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車糾紛 插入車陣比中指(後續分享)

看板car作者 (老胖子)時間5年前 (2019/03/08 02:01), 5年前編輯推噓183(1961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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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做個現況說明 1. 偵查庭的部分: 前兩天已經開完偵查庭 對方是外地人 , 開庭的當天帶著一家老小一起出庭 然後家屬被檢察官請出去 , 剩下我跟被告 檢察官簡單的問了雙方當天狀況 , 雙方針對狀況各說各話 不過最關鍵的部分 檢察官在詢問對方是否有對原告比中指的時候 對方老實地說有 然後問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 對方回答願意 我則回答不願意和解,先照程序跑 , 看簡易法庭判決後剩下的後續再來考量 https://imgur.com/a/siEEohd 2. 交通檢舉: 總共跟交通大隊檢舉了兩個項目 回報如下: https://imgur.com/a/jaafkpC 先送對方罰單 出了庭之後 , 對方只有問我 您不願意和解嗎? 然後我回 依程序處理,後續再談 就趕著去處理公事了 其實過了幾個月 , 心情已經沒這麼不爽了 XD 也在思考要不要直接撤告 畢竟對方 看起來也只是個年輕的爸爸 , 又帶著孩子 看起來是個艱苦人 朋友聽了我的描述及看了資料 跟我說100%勝訴 , 因為對方已經在偵查庭直接承認比中指的對象是我 建議我收到簡易判決後可以提狀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以各位鄉民的想法是 再給年輕人一次機會? 還是照原定計畫 讓對方和解金捐給弱勢團體 ?(陽光基金會或喜憨兒) ※ 引述《beminaru (老胖子)》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行車糾紛 插入車陣比中指 : 時間: Sat Oct 27 11:28:54 2018 : : https://youtu.be/3QX2Yt6aArw
: : 直行車 行進中 : : 突然機車從左側插入車陣 : : 警示的按了一聲喇叭後 : : 對方擋在車前幹繳 擋車五秒 並連續比了兩次不雅手勢 XD : : 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 : : 然後後面還一直回頭罵人 : : https://imgur.com/a/MM2VFo1 : : 不知道除了告他公然汙辱外 : : 他是否還有違反什麼交通法規?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52.6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0610937.A.B2E.html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2:17 : → grotwpig645: 你告不成啦,乖 10/27 11:32 : 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 乖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30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33:57 : 推 tokyoto: 1.有打方向燈嗎? 2.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 10/27 11:34 : 看影片應該是沒有打方向燈 因為他的龍頭沒有閃燈號 : : : → a19951218: 一樓要讓我收傳單了沒 整天發廢文 你也知道別人告不成 10/27 11:35 : → a19951218: 喔 笑死 10/27 11:35 : : 提告是一定告的成 判決有沒有成果而已 : : 網路上行車糾紛不雅手勢判例也不少 : : 剩下的就交給簡易法庭去判 : : 上派出所告完之後 大概兩小時左右就接到警局的轉達 : : 對方的父親想要代替他當面跟我致歉 問我方不方便過去派出所 : : 我回絕了 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 : 剩下的交給簡易法庭去判決 : : 如果收到和解金 全數捐給喜憨兒基金會 : : 到時候會po收據上來 對方賠償多少 我自己跟著捐等額金額給基金會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10 : 噓 VVVV55555: 當下幹嘛不下車嚇嚇他 10/27 11:40 : 對方帶著小孩子 不想造成小孩子陰影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1:55 : 推 DemioLee: 有時間陪他玩玩 10/27 11:44 : 也有錢陪他玩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6:10 : 推 ROTFL: 感覺解氣,吉吉吉 10/27 11:46 : 本來昨天他道歉的話就給機會撤銷 : : 但拖著老人幫忙道歉 只好讓他知道後果需自負的道理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47:07 : 推 K999: 感覺問題 違規還比中指 支持提告 10/27 11:52 : 推 YJM1106: 5000塊了事 沒啥感覺吧 10/27 11:52 : 所以不會讓他5000了事 讓他有感一點 : : 推 nowitzki0207: 底層又沒腦的一堆,然後還要別人擦屁股 10/27 11:53 : 推 a9202507: 推提告。