, : 有些演講者因為口音或是發音習慣的關係, : 沒辦法利用嘴巴百分百傳達自己的意念。 : 但是演講稿就有助大眾透過字面更清楚地了解每句話的每個細節與用字。 : 樂譜也有這種功能,在受到感動之餘, : 更應該回沉澱這份感動,回歸譜面來了解作曲家最原本的意思。 : 樂譜不是萬能,但是樂譜能夠表達的遠遠超過你所能想像。 : 才能在各個版本比較當中,領略出每個演奏者的差異性與獨創性。 : 這時候才"有機會"體會出唱片或是演奏中更深層的樂趣。 : 與其天馬行空的空談,不如以實證來說服別人。 樂譜只是音樂的編碼 捨音樂而用符碼 不是繞了一大圈嘛 一定要靠樂譜才能知道音樂裡面有多少樂器, 才能知道有多少部旋律對位嘛? 是演奏差 錄音差造成音樂層次感不夠 還是聽力太差? : : "演奏經驗者說的才是對的" : : 這才是神話! : 這是閣下說的,我可從來沒有說過這句話。 你這篇文章出現多少次叫我拿樂器起來演奏 練幾年再來之類的話 不恰好證明你根本就認為"演奏經驗者說的才是對的"? : 不是演奏者說得才對,但是無論如何, : 如果連作曲家在譜面上的東西都已經搞不清楚了, : 這很難說服我去相信說你對這首曲子懂多少。 我何必告訴你我懂什麼 想太多了 還不就google最懂? *************************************************************** : 你的話...,我想很難。 : 同樣,請把文章看熟了,掌握文章內容的精確度後再來討論也不遲。 : 那你呢?拿起樂器看懂譜面後再來嘴砲吧。 : 先去旁邊練個幾年再來討論。 *************************************************************** 無法說服別人 只好說服自己站在教訓別人的優越地位 早知閣下有此一著 恕不奉陪這種毫無風度的嘴炮 不再回應 不須相送 by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2.203

04/01 01:42, , 1F
有人就是聽多看多了,就自以為很強,小JJ硬了可以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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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特別是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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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樂者以教訓人為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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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科班出身的的確如此 但不是全部 我看不起這樣的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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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03:18, , 5F
樓上跟作者小心不要越線,請記得版主討厭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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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沒品所以我也可以沒品是爛理由,請勿自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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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4:21, , 7F
沒有人身攻擊啊 這裡有人挾見多識廣以恃才傲物是事實吧ꄠ
04/01 14:2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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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請不要把別人當成自己的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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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6:47, , 9F
至少我講的是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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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我這樣也算人身攻擊!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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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00, , 11F
某F大把別人討論串當鬥爭的工具,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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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38, , 12F
抵銷優質噓文
04/01 23:38, 12F

04/02 01:56, , 13F
To:siathy,是快了,但還沒有,不過我必須先提醒。
04/02 01:56, 13F

04/02 18:36, , 14F
某F大把別人討論串當鬥爭的工具,真恐怖
04/02 18:36, 14F

09/07 21:19, , 15F
09/07 21:19,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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