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機車狂衝 路口「夾殺」轎車
※ 引述《fenderrb ()》之銘言:
: ※ 引述《Yooooooooo (-.-)》之銘言:
: 接
: 公?
: 路
中間恕刪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工作幾乎天天看車禍。
: 我自己的感想是這樣:
: 在事故發生之前,路權是誰的不是很重要,不要發生比較重要。
: 在事故發生人受傷之後,肇責也沒意義,人受傷就受傷了,眼睛沒了手指沒了,肢體沒了
: ,人毀容了,癱瘓了,智力缺損了。
: 我全對,我完全路權,我還零肇責,但是我眼睛瞎了,手指沒了,毀容了,腿瘸了。
: 對方保險超額全賠,財損傷害完全給付。
: 我壞掉了就壞掉了。
: 看多了,天天看天天處理這些傷患,我的感想就是這樣,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是鑑定
: 的人和保險業者的問題。
: 我是開車騎車的人,我的問題是安全。
: 路權是我的,但是我不想受傷,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 路權是我的,我不想撞爆別人,於是我小心一點讓三寶先過。
: 路權是誰的肇責是誰的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 第三人超額財損保起來才幾千塊一年。
: 眼睛瞎了毀容了殘廢了是一輩子。
: 誰的路權誰要讓很重要嗎?
: 不要受傷才重要。
: 我現在就是在午餐有沒有優惠卷的階段
: 大家在哪個階段看推文就知道了。
: https://i.imgur.com/aRhEeNk.jpg
: 正好在那個被生活工作幹的服服貼貼認清現實的狀態。
我們可以屈服於現狀,但不能嘲笑或試圖讓現狀變好的人,沒這些人用生命捍衛路權,
今天的交通法規也許會更爛,當然我不是說fenderrb在嘲笑誰,只是看到你回文有感
而發。
你我甚至部分人要屈服於那些違規仔、飆仔那都是我們的選擇,但有人堅持走在對的
道路上,即便他們受傷了或甚至失去性命,都應該得到我們的尊重,而不是嘲諷他們
為什麼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應該譴責的本來就是那些不守規定,交通觀念爛到炸的違規仔。
我承認我俗辣,有時候遇到違規仔我怕死還是會讓違規仔,但我並不會因為這樣去嘲笑
那些遵守交通規則被違規仔撞傷或撞死的人,我自己都覺得我沒辦法挺身而出捍衛交通
規則及自身權益了,但至少觀念要正,錯就是錯,違規就是違規。
世界會變好,是因為總有些人付出生命去改變;世界會變爛,是因為越來越多
人鄉愿並嘲笑為正確的是挺身而出卻受傷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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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DSKY (120.110.119.126 臺灣), 04/23/2021 1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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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DSKY (120.110.119.126 臺灣), 04/23/2021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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