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新規定

看板ccps作者 (energy)時間22年前 (2004/01/02 13: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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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軍官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研究所甄選實施規定 壹、依據: 一、海軍總司令部(九一)挹教字第二二三三號令頒「本軍兵科軍官應完成航行值更官合格簽證後,始准報考各項進修(受訓)班次」。 二、海軍總司令部(九一)挹教字第二九八八號令頒「國軍軍官士官全時進修實施規定」。 三、海軍總司令部(九一)挹教字第四五五一號令頒「基礎院校正期班應屆畢業生報考碩士班作業要點」。 貳、目的: 為提升校園學術風氣,鼓勵應屆畢業學生爭取優良學業成績,以培養本軍優秀科技軍官。 參、執行單位:本校成立「報考研究所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作業之執行與計劃策頒︵增修訂︶,及審查名冊管制呈報。 肆、「報考研究所資格審查委員會」編組與執掌: 一、主任委員:教育長。 二、副主任委員:一般學科部主任、軍科部總教官,及學生總隊長。 三、委員:各教學系組系主任及組長、學員生事務處處長及教務處處長。 四、各類組試務組長:依國防部核定碩士班類組,由本校相關學系系主任分別兼任;惟理工、文法及其他乙類之試務,如無相對應學系時,得由主任委員指定相關領域副教授︵含︶以上教師擔任之,負責資格審查作業。 五、幹事:考核科承參,辦理資格審查全般行政作業及實施規定策頒︵增修訂︶。 伍、進修系所及員額: 一、進修系所:國防部年度核定之管理、資訊及理工文法其他類等三類研究所(國內須為國立大學)為限。 二、進修員額:遵國防部每年核予分配各類員額辦理。 陸、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正期班應屆畢業學生︵含就讀民間大學及國外軍校︶均可報名參加國內、外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及資格審查: 一、截至報名為止,在校期間德行成績合格且無累積大過︵含︶以上之處分︵後功可抵前過︶。 二、體能鑑測成績合格。 三、前三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含)者。 -------------------------------------------------------------------------------- 陸、實施方式: 一、第一階段【國內研究所甄試入學】: 開放正期班應屆畢業班自由報名,參加國內、外研究所於年底舉辦之甄試入學測驗。 二、第二階段【資格審查】: 肷開放正期班應屆畢業學生符合報名資格者自由報名,「報考研究所資格審查委員會」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總成績排序後,名冊呈報海軍總司令部審核,第一階段獲國內、外研究所錄取學生,亦應參加本階段資格審查併同呈報。此階段經國防部核定同意報考者,即具備第三階段應試資格。 三、第三階段【應試與保留】: 肷囿於本校應屆畢業生遠航訓練與研究所入學考試撞期,經核定同意之應試人員,其應試資格均保留一年,即應屆畢業生憑同意報考文令個人副本,可參加畢業當年年底之研究所甄試入學,及次年上旬之一般入學測驗。凡錄取並奉海軍總司令部審核同意者,辦理入學報到。 陸、作業程序: 一、甄試入學測驗: 肷(一)應屆畢業班學生,於畢業前一年下旬︵十至十二月︶,依個人意願報名國內、外研究所甄試入學。 冚(二)學生總隊於十二月一日前造具報名甄試入學名冊︵如附件一︶,由考核科簽奉核可後,學生總隊協助學生參試與錄取狀況回報。 二、資格審查: 肷(一)採自由報名,由學生總隊於應屆國內、外研究所甄試、報名考試結束後,將報名參加甄試學生造具名冊後,送考核科建立資格審查名冊︵如附件二︶。資格審查委員會於國防部核定年度類組及員額後,於三週內召開審核會議,並就資格審查成績進行審核評定績序,完成各類組之資格審查作業。 (二)資格審查委員會依國防部核定之各類別員額進行報名學生資格審查,並依各類別及下列原則順序建立資格審查成績序: 1.本軍所需相關學術領域。 2.已甄試上國立大學研究所者,且均為本軍所需相關學術領域者,按資格審查總成績排序。 -------------------------------------------------------------------------------- 3.