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其它] 前男友把貓咪丟到我家門口已回收
※ 引述《new455886 (白)》之銘言:
: 謝謝大家的意見!剛剛他瘋狂在我家樓下叫我名字
: 還拿東西丟我家窗戶
: 我跟家人説我要去報警,家人説會激怒他不準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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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真的遇到警察就軟了......
其實報警不用出門,只要call 110 他們就會上門來關心並驅離
甚至抓他回去作個筆錄
其實還他貓這個做法真的很不智
1.你的人身安全陰影並沒有消除,因為他還是可能千方百計想糾纏你
2.你對貓的擔心不安與愧疚也會深埋心底,如果真的貓出事,你也會有愧疚的陰影
: 後來他傳簡訊跟我説他只想把貓咪帶回去,他保證不再騷擾我
保留簡訊,你不想跟他有所瓜葛,那也不能追蹤貓的後續了 :(
: 我別無選擇,只能還他
我怕你未來會一直苛責自己做出現在這個選擇
如果可以的話,有個版友的推文說得好
是不是找一個朋友(兩個人都認識的)出面,你不親自跟他見面的情況下
用一筆錢把貓買回來。
我瞭解你擔心家人的心情,我也承受過那種家人不想惹官非的壓力
(雖然跟男女感情無關,是別的民事糾紛)
但當時不管父母勸退,用力給他告下去,壞人一看到警察立刻軟下去。
每個人的例子都不同,也許你這樣做是對的,但我很擔心那隻貓..............
因為他那種暴走的行為,怎麼可能鬼遮眼的相信,認為他會好好善待貓?
想也知道不可能。希望你能在冷靜過後,或許想想辦法,拯救一條生命不受虐待。
不一定要自己養,救出後可送養。
補充一下:我在那次民事糾紛期間,有特別請警察幫忙多巡邏我家附近,
盡量避免一個人走暗巷,出入盡量騎機車、轉捷運等交通工具,
有時候寧可花錢坐小黃,也不讓自己用走的
另外也改變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讓人抓到規律性。
原PO不需要太害怕,只是自己要懂得預防萬一,小心自身安全一段時間
那種抓狂行為很可能反覆發作
一下子想說看開了,一下子觸景傷情又看不開.....
看到貓很可能會觸景傷情,這就是我擔心貓的另一個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1.158
※ 編輯: csiling 來自: 114.25.41.158 (11/05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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