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ar ]
討論串[問題] 對方沒有就醫紀錄,提告過失傷害會成立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38(45推 7噓 71→)留言12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god1240 (鴨子)時間1年前 (2022/12/15 09:35),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各位保時捷,法拉利大大好. 今天9月發生車禍,在閃紅閃黃燈路口車禍,我閃紅燈撞倒對方車側,當下立刻乙式出險,並願意賠償車損,對方當下再三確認無人受傷,事後初判表下來雙方皆有肇事原因,照往年判例應該我7他3,對方堅持自己0肇責,無車體險,不願出自己的修車費,現在無就醫紀錄又說要提告過失傷害,對方也不願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iern (jiern)時間1年前 (2022/12/15 11:1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有乙式的話. 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對方沒就醫記錄 沒驗傷單. 對方去提告 會被司法機關打槍不予受理. 所以不用理會. 一切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對方有驗傷單 保險公司處理不了. 可能會跟你說要送鑑定 讓你出3千. 不用理保險公司 等對方過失傷害告上地檢. 地檢會先送車禍鑑定 由公家付費. 等於免付3
(還有109個字)

推噓8(8推 0噓 20→)留言2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dfsgk2002 (n)時間1年前 (2022/12/15 12:27), 1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搭個車好奇問一下. 如果對方就醫隨便跟醫師說腳扭到還是胸口不舒服,雖然是病人自述查無外傷,但病人就說自己痛有時候醫學也檢查不出. 如果對方肇責大的話,不知道檢察官還會起訴嗎?. 都有人教說車禍當下不管有無傷當天都要去醫院隨便說哪裡不舒服(盡量說吻合車禍碰撞的地方),過幾天在驗似乎就沒. 用?. --
(還有1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