餘報名參加資格審查者,按審查總成績排序。 吔(三)資格審查成績採計:在校前三年學業成績、筆試及口試三種方式,筆試成績由各類組試務組長評定,一科部主任副署;口試由各類組資格審查委員全體委員列席評定成績︵如附件三︶,上述成績評定後交資格審查委員會幹事統計︵如附件四︶。資格審查總成績計算方式: 1.前三年學業成績佔五0%。(就讀國外軍校學生六0%) 2.筆試(報告)成績佔三0%。(就讀國外軍校學生四0%) 3.口試成績佔二0%。 䱽(四)就讀國外軍校學生免口試,不同身分別學生均以參加畢業當年班之資格審查為原則。 (五)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初試成績審查,可個案討論報名學生資格,凡經三分之二出席委員同意,得調整各類組資格審查成績排序,或不同意報考,資格審查成績冊呈校長核可後,呈報海軍總司令部︵如附件五︶。 柒、一般規定: 一、 參加第一階段國內研究所甄試獲錄取人數超出國防部核定員額時,基於公平原則,本校、國外軍校、國內大學學業成績計分基準不同,該三種身分學生參加本校資格審查時,各身分別錄取員額依當年度國防部核定員額與畢業班總人數比計算分配之,呈報等額員額。(畢業班總人數為該年度本校畢業生、民間大學生、國外軍校生之總和)。第一階段國內研究所甄試獲錄取人數不足國防部核定員額時,不足之員額繼續開放報名。 計算公式:國防部核定員額畢業班總人數?員額比 本校畢業生人數員額比+(民間大學生人數員額比)+(國外軍校生人數員額比)=國防部核定員額(補充說明:各身分別畢業生員額,遇有小數點時以四捨五入計之,不足一人以一人計,若某身分別獲甄試錄取人數不足分配員額,得由其他身分別學生遞補之。)  二、參加本校資格審查,以報名乙類組、至多報考六所校系為限,參加第一階段碩士班甄試入學不在此限,可跨類別、多系所報考;如同時報名國內、外研究所時,須註明意願順序,以利資格審查作業。 冚各類組研究所以與下列相關領域者為優先考量: -------------------------------------------------------------------------------- 䘏管理類:決策科學所、航管所、管研所、科管所、企管所、公管所、人力資源管理所。 資訊類:資工所、資科所、資管所。 飈其他類:理工(造船所、海洋所、自控所、光電所、電機所、電子所)。文法(國際戰略所、教研所、科教所、外文所)。吖 三、申請國外進修名額學生,托福成績需達一九七分(含)以上,紙筆測驗成績需在五三○分(含)以上︵出示證明︶。凡經核定同意申請國外學校者,由學生自行辦理國外學校申請手續。俟獲得入學許可後,並符合「國軍軍官士官全時進修實施規定」所列標準及入學前完成航行值更官簽證,檢附有關資料,由分發任職單位轉報海軍總司令部辦理相關出國手續。赴非英語系國家進修者,須經「財團法人語言訓練中心」︵LTTC︶測驗留學國語言,筆試成績達B級︵含︶、口試成績達S∣2︵含︶以上;或經教育部立案公私立大學語言訓練機構、本部國軍語文訓練中心︵八 十分以上︶或留學在我國設立代辦機構等之測驗成績合格者。美、英等國地區大學研究所應在國防部頒全美、英排行表之內,其他地區則以國防部頒之﹁美國以外地區國外進修校系申請標準﹂為依據。 四、校內資格審查報名公告後,即由委員會幹事通知就讀民間大學及國外軍校學生相關細節。 五、第一階段獲國內、外國立大學研究所錄取學生,經通過總部資審及國防部核定後,得依規定向所錄取院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學年,於基層歷練滿一年後,並符合「國軍軍官士官全時進修實施規定」所列標準及完成航行值更官簽證,始得入學。凡通過本校資格審查之應屆畢業生(含奉准國外申請者)報考碩士班之名冊,經通過總部資審及國防部核定後,列管辦理保留資格一年,一年後得逕行報考,錄取後不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六、凡報名參加本校資格審查之學生,不論是否已通過研究所甄試,凡因資格審查委員會不同意報考或不符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相關報考規定者,本校均不呈報該生之報考或就讀資格。 七、未奉國防部核准私自報考國內大學院校或研究所獲錄取者︵限全時進修︶,均不准予入學就讀。 八、通過校內審查並奉國防部同意准予報考者,期間因品德或違反學業規則,遭記過以上之處分,即取消報考及錄取資格,並依績序辦理人員遞補。 九、校內審查公告:於國防部核定年度類別及員額乙月內公告之。 冚碩士甄試班報名:十二月一日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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