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我的寶貝兒子去當天使了
take care..
也來說說我的經驗,關於醫院&結紮。
去年的228連假,我終於下定決心,帶著快8歲的阿鼻去結紮.
我選擇氣麻,看著上了麻藥的她,非常擔心 + 心疼...
術後她漸漸甦醒,醫生也沒特別交待什麼,我就帶她回家了.
一回到家,腳步蹣跚的她先吃了幾口飼料,
沒幾分鐘又跑到貓砂那裡吐,我當場眼淚都快流下來了.
2/26下午動手術,2/27、2/28,她的精神漸漸好轉,好像也回胖了?
因為心疼,整個連假我都沒出門,待在家裡陪阿鼻.
3/1帶去回診,醫生說看起來不錯,沒什麼問題.
3/3早上醒來,發現阿鼻不太對勁,坐在我身邊,呼吸異常急促.
我被嚇到,直接請假,抱著阿鼻到醫院門口等,可是醫院十點才開.
也曾想過先帶到別家醫院,又想既然在這結紮,就別亂換了。
醫生來了以後,看一看也覺得奇怪,判斷可能是肺部感染,讓她先進氧氣室。
因為無法用胸腔呼吸,只能用腹部呼吸,胸腔可能都積水了...
這一次,眼淚現場就流下來,但我不相信,告訴自己別想太多。
下午三四點,接到電話,醫院通知不妙。
阿鼻已經陷入昏迷,醫生也拍完了X光片。
我拿著X光片,到另一間頗有名的動物醫院,請獸醫確認,如果OK就立刻轉院。
對方看一看,告訴我不樂觀,不建議移動,而且手術也不是他動的,等待也許還有奇蹟。
17:20,急救無效。
於是我理解了,為什麼全臺灣的醫師,80%以上都有案底。
我非常質疑結紮的過程究竟有沒有疏失。
我非常後悔為什麼要帶她去結紮。
阿鼻是因為信任我,才會乖乖讓我帶去,她的配合度一直都超高。
我怎樣都沒辦法原諒自己,做了錯誤的決定,害死了她。
雖然理智告訴我,也許根本不干我的事,也許也不干醫生的事。
細節我不想回憶了,直到現在,經過那間醫院,仍然會繞路。實在太心痛了。
我也沒有心情繼續深究醫院究竟有沒有疏失。
雖然我真的很氣,醫生怎麼沒有提醒我,術後8小時不可以吃東西。
雖然我也明白,這個世界上的醫生,需要獲得更多的認同與包容。
所以我再也不會去那間醫院,不管阿鼻究竟是怎麼回事。
後來,又養了兩隻貓。他們很可愛,我也很愛他們,但我依然思念阿鼻。
心裡還是難過,沒良心的阿鼻,竟然一次也沒入我的夢。
也因為陰影,遲遲不敢帶兩個小王八蛋去結紮,至少,不要在228。
提醒所有的主人,如果你跟你的貓咪感情深厚,每一個決定都要慎重。
貓咪出外不吵不鬧,因為貓咪信任你,只要跟你一起,他就有安全感。
你的每一個決定,就是貓咪的天翻地覆。
但願所有的貓咪與主人長長久久,互相陪伴到最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17.33
→
03/23 00:19, , 1F
03/23 00:19, 1F
→
03/23 00:20, , 2F
03/23 00:20, 2F
→
03/23 00:20, , 3F
03/23 00:20, 3F
推
03/23 00:21, , 4F
03/23 00:21, 4F
→
03/23 00:22, , 5F
03/23 00:22, 5F
推
03/23 05:10, , 6F
03/23 05:10, 6F
→
03/23 05:10, , 7F
03/23 05:10, 7F
推
03/23 05:13, , 8F
03/23 05:13, 8F
嗯,謝謝告知...
→
03/23 05:14, , 9F
03/23 05:14, 9F
做過了,該醫生說沒有問題
→
03/23 08:18, , 10F
03/23 08:18, 10F
→
03/23 08:18, , 11F
03/23 08:18, 11F
→
03/23 08:20, , 12F
03/23 08:20, 12F
您誤會了。
那句想表達的重點:懂了病人不治後,家屬對於醫生,為什麼會有恨意,為什麼會提告。
人在重度情緒下,即使具備專業的知識,也未必能夠有多少理性,至少我是這樣以為。
就算大家都做的到,我還是做不到,就是沒辦法不討厭。
厭惡需要經過誰同意嗎?不用吧。觸景傷情聽過嗎?
