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社團志願問題

看板ck-talk作者 (supercon)時間13年前 (2010/09/04 21:33), 編輯推噓1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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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推文太麻煩就直接回文章了 底下是個人對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99課綱) 學校 社團活動 間的看法 99課綱中對綜合活動及社團活動的規範改變了哪些? 普通高級中學綜合活動科課程綱要補充說明 http://tinyurl.com/2b9b94o 第六章 時間分配及其內涵說明 (第1-18頁) 增列「社團活動每學年不得低於24節」,呼應總綱「社團活動以每周一節為原則」之規定 第七章 教材綱要及其內涵說明 (第1-19頁) 僅文字敘述修改 無影響 第八章 實施要點及其內涵說明 (第1-21頁 ~ 第1-26頁) 三、實施方法 「在教師指導下學習」改為「並得實施跨校社團活動,促進校際交流」 本來各社就常有跨校交流了,這對建中的社團活動應該也沒什麼影響 四、活動評量 增列「視學校需要得輔以等及呈現。結果得另列社團成績或綜合活動表現評語 ,融入導師評語或納入日常生活考評。 這段中的「結果得另列社團成績或綜合活動表現評語...」 個人認為可解讀成以下兩種意思: 1.學校可以另列社團成績或綜合活動表現評語 2.學校必須另列社團成績或綜合活動表現評語 但依前後文推斷應為第1種意思 學校對99學年度社團制度的實施(對高一學生部分) 各項步驟時程 9/01(三) ~ 9/07(二)23:00 上網登記3項社團志願 9/15(三) 17:00 學校公佈每位新生分發到的社團 9/17(五) 15:10~16:00 第一節社課 9/28(二) 前可提出轉社申請 後續社課時間可參照 99學年度第1學期週會活動 http://tinyurl.com/299pdfd 其餘規定 逾時未完成社團志願登錄者,罰愛校服務2小時。 若有以下情形,需於寒暑假重修: 1.「社團活動」曠課達4節者。 2.「社團活動」除公假外,事假、病假、曠課等合計達6節者。 人數過少社團遭廢社問題?

09/02 23:17,
樓上反過來想,如果有社團不想倒社呢...尤其當學校虎
09/02 23:17

09/02 23:17,
視眈眈的看著你,想等你倒社,這時強迫選社就解套了
09/02 23:17
個人認為就如同底下 ss355015 的推文所述 強制選社反而讓校方可以更容易使社團倒社

09/03 09:46,
這樣才會強迫倒社吧= =如果沒有人選你不就倒社了?以前不
09/03 09:46

09/03 09:47,
想倒社的話就社員名單同班同學填一填就好了反正沒差
09/03 09:47
社團活動規則 第三條中規定 社團活動成員未達十人時,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三週向學務處報備,準予不處分解散社團 若校方想以人數不足為由解散社團 在強制選社制度下 各社登記人數一覽無遺 反而沒有任何方法可以避免倒社 另補充 在98年8月 增訂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社團自治準則」 第七條 (社團之成立、廢止與合併): 社團之成立、廢止與合併須經由各社團代表表決後通過、學務處核可後方得實行,詳細 規範另定之。 將廢社的權力交給了社協會 //在社協會中也確實執行過 但學校有沒有辦法在社協會不通過之下要求社團廢社呢? 個人認為 強制選社制度 對 人數過少社團是否遭廢社方面 有害而無益 強制選社制度對個人影響(高一學生) 有些人認為 反正都是在上課時間 就選個社團去上個課有什麼不好? 前面有人提到 在課餘時間學校也不管你是否參與其他社團 //暫時相信學校不會干涉在社團活動時間以外的社團 但有沒有考慮過 根本不想參加社團的人 規定強制參加社團 是否甚至已違反了基本人權呢? 強制選社制度對社團影響 這邊我先分為兩個部分 首先是社課規劃方面 有些社團是原本一星期只排定一節課 且無法在課餘時間在開相同的課程 //受限於課程內容 或 外聘指導老師 等等...... 那這樣是否就根本無法讓 沒選到但想在課餘時間加入的社員 參與這個社團呢? 另外 是否有考慮到因各社團性質不同 而根本無法用排定的這節社團時間上課呢? 像是有很多社團課一次都上兩小時的 或是會需要到學校外進行社課/活動的 另外一部份 社團是否有將社員退社的權力? 應該很多社團都不希望只是進來打混的人吧 那面對選了社卻只想打混的人 是否可以禁止其參加本社團呢? 強制選社制度之必要性(?) 有些人說 這就教育部的規定啊 不然你想怎樣? 在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提到了99課綱所做出的改變 真的是99課綱導致學校必須採用這種社團制度嗎? 以我個人感覺 只是學校利用課綱改變乘機實行新制度管制社團罷了 社團時間是被排在"綜合活動"中 就是星期五下午 有時候會開週會的那節課 有些人認為 學校如果不這樣做 這樣那節課學生跑去哪就無法點名了 但是讓我們看看97學年及98學年的週會規劃 http://tinyurl.com/26g4mfl http://tinyurl.com/2f8otnh 有注意到其中的「社團活動」嗎? 為甚麼一樣是「社團活動」之前就不需要這種強制選社制度呢? 99課綱只是將「社團活動」的時間做出了下限(一學年24節) 這跟強制選社有什麼關聯呢? 不能單純把週會時間減少改成社團活動時間嗎? 所以 是否真的是99課綱的規定使學校必須採用強制選社制度呢? 或只是學校趁機利用機會來打壓社團自由呢? 建中是否曾實施過這樣的制度 在網路上翻了一些資料 學校在 88學年 和 95學年 都曾經訂出類似的制度 //有沒有實行我就不知道了 88學年是在本版精華區看到的 16. 5. 1. 26. ◇ 關於社團必選 16. 5. 1. 55. ◇ 社團 95學年是在本版討論串看到的 2325 3/17 karuwolf □ [問題] 社團政策 2326 13 3/17 zhusee2 R: [問題] 社團政策 2327 1 3/17 zhusee2 R: [問題] 社團政策 2327 1 3/17 zhusee2 R: [問題] 社團政策 2328 2 3/17 leo1217000 R: [問題] 社團政策 2329 14 3/17 stalinone R: [問題] 社團政策 2330 9 3/18 smartken R: [問題] 社團政策 另外 在維基百科上看到這個 不過找不到其中提到的班聯會那篇聲明 2006年校方曾傳出有意將社團納入正式課程中的綜合活動,只限定四十個社團,並由指導 老師上課。消息公布後,班聯會曾發表一篇聲明,反對社團活動計算學分,認為這樣的做 法已違反建中社團「自由」的風氣與傳統。而校方則仍並未公布任何實施辦法及措施。 http://ppt.cc/3G1I (最底下注釋第13項) 有學長可以分享一下當時的情形及後來又是如何取消掉的原因嗎? 看是否可以遵循同樣的模式讓學校取消此制度 2010/9/5 補充: 後來翻了一下建青130 其中「淺談社協的成立及運作」一文中有提到 關於95學年的這次事件 及 這次99課綱校方的制度改變 以下摘錄自 陳倬 發表於 建中青年130 之 淺談社協的成立及運作 : 在九十五學年下學期的社長大會中,學校即提出了「社團課程納入正式學程,並計算學分 數」的構想,在當時校方未持強硬態度,及學生們的激烈抨擊之下,相關討論在社長大會 表決後被無異議否決,之後校方亦不曾再提出類似的想法。 校方以「九九課綱」為由,說明屆時建中社團活動「必須」全面納入正式課程中,並 具學分數。因此屆時所有學生於官方紀錄上均必須參與社團,且僅能夠加入一個社團,而 未達三十人之社團將被強迫解散。 不過,由於校內多數學生對於九九課綱之內容均不具通盤與清楚的嘹解,因此無法明 白這是否只是學校單方面引述之藉口,已達其行政目標。 最後 感謝大家花費時間閱讀這篇文章 <(_ _)> 參考資料: 建中青年130 批踢踢 ck-talk 版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暨綱要 -中等教育司資訊網 http://www.edu.tw/high-school/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03 99新生選社實施計劃及異動申請單.doc http://tinyurl.com/26qqyfa 「社團活動」理念與實例 國立清水高中 翟家甫 (p57~p118) http://teacher.whsh.tc.edu.tw/subject/subject/WWW/teaching%20resource/96.pdf 回憶 - 強制加入社團 http://www.wretch.cc/blog/harold771117/117448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26.136

