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鄰居威脅要毒死浪貓
: 現在有一個鄰居說他家有很多跳蚤,所以他要把這些貓毒死
Q1:可不可以毒貓?
答:不行。依據如下:
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立法理由明
確指出:「無主動物也應一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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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故意」毒貓者所受之處罰?
答: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依據如下: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一、違反第五條第二
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
喪失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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