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調解請益

看板car作者 (呵呵)時間3年前 (2020/08/21 17:58), 3年前編輯推噓5(7215)
留言24則, 1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事故起因: 我在七月初某日中午在中部某地區醫院門口與將進站公車發生擦撞。 事故主因為我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初判表出來:全責。公車及公車乘客:零肇責 當天事故發生後,我和司機在看車損,等警察到場時, 一位阿桑跑來跟我說:我是公車乘客 剛剛因為車禍跌倒(然後晃了一下有點紅腫的手臂) 接著說:你要怎麼處理,不然我叫警察來喔 (我那時候心想:人傷比較難處理,但也不確定是不是乘客,看看能不能先自己解決) 所以我說:不然500元解決如何? 阿桑也點頭同意 沒想到,我皮夾只剩千元大鈔,後來阿桑收了我1000元後,快步離開 阿桑離開後,警察到場,我跟司機都沒說有人受傷。 過了幾個小時,承辦員警急call我說,阿桑驗傷並報案,請我回交通分隊改當事人聯單 到場後,還被承辦員警念了一下為什麼當場沒說有人受傷,我回答真的不覺得阿桑是乘客 現在進度: 事故發生一個月沒接到警察做筆錄電話,但先收到阿桑提的刑事調解通知書 當事人有司機跟我。 想請教各位大大的是: 1.初判表能不能證明阿桑是乘客?需要在調解時請阿桑證明嗎? 事故當晚回去補當事人聯單,承辦警員是說他們會調公車車內行車紀錄器 保險理賠說「只要初判表有就是乘客。」但我詢問律師同學,她說初判表是紀錄車禍當下 的歸責判斷。 因為阿桑不在現場。所以初判表應該不能當作是不是乘客的依據。 2.阿桑傷勢「如果」調解現場說有骨折,是不是應該讓法院認定? 事故隔天跟司機聯繫,司機大哥說阿桑事故當下其實是先找他要錢,但他覺得阿桑沒事, 而且不確定是不是乘客,所以拒絕。有看到我給錢。 我律師同學說,可以快步離開是能傷多重。應該給法院判。 (其實,這邊也是要看公車內行車紀錄。當下到現在我都覺得阿桑手腫是自己打的!) 3.沒白紙黑字給1000元不是和解沒錯,但能不能在未來和解時扣掉? 據我保險理賠大哥說法,阿桑在電話中不但堅持要在調解會時才說和解金額。也說我給他 1000元是在打發她。 4.調解爭執是不是乘客?傷多重?是不是會影響調解成立?如果阿桑要的金額保險公司可 賠,是不是閉嘴就好? 因為車禍在醫院門口,本來是不是就有傷,阿桑有沒有未到站就起身。這些調解都不可能 知道。給法院判就是背前科,但可能可以解答上述疑問。 事情有點長,問題也有點多,事情也還在進行中,再麻煩各位大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230.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8003931.A.172.html

08/21 18:00, 3年前 , 1F
垃圾老人 祝她子女出門被公車撞
08/21 18:00, 1F

08/21 18:02, 3年前 , 2F
唉貪財阿桑
08/21 18:02, 2F

08/21 18:05, 3年前 , 3F
所以記得當場和解時要拿手機出來錄影存證啊...
08/21 18:05, 3F

08/21 18:20, 3年前 , 4F
講話都要錄影,然後請律師朋友陪同出席,那種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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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20, 3年前 , 5F
閒著貪財,看到律師就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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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28, 3年前 , 6F
叫他拿著碗去車站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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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29, 3年前 , 7F
遇到這種有得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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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35, 3年前 , 8F
是說阿桑是不是乘客你到現在都沒有看過監視器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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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36, 3年前 , 9F
喔?也太消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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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37, 3年前 , 10F
這就擺明要錢,想要用傷害罪來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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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39, 3年前 , 11F
可悲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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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0, 3年前 , 12F
你先搞清楚他是不是乘客 接下來看醫療證明是不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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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0, 3年前 , 13F
為這次車禍才受傷 然後才能談後續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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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3, 3年前 , 14F
她如果是乘客,可能真的是骨折也說不定,老人家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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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4, 3年前 , 15F
的準,但那一千塊應該是可以扣掉沒錯,不過你當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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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4, 3年前 , 16F
訓,手機拿出來google和解範本隨便寫在一張紙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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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45, 3年前 , 17F
+蓋章(或手印)這樣以後就不用再那邊輝
08/21 18:45, 17F

08/21 18:56, 3年前 , 18F
謝謝樓上各位大大。如果不是乘客,就換我告詐欺了。
08/21 18:56, 18F

08/21 18:56, 3年前 , 19F
問題是,初判表的乘客到底可不可信?如果不可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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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56, 3年前 , 20F
要等法院判了,調解何用?
08/21 18:56, 20F
※ 編輯: ksd7232 (49.158.134.158 臺灣), 08/21/2020 20:21:56

08/21 21:54, 3年前 , 21F
貪小便宜的廢物老人
08/21 21:54, 21F

08/22 10:45, 3年前 , 22F
看來文具店買份和解書放車上比較好
08/22 10:45, 22F

08/22 14:01, 3年前 , 23F
這厲害喔
08/22 14:01, 23F

08/22 14:02, 3年前 , 24F
公車沒監視器?
08/22 14:02,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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