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其他] 溝通師要告客戶及網友

看板cat作者 (Paris)時間9年前 (2015/04/29 07:30), 9年前編輯推噓18(18039)
留言57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實經過: 現在飼養寵物的人很多 寵物溝通師的服務也越來越盛行 有一位咨詢寵物溝通師的飼主 因為已溝通完成 但與溝通師約定溝通完15天要寄出的溝通結果信遲遲未收到 私訊溝通師line及至粉絲頁詢問也未果 溝通師不是說信件有寄,但掛號單丟了,要去問問其他人有沒有收到 就是都不回覆 (光line訊問記錄從4/8問到4/25) 因此到FB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 發文詢問其他飼主是否有相同經驗並如何處理 原po表示不願公開該溝通師資料 公開一定會傷害其名譽 因此若想知道的人再私訊詢問 但是常常爽約的溝通師大概沒幾個人 有不少飼主看到這樣的狀況就知道是自己遇到過的 因此也紛紛表示自己被該溝通師爽約 或是約定好的信件也久未收到的經驗 當然許多人就回覆該文這樣不是做生意的態度 因此自始自終沒有公開該溝通師資料 也未有謾罵之詞出現 問題: 該溝通師看到後 自行對號入座 私訊給許多留言者 要求刪文道歉 否則要對留言者提告 但是大家都只是表示溝通經驗以及一般常理 這樣有牽涉到公然侮辱等罪嗎? 溝通師說今天要去警局備案 但是她住台中 許多網友分居台灣各地 如果真的被請去警局泡茶 各地警局可以協助嗎? 該溝通師私訊是否構成騷擾及恐嚇等罪?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03.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30263842.A.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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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記錯的話 應該是只要沒有指名道姓是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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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的喔 另外就算他住台中 真的起訴的話 是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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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住所為審判法院 再來私訊應該不構成騷擾或恐嚇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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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個人印象中的淺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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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但只要對方私訊有預告性的說要告網友讓網友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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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懼,恐嚇的刑法罪項還是有可能成立。騷擾的話要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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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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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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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是權力,就算被告覺得害怕也不會構成恐嚇罪,另外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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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騷擾罪的罪名,私訊之情形除非嚴重干擾你生活,讓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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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行為做了原本不需要做的事情,才有可能構成強制罪,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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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應該不會有任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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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幹嘛這樣反過來恐嚇你們,如他說的不是事實可以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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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唷!網友不是陳述事實嗎?那個溝通師想憑什麼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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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沒有指名道姓,跳出來討論的都是舊顧客(代表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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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到底要告網友什麼唉,總之她覺得因為這篇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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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今天要去警局備案這樣,但是從頭到尾沒有提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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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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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遇到這種狀況,可見貼近事實)溝通師還自己對號入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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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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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溝通師還真是玻璃心欸...(糟!我應該不會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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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指名道姓而當事人跳出揚言提告,就代表他承認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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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不算污辱,而威脅恐嚇的前提是網友真的有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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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感到畏懼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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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位當事人真的有對他私訊內容感到害怕不安,因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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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私訊揚言提告,當事人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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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懂為何陳述自己意見還要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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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的是事實就不用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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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記得要保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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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擔心有法律問題的話,可以到各縣市的免費法律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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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尋求協助喔~律師都很親切,而且他們才是最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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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只要是陳述自身真實經驗,沒有“情緒性”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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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基本上是沒有法律問題的。(最近因購物糾紛詢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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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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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指名道姓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多數人推知是哪個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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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嗎?或是他所在的溝通師團體?都沒有的話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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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筆錄也是被告所在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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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尋八卦版四叉貓文章,裡面有申請變更法院位置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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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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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貶低當事人的「人格」->無公然侮辱;陳述的是自己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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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的事實->無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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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好像知道是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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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還在讀書的小女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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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告,你們去申請變更負責的法院,改成以被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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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的地方法院處理,讓他各縣市跑,最後如果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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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敗訴,反正裁判費他要出,你看他還告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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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講的屬實,基本上這案子很難起訴,就算起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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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敗訴,就看你們要不要跟他耗。另外你可以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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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處理方式貼去社團讓所有人(包括他)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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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錯的話,記得鼓勵他告,歡迎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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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被家教版知名家教社連坐法告過,當時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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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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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任何可以推論是哪位的提示,會回覆也有一樣的狀況的人,只能說 是一樣被拖延或是被爽約的人才知道是誰,當然也不是只有一、二人。對方陳述:自己常 常一張眼就要吃藥,但是這些跟客人都沒有關係,所以她才會常常拖延之類的。依據這段 話我回覆了,這樣應該要好好修養,並依照自己所能接收客戶量;並且身體不好的溝通師 是會將不好的能量傳遞給動物的(基於寵物溝通以及能量醫療等理論是可以證實的)。結果 該溝通師就私訊我,表示她就是當事人,並要求我刪文道歉。她也私訊其他回覆有被拖延 或爽約的飼主,表示一定是對方誤會,必須刪文道歉,否則提告。後來她更自己在粉絲頁 發表聲明稿,結果原本不知道是誰的人看到也都知道了(攤手)。我也是因為她私訊我,自 己的公開動態也有溝通粉絲頁才知道是誰(當然也不知道她是否尚在就學)。大家都是就事 論事,針對常常爽約或拖延的部分討論,甚至連懷疑她的溝通準確都沒有,這樣卻要被提 告,也未免太沒有道理了。 ※ 編輯: lovexin0820 (1.174.123.171), 05/01/2015 1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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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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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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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指名道姓,就事論事…不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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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被法院認證,噗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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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G1WYQJ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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