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慢車禮讓快車的相關法條

看板car作者 (心想事成)時間5年前 (2019/04/01 12:51), 5年前編輯推噓7(818)
留言17則, 1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身邊很多人不知道這條 所以就發文上來分享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總之 超車時不要貼人家屁股,應該按喇叭或閃燈,以免吃上罰單 路況無障礙,前車應靠右禮讓,已達最高速限並不是正當理由,小心吃上罰單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42.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4094295.A.F83.html

04/01 12:57, 5年前 , 1F
空有法條 難以舉證
04/01 12:57, 1F

04/01 13:00, 5年前 , 2F
四輪:法條??二輪滾去旁邊。 阿敢,後面大學長。快讓
04/01 13:00, 2F

04/01 13:00, 5年前 , 3F
04/01 13:00, 3F

04/01 13:03, 5年前 , 4F
有後方的行車記錄器應該是可以舉證啦
04/01 13:03, 4F

04/01 13:18, 5年前 , 5F
按喇叭閃燈會被當開戰的可能性比貼緊高
04/01 13:18, 5F
不要連續因該還好 

04/01 13:20, 5年前 , 6F
我讀法匠的條文解釋是,法規寫駕駛人「超車」時,若前車無
04/01 13:20, 6F

04/01 13:20, 5年前 , 7F
正當理由不禮讓,而駕駛人「超車」,則處罰「駕駛人」
04/01 13:20, 7F
這法匠的說法怪怪的 第四十七條第五款 是針對前行車「駕駛人」吧

04/01 13:20, 5年前 , 8F
如果在雙黃/白線 前車揮手或靠右邊禮讓超車 這樣可超嗎?
04/01 13:20, 8F
覆蓋一張陷阱卡 結束這回合

04/01 13:25, 5年前 , 9F
在雙黃/白線 前車下車鞠躬禮讓才可以超
04/01 13:25, 9F

04/01 13:44, 5年前 , 10F
話說很少機車條款有這麼細的,照理來說機車也要對照
04/01 13:44, 10F
機車條款阿... 遠目 ※ 編輯: eulbos (59.125.142.84), 04/01/2019 14:16:10

04/01 14:25, 5年前 , 11F
應啦
04/01 14:25, 11F

04/01 15:10, 5年前 , 12F
鳴喇叭閃燈完,前車停在路中,暴怒駕駛下車準備輸贏
04/01 15:10, 12F

04/01 15:21, 5年前 , 13F
機車是一種汽車啊
04/01 15:21, 13F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剛剛找了一下 大概是這條吧 ※ 編輯: eulbos (59.125.142.84), 04/01/2019 15:25:58

04/01 17:02, 5年前 , 14F
給一個國道內側龜最愛的反駁:我已經開到速限了...
04/01 17:02, 14F

04/01 17:03, 5年前 , 15F
這個大絕跟內側龜在內側車道以速限行駛時,是一樣的
04/01 17:03, 15F

04/01 17:26, 5年前 , 16F
機車在法條裡面是歸類在汽車裡
04/01 17:26, 16F

04/01 18:23, 5年前 , 17F
叫法匠開上路不能違法,我看車子直接停路邊說沒辦法。
04/01 18:23, 17F
文章代碼(AID): #1SePZN-3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