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其他] 浪貓求新主認養後發生事件心得

看板cat作者 (vvvvv)時間8年前 (2016/03/29 21:49), 8年前編輯推噓28(28031)
留言59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好 日前PO了一篇浪貓求認養文 終於在上週六3/26幫貓咪找到了新主人 但是隨即發生後續一連串事件 我將此經過以心得文方式發表 以便詢問板友有沒有其他看法或者建議 (已連繫板主但尚未收到回覆,如不適合分類再改標題) -------------------------------------------- 正文開始 新主人於星期六3/26下午專程搭計程車來認養貓咪 由於貓咪通常在我家附近遊蕩 當天誘捕到牠之後我馬上通知新主來認養 (說是誘捕, 根本一招手牠就來了 >///<) 新主平時靠大眾交通工具移動 我家又剛好不在捷運站旁 因此他招計程車($370)專程跑一趟, 俺表示感動T 3 T 新主當天晚上將貓咪帶至診所檢查 後續發現貓咪身上有晶片!? 但是檢查項目已經提前做下去因此產生了費用1600元 (這邊比較有爭議, 應該先掃晶片比較保險) 晶片登記者的電話號碼是在台中= =lll (是的! 台中...) 因此診所協助聯絡登記者 登記者表示願意放棄此貓給新主飼養 新主便開開心心的將貓咪帶回家去了 並發了封簡訊給登記者,打算聯絡後續更換飼主所必須執行的事項 隔天3/27下午,新主將貓咪帶往美容並購買貓咪用品 美容+貓罐頭+除蚤+貓砂(3/26已提前購買)+兩天住宿費(後面有解釋)共2470元 當錢一花下去訊息就來了! 不是信用卡刷卡通知 是原主人用line聯絡 原來晶片登記者是原主人的媽媽 昨天表示放棄的不是原主本人 原主表示沒有表達清楚 貓咪於去年年底由台中走失現在想要將貓咪要回 新主雖然難過但也無可奈何,只希望將已花費用釐清 (我這時感到超對不起新主的! 囧) 後來新主跟原主用line持續聯絡 原主想知道錢到底花在哪? 詢問花費的地點、項目, 並要求明細 新主表示可以提供明細,但當下診所未開又沒有計程車收據 因此僅能暫時提供美容之後的項目收據 原主質疑新主未掃晶片便執行診所檢查項目多花費了1600元表示不妥 並要求新主將已使用一半的貓砂交還給自己,然後將貓咪寄放於寵物店(產生3/27~28兩天 住 宿費) 新主表示自己交通上較不方便(但尚未拒絕退還貓砂) 原主判定新主刁難,改為只願支付貓砂一半費用 新主表示無奈但可接受, 但改變態度希望原主支付完整費用, 其中貓砂可各自分攤一半 並要求原主針對質疑他的部分道歉 原主態度軟化,表示願意支付4600元,其中多餘的部分當作照顧費用 相約星期一3/28下午於寵物店將金額付清 我拾獲者這方也有前往 殊不知時間已到遲遲不見原主出現 以line聯繫原主發現原主請人代領 代領者有兩人,他們先跑去診所詢問1600費用詳細為何? 後來遲到近一小時才出現在寵物店 代領者到達寵物店後表示原主說只有2千多元費用 不知道費用達到4600元因此第一時間不願支付 我們拾獲者與新主這邊提出line證明 並表示雙方錄音(錄音有提前告知並徵求同意) 金額結清後簽下切結書以保彼此權益 (切結書部分有提前告訴原主方,他們事先瞭解也同意切結書內容) 代領者此時態度實在很不佳,除了大小聲、殺價還說要叫警察什麼的 但明明原定就談好的金額我們不願退讓(其實是針對他們的態度= 皿 = ╬) 最後代領者心不甘情不願的支付4600元後才帶貓離去 事件目前為止算是和平落幕 只是過程惹得出錢出力要認養這方心情不太愉快 對我拾獲者而言更感覺造成認養者的困擾 搞得我好囧啊... 明明是隻好貓,誰知會是這樣的結果 認真講起來拾獲者這邊在貓咪遊蕩的兩個星期內還買了貓糧 (而且是我們家一包+隔壁鄰居一包,因為貓咪四處要食物便各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下) 新主這邊還多買了有蓋的貓廁所,但由於還可以給其他貓咪使用(新主有養其他貓)因此不 收錢 希望將此事件分享給拾獲者與即將認養貓咪的好心人 拾獲貓咪第一時間先掃看看有沒有晶片再做處置 若有晶片且得到原主允許轉讓貓咪後 待手續全辦妥再做後續動作 除了讓好心人的心意不要被糟蹋外 也詢問板友在遇到此種狀況 依理依法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 謝謝 (感謝熱心的w板友, 並深感抱歉) (′_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57.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59259375.A.A74.html ※ 編輯: garwalkvc (124.11.157.95), 03/29/2016 2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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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嗚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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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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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也謝謝板友熱心呀 畢竟也讓一隻走失貓回家了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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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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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rwalkvc (124.11.157.95), 03/29/2016 2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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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大大 感謝有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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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rwalkvc (124.11.157.95), 03/29/2016 22:22:37 ※ 編輯: garwalkvc (124.11.157.95), 03/29/2016 22: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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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有點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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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兩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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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人本該支付相關費用,自己貓走失了,別人幫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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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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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主支付照顧貓的費用 原主算不當得利 所以新主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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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求償要回費用 於法的話應該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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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代領者的態度,不知道說服原主將貓轉讓給新主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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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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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態度讓人好擔心貓貓,感謝有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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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要是我的貓走失,能被找回來,我高興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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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計較這個錢呢,而且費用也很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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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領絕對想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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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辛苦了,就結果而言,你們還是成功讓一隻貓免於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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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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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主的無可奈何有點心疼嗚。兩位真的辛苦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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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請相信妳們的付出還是會有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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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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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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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至少我們對得起自己的心,我們心安理得!!