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 打工有感
這兩個月我在律師事務所上班
在這邊接觸的東西跟在學校學到的差很多
最新指派給我的案子讓我有很大的感觸,所以我就說一下好了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間學校要在河堤上面辦活動,因為校慶的原故
參加的同學中,有兩個未成年的小女生,看到老師跟附近的替代役男借機車搬東西
於是之後活動快結束的時候,當老師問誰願意幫他搬東西時
兩個小女生以為搬東西可以去借機車來騎,就很興奮的說要幫忙
替代役男看到兩個小女生來借機車,以為是老師要他們來的
不疑有他就借了,兩個女生沒戴安全帽沒有駕照上路狂飆
卻在下坡路段因為控制失當,撞上路橋護欄
後座的女學生於是飛出去跌落至乾涸的河床,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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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先給五萬,之後再給九十五萬當作賠償
但是,一條人命真的只值一百萬嗎?
所以被害人的家長沒有跟學校簽訂這和解契約
被害人的父親重度殘障,家計全靠母親但他們家也沒甚麼錢因為是在市場賣雞
所以我想學校敢這樣說一定一開始就打定主意這家人請不起律師
然後責任歸屬,檢察官對在場的老師以不起訴處分
學校這時又開始跩了因為他知道老師無罪之後他根本不用賠
而且學校還很賤一開始給五萬說會負責到底,之後一年多快兩年都沒再處理
因為他們想讓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兩年的消滅時效耗完!!
當老闆收到學校請來的律師寄來的答辯狀時,他就把這案子交給我了
學校跟老師間互相委責,看完之後再看整個案子的相關卷宗與證據
我決定我一定要讓學校吐出錢來!!!!
我最不想告的人是他好朋友
但他是最好告的
我最想告的是學校,但他是最難告的
很意外得原本給我一星期處理的案子我兩天就把狀子寫好了
老闆看了也很滿意,但我一直再想還有沒有可以讓對方攻擊的縫隙需要補強
我很想勝訴,但這跟勝訴之後的分紅無關
我只覺得,希望自己的些許努力讓人知道這世界有些公義存在
然後不論如何他的好朋友應該都是一定要賠償的人了
沒錯他的確作錯了,但是因為這樣就讓還沒高中畢業的她負擔百萬千萬債務
是否過於沉重與可憐?
這樣的賠償方式與責任歸屬,真的是人類努力追求公平正義的彰顯嗎?
兩三個星期過去了
我對未來是不是要走法律這條路越趨迷惘
很多事情是學校不會教的,學校學不到的
但這些事有說不盡的無奈與現實
連帶對人生追求的目標與方向產生動搖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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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4 8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吃光光,口卡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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