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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什麼叫做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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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台灣的法律其實很爛, 跟不上時代,. 立法委員又像屍體化的樣子.. 在學界普遍認為 "過失"的定義,除了法條上寫明的 應注意 能注意 而不注意. 有個條件就是,"預見可能性".. 之前有個 高速公路案例 , 有輛巴士拋錨停在路肩, 車上有個精神病人跳下巴士. 在高速公路上亂跑,結果後方車輛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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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陣子被三寶攻擊. 狀況是這樣. 小弟騎車直行前進. 三寶在路邊突然騎車衝出來. 在物理極限下. 小弟根本無法煞車. 這兩天初判表下來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 詢問一下行情. 我方還是要擔3成財損. 三小啦. 這什麼條款. 如果他是假車禍 那我不就賠到脫褲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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