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stofheaven (棉下)》之銘言:
: 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 小弟一直以來都很討厭開車碰到臨檢站時,員警直接塞酒測棒到臉前叫你吹。
: 明明「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內就有明文規定:
: 1.指揮車輛停止後,執勤人員應告知駕駛
: 人,警方目前正在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 勤務,並以酒精檢知器檢知或觀察駕
: 駛人體外表徵,辨明有無飲酒徵兆,
: 不得要求駕駛人以吐氣方式判別有無
: 飲酒。
: 但還是時常遇到警察就是要你吹,好好跟員警說程序上不得要求駕駛以吐氣方式判別,
有
: 些會直接放行,但有一些會恐嚇一下說你這樣是拒測(我會說如果覺得我有喝酒我可以
靠
: 邊你拿酒測器來測),還有一種是叫你靠邊後查身份問一些有的沒有也不測,看沒搞頭
不
: 想再浪費時間才放行。
: 但我看大部分人在臨檢站時都很配合的吹,到底是大部分人不知道捍衛自己的權益放任
警
: 察便宜行事,還是覺得幫警察吹一下沒什麼懶得跟警察囉嗦?
: 如果連警政署的行政命令都視若無睹,也不必期待警察執行其他勤務時不會違法濫權。
: 我個人是堅持自己的權益希望警察能依法執法,不知道其他車友怎麼看?
這樣說吧,警察完全可以跟著規定慢慢來。
他們上班,他們不趕時間,的確可以一台一台慢慢解釋,一個人一個人慢慢用酒測儀器一
台車一台車慢慢吹。
反正他們設點時間到撤站,
重點是你趕不趕時間。
你喜歡捍衛自己權利,然後你一個人囉嗦後面的人就要等你講廢話,沒喝酒就趕快吹ㄧ吹
不要擋路啦!
是用路人沒空等,警察上班時間勤務排了,慢慢搞根本沒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7.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5420725.A.42C.html
推
05/11 17:56,
2周前
, 1F
05/11 17:56, 1F
推
05/11 18:00,
2周前
, 2F
05/11 18:00, 2F
→
05/11 18:09,
2周前
, 3F
05/11 18:09, 3F
→
05/11 18:09,
2周前
, 4F
05/11 18:09, 4F
不許你這樣說台灣鯛!
現釣現烤新鮮真的好吃耶!
※ 編輯: fenderrb (223.137.197.239 臺灣), 05/11/2024 18:13:52
→
05/11 18:13,
2周前
, 5F
05/11 18:13, 5F
推
05/11 19:38,
2周前
, 6F
05/11 19:38, 6F
推
05/11 20:29,
2周前
, 7F
05/11 20:29, 7F
推
05/11 20:43,
2周前
, 8F
05/11 20:43, 8F
→
05/11 21:37,
2周前
, 9F
05/11 21:37, 9F
噓
05/12 02:39,
2周前
, 10F
05/12 02:39, 10F
→
05/12 02:39,
2周前
, 11F
05/12 02:39,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