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期有感

看板ck-talk作者 (求人不如求己)時間25年前 (1999/06/12 05: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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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不是指誰罵誰 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喔 :) ----- 當所謂的「站長」,似乎也一年了吧 形形色色的 PTT 使用者,倒也看了不少 不過,炎夏似乎總是火氣大的季節 世紀末的今天 說一套做一套,缺乏邏輯思考的人,似乎越來越多了。 有人說 抗議站長侵害我的權利 可悲的是 他實質上並未合法取得該權利 頂著建中的名號,卻連「註冊單要填真實資料」,都沒辦法作到 有本事就用假的名號去申請一次中華民國身分證 看到底能不能在被發現之後,還享有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呢? 世界哪一個政府,除了 PTT 的虛構政府外,採取如此寬鬆的認定和作法? 又有人說 抗議他人「窺探」其班版的隱私 殊不知 網路是公開的,本站目前亦不接受秘密版的申請 何來「窺探」之說,又出自頂著建中名號的人,實為可嘆 自稱懂得法律,整天只會要別人道歉 在他的這點無知上,連保障他人閱讀任何公開版面的權利都不懂 在責怪別人的同時,自己卻也大搖大擺的,到他人的班版去逛了頗久呢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此之為甚! 當然,也有人說 不要到我們班版來撒野po文章... 可是同時又說 你不敢在版上公開回應 真的奇怪, 難道能有不在版上 po 文章的方式公開回應嗎? 出自建中人之口,真讓人覺得悲涼 另外,還有人蠻健忘的 明明在用某個 ID 寫給我的信中說「我是 xxx」 可是卻用另一個 ID 說 「你未曾問過我的意見」 這樣推導而來 可稱之為「多重 ID 繼多重契約關係人格分裂症」 那以後還得搞清楚我是和哪個 ID 的哪個人格說話才行 那所謂站方必須保護的權利,是指該 ID 的「人格權利」呢? 還是該人的權利呢? 大概我的智力不夠進化,沒想到解答 世紀末 看到這種建中同學 我有點無力感 -- 也許人在愛人或被愛的過程中, 內心都藏著一份先天或後天所造成的偏執吧! 才會引發出那麼多不可解釋的愛的問題...... 光禹.為真愛承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202-35.dialup.
文章代碼(AID): #tOOOc00 (ck-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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