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休假當檢舉王被民眾暴打 警政署:無不法但不鼓勵

看板car作者 (組合車)時間3年前 (2021/04/16 13:58), 3年前編輯推噓2(429)
留言15則, 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看底下一片罵聲 其實不鼓勵是對的 如果主管機關的態度是鼓勵員工下班後自行當糾察隊 那就會變成慣老闆 到時候鄉民的意見就會變成: 上班做不好,鼓勵下班員工也要繼續免費賣命 怎麼講都是會被罵 所以 這是我覺得不鼓勵是中立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36.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8552731.A.F0E.html ※ 編輯: mazyota (101.10.36.90 臺灣), 04/16/2021 14:00:13

04/16 14:08, 3年前 , 1F
警政署是因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因此「不鼓勵」
04/16 14:08, 1F

04/16 14:09, 3年前 , 2F
跟警政署會不會變成慣老闆沒關係 你放錯重點
04/16 14:09, 2F

04/16 14:09, 3年前 , 3F
問題在於記者喜歡把檢舉者一律冠上檢舉達人稱號,警
04/16 14:09, 3F

04/16 14:09, 3年前 , 4F
察變這種頭銜當然社會觀感不佳,亂象還是在於記者
04/16 14:09, 4F

04/16 14:10, 3年前 , 5F
報導寫員警下班仍是正義執法者,夙夜匪懈靠檢舉持續
04/16 14:10, 5F

04/16 14:11, 3年前 , 6F
取締違規不就好聽多了
04/16 14:11, 6F

04/16 14:27, 3年前 , 7F
沒錯,開單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本末倒置
04/16 14:27, 7F

04/16 14:35, 3年前 , 8F
好的 社會觀感不佳XD
04/16 14:35, 8F

04/16 14:47, 3年前 , 9F
下班後還在為國家付出 到底哪裡社會觀感不佳
04/16 14:47, 9F

04/16 15:39, 3年前 , 10F
一切合乎符合,但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因此並不建
04/16 15:39, 10F

04/16 15:39, 3年前 , 11F
現在的媒體工作就是炒話題,直接也間接製造了對立
04/16 15:39, 11F

04/16 15:40, 3年前 , 12F
反正就只是一條又一條的業務內容,過去了就結案
04/16 15:40, 12F

04/16 20:58, 3年前 , 13F
到底為什麼有人違停還這麼大言不慚?犯錯又不能罰?
04/16 20:58, 13F

04/16 20:59, 3年前 , 14F
我覺得該立法保護檢舉人,對檢舉人暴力脅迫加重刑
04/16 20:59, 14F

04/16 20:59, 3年前 , 15F
期才合理啦
04/16 20:59,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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