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微罪不記點」5大共識出爐!違停、騎機車手持電話擬不開放檢舉

看板car作者 (hihi)時間1月前 (2024/03/06 11:43), 1月前編輯推噓2(427)
留言13則, 9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pokejoe0603 (阿爽)》之銘言: : 雙北所有高架通行無阻 時間省下一狗票 : 除了市民有科技執法外 建國偶爾會擺攤 水源靠萬華那裡也偶爾會擺 : 做個聰明的用路人 巧妙躲掉臨檢 省下超多時間 感謝大大的拋磚引玉~~ 身為中部的低端二輪仔,我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藍盾牌台63線終於可以騎車爽上啦! https://imgur.com/v9k7rgy.jpg
由於台63線只是省道等級 且速限也才70而以 https://imgur.com/6TmTvNi.jpg
如此安全的封閉道路 哪個智障規定機車不能上 https://imgur.com/H8YMSZ9.jpg
機車"誤"騎罰則600-900而已,符合微罪範圍 以後慢車道就順理成章給免費汽車停車,而安全的道路共享給我們機車族作為等價交換 這樣可能就是交通部意想不到的雙贏阿! 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32.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9696632.A.411.html

03/06 11:44, 1月前 , 1F
跟你說,通常這幾個會直接特例仍可以檢舉嘻嘻
03/06 11:44, 1F

03/06 11:45, 1月前 , 2F
這種特例一定會受理
03/06 11:45, 2F

03/06 11:45, 1月前 , 3F
雖然機車版很多猴子都會騎61還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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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1:46, 1月前 , 4F
而且你貼600-1800有超過1200R
03/06 11:46, 4F
我貼的是裁罰基準表 上限就是900而已 不會更高了 除非這次一併修法 ※ 編輯: strive (114.26.32.69 臺灣), 03/06/2024 11:47:20

03/06 11:46, 1月前 , 5F
四輪大爺抗議後就會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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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2:11, 1月前 , 6F
之後警察就學重機上國道一樣,以公共危險起訴機車,
03/06 12:11, 6F

03/06 12:11, 1月前 , 7F
而不是開罰單
03/06 12:11, 7F

03/06 15:33, 1月前 , 8F
只是可能被一群警車圍捕要你牽車下去
03/06 15:33, 8F

03/06 15:56, 1月前 , 9F
讚喔 機車族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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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5:56, 1月前 , 10F
違規不罰 違建不拆 賴著嘻嘻
03/06 15:56, 10F

03/06 18:04, 1月前 , 11F

03/06 19:21, 1月前 , 12F
這條倒是走了好多年,也沒被檢舉就是,車不多且慢
03/06 19:21, 12F

03/06 21:46, 1月前 , 13F
現在每天不違規一下就吃虧了
03/06 21:46, 13F
文章代碼(AID): #1bv-PuGH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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