09/04 21:43, , 1F
認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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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1:56, , 2F
要靠現在的學弟動起來 社協會也是文老賊剛上任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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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學務處這時候可開心了...可以正當打壓社團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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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的學生動員起來後的產物 至少確保文老賊兩年任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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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社團沒有太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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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豪現在是屠書館主任了 學務主任不知道是換成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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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也有當數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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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就還是數學老師吧 高一的時候隔壁班老師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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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加油~ 建中社團不能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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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二現在不是學務主任了!? 太好了(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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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我所知..社協會似乎只有在剛創立的我們這一屆(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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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其對抗學校的效能... 63感覺起來就..被收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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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現在的學弟..(唉) 總覺得一屆比一屆少一些那種為了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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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學校拼命要自己權力的衝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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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目前看來很大的難題 如果現在高二那屆認為就這樣妥協學校 那我也沒什麼立場去向學校爭取權利了 ※ 編輯: supercon 來自: 220.136.230.8 (09/05 13:27)

09/05 21:20, , 15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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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現在是蔡哲明,之前是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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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學弟去問負責社團事務的幹事,據說是不滿十五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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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這件事情不適用於已成立社團,不過是否要報備之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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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這還要請在校學弟弄到完整的社團規定貼上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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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應該是因為上面提到的 在98年8月公布的「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社團自治準則」 將原本有規範人數不足即廢社的「社團活動規則」蓋過 而目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社團自治準則」中並無廢社之詳細規範 以下附上「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社團自治準則」相關規範 及 文件網址 第二條 (意義) 一、本辦法為社團自治之基本依據,社團相關法規與本辦法抵觸者無效。 二、本辦法僅對社團事務做出原則性規範,詳細辦法由各社團代表研商後另行立法補充。 第七條 (社團之成立、廢止與合併) 社團之成立、廢止與合併須經由各社團代表表決後通過、學務處核可後方得實行,詳細 規範另定之。 文件下載網址:http://tinyurl.com/27z8bw8 ※ 編輯: supercon 來自: 220.136.230.8 (09/05 22:45)

09/05 23:06, , 20F
專業推~身為實習老師的我也沒有想的很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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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58, , 21F
專業推 我只是單純覺得學弟可以順便研究一下其它友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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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59, , 22F
地社制度 用實質運作展現能力 這種行政的規定實在很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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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59, , 23F
不過這樣以後學校是不是都不提供課後社團教室借用了?
09/07 23:59, 23F

09/11 13:34, , 24F
我來講個八卦,合唱團這學期只有三個學弟...
09/11 13:34, 24F
上星期我連絡過目前的社執委了 講了幾句表明了就是不想跟學校爭取 建中自由的社團 寫入歷史中吧~ ※ 編輯: supercon 來自: 114.45.225.22 (09/11 18:39)
文章代碼(AID): #1CWagfLl (ck-talk)
文章代碼(AID): #1CWagfLl (ck-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