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竹市黃線臨時停車標準

看板car作者 (就是這樣)時間4年前 (2020/03/26 10:48), 4年前編輯推噓2(6420)
留言30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一、定義: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條第1項第10、11款規定「臨時停車」指 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 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 態。 ... 二、設於路側之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 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時間 原則上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 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 之。 定義很清楚 1.三分鐘 2.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跟人有沒有下車無關,否則機場黃線都不用搬行李了 法條就是有定義,你自己不瞭解還在說 『應該要定義三分鐘』 你自己不懂,還在獵巫指責新竹第幾分局,笑死人 果然是檢舉菜鳥 ※ 引述《pepe5566 (頭槌王)》之銘言: : 經過一些推文的討論 : 看起來結論就是黃線通常就是檢舉違規臨停 : 那我現在比較想知道 : 怎樣可以成功檢舉停黃線的"違規停車"? : ------------------------ : 小弟檢舉菜鳥 : 想請問板上各位檢舉達人前輩 : 最近檢舉一件違規停車結果不舉發 : 拍到對方停在黃線閃雙黃燈 : 但是駕駛下車並離開了 : 所以直接檢舉違規停車 : 打去詢問不舉發原因 : 說由於是停放於黃線區 : 所以認定是"臨時停車" : 可是有拍到駕駛下車這樣還算臨時停車?! : 承辦員警說他們認為駕駛下車還是在附近就算可以立即行駛狀態(??? : 他說這法條敘述本身就模糊沒有明確規範 : 我說那你們怎麼定義怎樣算駕駛在附近?這樣不是更模糊嗎? : 用駕駛有沒有在車上來判斷不是更明確? : 他說他們就是這樣判斷 : ............... : 這三小 : 那這樣簡單說 : 只要停黃線 : 他們就只會判斷你有沒有違規"臨時停車" : 完全不會把你當作是"停車" : 這解釋我真的不太能接受 : 我爬文看到的說法也都是駕駛下車就不算臨停了 : 所以想問問看 : 其他縣市的標準也有這樣的嗎? : 喔對說一下 : 這案件是新竹市第二分局承辦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9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85190881.A.53A.html ※ 編輯: fxckhTC (27.246.193.178 臺灣), 03/26/2020 10:48:36

03/26 10:50, 4年前 , 1F
恩 照你這樣解釋 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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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52, 4年前 , 2F
法條就是這樣,沒有你可不可以接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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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52, 4年前 , 3F
我只是想弄清楚認定標準而已,看上篇推文討論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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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0, 4年前 , 4F
檢舉魔人真是夠了 人生不得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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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4, 4年前 , 5F
我很佩服那些檢舉魔人,基本上只有礙到我的才會想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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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5, 4年前 , 6F
而且想歸想也不一定都會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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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7, 4年前 , 7F
只能說太菜了 反正我都3分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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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8, 4年前 , 8F
隨便出去開一趟回來,能檢舉的件數兩隻手都數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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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08, 4年前 , 9F
哪有那麼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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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0, 4年前 , 10F
要檢舉這種礙到我的,當然是罰越重越爽,結果誰知道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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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1, 4年前 , 11F
標準這麼鬆,有過這次經驗之後當然知道要檢舉違規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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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2, 4年前 , 12F
喔對這篇回文明顯想嗆我,但嗆我之前也請看清楚我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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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3, 4年前 , 13F
不要斷章取義,我是說"定義超過3分鐘就好"不要忽略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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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4, 4年前 , 14F
兩個字 中文閱讀障礙嗎? 而且爬過文就知道,也是有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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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4, 4年前 , 15F
標準是駕駛下車就會罰違規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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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5, 4年前 , 16F
何況我錄到的狀況是駕駛下車走人,也沒上下行李或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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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6, 4年前 , 17F
你這篇根本沒啥意義 可以刪一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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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39, 4年前 , 18F
駕駛想搬東西 我覺得就是去找可以停的白線或車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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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39, 4年前 , 19F
機場那個 所以一定要舉這算是特別的cas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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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42, 4年前 , 20F
要搬東西 想這樣停在第三人搬是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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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07, 4年前 , 21F

03/26 12:10, 4年前 , 22F
長長見識吧 中文閱讀障礙沒關係 說別人不了解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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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2:10, 4年前 , 23F
自己也沒多了解
03/26 12:10, 23F

03/26 14:50, 4年前 , 24F

03/26 14:51, 4年前 , 25F
針對臨停超過3分鐘「熄火」、「離車」的駕駛依法開罰
03/26 14:51, 25F

03/26 14:53, 4年前 , 26F
實務上要駕駛座上有人才會認為是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03/26 14:53, 26F

03/26 19:52, 4年前 , 27F
下車就不是可立即駛離狀態 就是停車 不懂就閉嘴
03/26 19:52, 27F

03/27 10:17, 4年前 , 28F
從發文完就閉嘴到現在了,臉大概也很腫,出來吠一下就龜縮
03/27 10:17, 28F

03/27 11:56, 4年前 , 29F
那如果是特斯拉呢 電動車可以不熄火加召喚啊 會不會之後
03/27 11:56, 29F

03/27 11:56, 4年前 , 30F
出現特斯拉車主去打行政訴訟xd
03/27 11:56, 30F
文章代碼(AID): #1UV1VXKw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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