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是不是要這樣啊…

看板ck49th310作者 (120公里的思念)時間21年前 (2004/07/26 06: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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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活動的話,最多一到二吧 我猜一比較適合, (因為你說兩天一夜,我想主辦人會累壞吧:p) 或是考慮一天出遊,大家時間比較好喬, 至於其他的話,就約個小攤的吃吃聊聊天 打個球也不錯呀 ~小建辛苦啦! 謝謝你這次的召集啊:) ※ 引述《lexmarek (天才帥小建)》之銘言: : 是不是像奧運主辦權一樣… : 一次選出明年跟後年的活動主辦者… : 那明年就只要選後年的… : 這樣子可以比較有充份的時旬準備ꄊ: 不然…臨時聯絡…都只能吃飯或唱歌…等一些比較簡單的 : 那一年的活動呢… : 可以是一到三次…(太多次的話怕主辦人太 累了啦…呵 : 也怕大家忙:) : 活動內容…就可以是出遊…二天一夜等… : 大家覺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2.33
文章代碼(AID): #1113BN0g (ck49th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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