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個法律問題
※ 引述《poorpenguin (happypenguin)》之銘言:
: 最近對我家鄰居很不爽
: 想找一下他們麻煩
: 像他們現在把自己家的垃圾堆在樓梯間
: 我查了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理
: 第十六條 (維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寧之義務)
: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
: 類之行為。
: 違反上列規定者根據管理條例第47條
: 第四十七條 (罰則)
: 違反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
: 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 我可以用這兩條叼他們一下嗎?
呵,可以阿,可以寄一封檢舉函給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在台北市是工務局營建管理處主管)
附上照片以及書面說明什麼的,讓他們來找你鄰居開罰就可以了。一封檢舉函加上照片郵
票信封等等大概一個小時就可以完成了吧,剩下的就是他們要頭痛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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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蟲危機=無產階級貧下中農螞蟻革命史
~~~~中國片名真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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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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