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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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樓上朋友說的不當得利外,這裡也可以適用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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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亦即兩位代原主照顧貓,所生的必須費用,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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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可依法向原主求償,否則甚至可以拒絕歸還貓。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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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是完全站得住腳的。最後再推一個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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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好心人麻煩你們啦 遇到。。。真是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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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走失的貓為什麼會出現在高雄?感覺內情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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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我也覺得不單純 可是還是被拿回去了(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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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到這件事情,拍拍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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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你們兩個都是好心人!但原主的態度讓我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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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貓...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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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到經驗了 口頭說明放棄 無效 要確實晶片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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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證明沒有證據呀ˊ_>ˋ 一定要確實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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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不過原主的態度真的令人擔心貓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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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下次要協助送養前請先帶去掃晶片,新主人有點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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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好心但太不謹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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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事先知道晶片也聯絡過原主,知道原主態度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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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透露資訊給新主,或許有機會爭取貓貓給新主,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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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只覺得沒掃晶片就擅自送養,雖然是好心但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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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實在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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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算是無因管理 可以請求返還的範圍參考民法17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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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以後如果有類似情形的話有沒有可以爭取貓咪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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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貓貓可以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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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送養人都幫助了這隻貓,沒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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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人貓就回不了家或沒有新家,至少現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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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要把掃晶片的責任歸在po文找認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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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身上未免太苛,畢竟,他甚至沒有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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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把貓納入可支配管理的範圍之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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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以強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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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推文 一些建議都有看到 小弟其實只養過狗XD 對貓其實說不上有興趣 只是這隻貓咪實在惹人疼愛 不忍心牠流露街頭才試著發出認養文 但初心者犯錯不能依此就撇清責任 事實上我真的認為非常非常對不起新主 這的確是沒有確認晶片才產生的困擾 只希望這個經驗可以提醒另一個突然出現的惻隱之心 希望拾獲者的錯誤可以少一點 別讓認養者的愛心白費了… ※ 編輯: garwalkvc (223.141.235.66), 03/30/2016 21:01:08 ※ 編輯: garwalkvc (223.141.235.66), 03/30/2016 2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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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譴責救貓的行為,只是希望更謹慎,何況原Po有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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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怕人,被人養過的機率很高。這次是新主願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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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到底,如果新主也把責任推給原Po事情會更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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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個掃晶片的動作都是在保護貓跟人。前面忘記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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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原Po救了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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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rwalkvc (223.141.235.66), 03/30/2016 23:49:17

03/31 10:40, , 58F
台中走到高雄有可能嗎?
03/31 10:40, 58F

04/05 08:36, , 59F
原主蠻機車的...只能說祝貓好運了==
04/05 08:36, 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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