原文倒數第9行說的很清楚,
「雖然我也明白,這個世界上的醫生,需要獲得更多的認同與包容。」
我不敢說對醫療界很清楚,但我大略知道,健保體制對於醫生的福利很不友善。
如果個人文章造成您的反感,我深感抱歉。
假如機車一點,我也可以說,心理素質那麼低,不要當醫生也好。
要轉行就快轉,下次選行業好好睜亮眼睛,
以免隨便看個文,覺得專業被踐踏就心寒+氣得半死。
重點是你還不是那個醫生(攤手)。
→
03/23 08:35, , 13F
03/23 08:35, 13F
※ 編輯: lysnicelife 來自: 101.14.17.133 (03/23 09:34)
噓
03/23 09:39, , 14F
03/23 09:39, 14F
→
03/23 09:41, , 15F
03/23 09:41, 15F
→
03/23 09:41, , 16F
03/23 09:41, 16F
→
03/23 09:42, , 17F
03/23 09:42, 17F
→
03/23 09:42, , 18F
03/23 09:42, 18F
→
03/23 09:42, , 19F
03/23 09:42, 19F
→
03/23 09:42, , 20F
03/23 09:42, 20F
→
03/23 09:43, , 21F
03/23 09:43, 21F
→
03/23 09:45, , 22F
03/23 09:45, 22F
→
03/23 09:45, , 23F
03/23 09:45, 23F
→
03/23 09:46, , 24F
03/23 09:46, 24F
→
03/23 09:47, , 25F
03/23 09:47, 25F
→
03/23 09:48, , 26F
03/23 09:48, 26F
→
03/23 09:48, , 27F
03/23 09:48, 27F
→
03/23 09:49, , 28F
03/23 09:49, 28F
→
03/23 09:49, , 29F
03/23 09:49, 29F
→
03/23 09:49, , 30F
03/23 09:49, 30F
→
03/23 09:50, , 31F
03/23 09:50, 31F
→
03/23 09:51, , 32F
03/23 09:51, 32F
→
03/23 09:51, , 33F
03/23 09:51, 33F
→
03/23 09:51, , 34F
03/23 09:51, 34F
→
03/23 09:53, , 35F
03/23 09:53, 35F
→
03/23 09:53, , 36F
03/23 09:53, 36F
嗯,終於看到一句能回的話了
我發誓,他真的沒有說。
因為我有特地問,「回去有沒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醫生說,「還好,稍微注意一下傷口,以免發炎感染」
以及...Dr.wannabethin & Dr. AOLSHARFE,兩位要考慮在一起嗎????
→
03/23 10:01, , 37F
03/23 10:01, 37F
推
03/23 10:17, , 38F
03/23 10:17, 38F
→
03/23 10:18, , 39F
03/23 10:18, 39F
→
03/23 10:57, , 40F
03/23 10:57, 40F
→
03/23 10:58, , 41F
03/23 10:58, 41F
→
03/23 10:59, , 42F
03/23 10:59, 42F
→
03/23 11:01, , 43F
03/23 11:01, 43F
→
03/23 11:01, , 44F
03/23 11:01, 44F
實際狀況為何,早已不可考,我也不願再回憶,因為走了的終究是回不來了。
我是沒有查到具體資料說,術後多久不能吃東西。
那也是一個來不及發生的可能。
關於「80%以上都有案底」,以下簡單說明:
有次跟營養師朋友聊天,她想告訴我,臺灣的社會環境+制度,會讓醫療人才逐漸流失。
她舉了若干例子,「80%以上都有案底」是其中之一。
引用只是想表達:這件事讓我懂了為什麼家屬會提告。人瘋狂悲傷時,的確不可理喻。
並無詆譭嘲弄的意思。
以上。
※ 編輯: lysnicelife 來自: 101.14.17.133 (03/23 11:28)
→
03/23 15:24, , 45F
03/23 15:24, 45F
推
03/24 14:50, , 46F
03/24 14:50, 46F
→
03/24 14:51, , 47F
03/24 14:51, 47F
→
03/24 14:51, , 48F
03/24 14:51, 48F
→
03/24 14:52, , 49F
03/24 14:52, 49F
→
03/24 14:53, , 50F
03/24 14:53, 50F
→
03/24 14:53, , 51F
03/24 14:53, 51F
→
03/24 14:55, , 52F
03/24 14:55, 52F
→
03/24 14:56, , 53F
03/24 14:56, 53F
推
03/24 20:29, , 54F
03/24 20:29, 54F
※ 編輯: lysnicelife (101.14.17.33), 09/30/2015 17:22:12
※ 編輯: lysnicelife (101.14.17.33), 09/30/2015 17:24:10
※ 編輯: lysnicelife (101.14.17.33), 09/30/2015 17:26:3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