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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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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不只是過失傷害啦. 比過失傷害更嚴重的是肇事逃逸. 第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100%完全是肇事逃逸. 就算法官再怎麼輕判. 最低都是6個月(當然可能可以易科罰金 18萬繳國庫). 如果遇到嚴格一點的法官. BMW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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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自己是故意喔??. 你要先確定這只是故意傷害欸~~. 在時速高達90公里的快速道路. "故意"擦撞機車. 這個故意 是只要稍微傷害他人. 還是有故意殺人的意圖??. 如果最後變成故意殺人未遂.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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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何必一直幫bmw分析法律責任?. bmw這樣開車方式絕對不是新手,也絕對在社會上走跳一陣子了;正常人有幾個敢這樣開車的?什麼肇逃、過失傷害、甚至故意傷害,bmw駕駛有在怕的嗎?. 甚至有人說殺人未遂?實務判決去看看,開車撞人的有人被判過殺人罪嗎?嫌犯開車撞警察都沒有判殺人了!. 反觀重機猴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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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完影片. 我不太懂重機想從中獲得什麼. 他是想要再超回去,然後把汽車攔下來??. 他沒有想過他只是一台二輪嗎??. 二輪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戰勝四輪. 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只有在塞車的時候,跟四輪駕駛下車的時候. 講白了,重機駕駛只要拿著前段從左側超車的影片. 跟警察檢舉逼車,我保證2萬4起跳+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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