讓他自行負責。 10/27 11:54 : 推 niny16845: 畫面有點暗 中指不太明顯 10/27 11:56 : 為了上傳 有壓縮畫質 實際上的檔案 清楚 : : 基本上只要構成公然 加上明顯的以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 : : 就可以開告了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8:46 : 推 tkhunter: 支持推 10/27 11:58 : 推 TigraBoy: 妨礙名譽應該有點難,公然侮辱還有一些機會 10/27 11:58 : 刑法中的所謂的妨害名譽罪, : 其中包含了公然侮辱罪、毀謗罪、毀謗死者及妨害信用 : : 你誤會法條了XD :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1:59:17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0:02 : 推 horain: 不是很能理解機車為何要比中指,是之前就有糾紛嗎? 10/27 11:59 :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位 : : 他硬插進來 我按鳴一聲喇叭警告 : : 也許是因此造成他不滿 : : 如果他後續不要持續有這些挑釁的動作和言語上的怒罵 : : 由於自己也有按喇叭 我是不會提告的 : : 但他後續的動作 讓我不得不去做提告的動作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2:02:13 : 推 CATpc: 沒糾紛的話大概又是一個路怒症患者 10/27 12:02 : 推 flac: 水! 10/27 12:04 : 推 tntbear: 幹的好!吉死他 10/27 12:07 : 推 Lexus: 有吉有推 鍵盤法官又在告不成了 網路上案例這麼多連google 10/27 12:13 : → Lexus: 都不會? 10/27 12:13 : 推 surfkevin: 還讓他爸爸來代替道歉哩XD 10/27 12:14 : 推 whoisfeng: 等後續 10/27 12:16 : 推 lakb24: 這種爛人教出來的小孩最多也只是8+9而已 10/27 12:17 : 推 z8903: 台灣人要被告過、檢舉過才知道要守法 10/27 12:26 : → iuexeyz: 堅持走到底,別和解。說不定還是無照駕駛的毒蟲 10/27 12:27 : 推 rock14879a: 的好 推 10/27 12:27 : 推 biography: 告的好 等後續 10/27 12:32 : 推 goldgun5566: 哈哈哈告的好!等後續 10/27 12:39 : 推 MWMWMWMWMW: 告的好 10/27 12:40 : 推 catvsdog: 吉死他啦 最賭爛這種不管後車亂切的機車 10/27 12:44 : → catvsdog: 三寶錯惹還以為別人錯 有夠沒水準 10/27 12:45 : 推 SakuraHana: 兩輪超沒水準,支持你告下去 10/27 12:45 : 推 chandler0227: 機車愛鑽被按喇叭剛好 被按就爆氣騎士還是別上路 10/27 12:50 : 推 tarjan33167: 上網查一下 比中指和解金好像五千起 10/27 12:51 : 推 applewarm: 加油,希望有後續消息 10/27 12:53 : 推 zebracoco: 贊成吉,有後續進度麻煩原po提供,謝謝 10/27 12:54 : 推 iamok329: 推 10/27 12:55 : 推 kevin963: 推 10/27 12:57 : 推 MTBSsales: 惡意逼車那條有規範到無故擋車相關的;真要弄他多一個 10/27 12:58 : → MTBSsales: 刑事妨礙自由,不過這條最後應該不會起訴 10/27 12:58 : 謝謝 已追加檢舉 判不判給警察去處理 : https://imgur.com/a/gJOJjiL : : 推 asgardgogo: 支持 10/27 12:58 : → MTBSsales: 主要是騎到你前方了還放右手+回頭,不讓你順利前行 10/27 13:02 : 推 domago: https://goo.gl/MScLon 10/27 13:02 : 推 gold3: 推一個 這麼囂張 10/27 13:04 : 推 GyroZep: 告死牠 10/27 13:19 : 推 zizou: 都這麼大了還父親出面喔? 現在一堆這種人 10/27 13:25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35:16 : 推 swjlsc: 請記得來po後續 10/27 13:36 : 噓 chihsiao: 提告就是一種行為,為何要加的動作,對方都要道歉了, 10/27 13:36 : → chihsiao: 偏要浪費社會資源… 10/27 13:36 : 不要體諒或是擔心增加警察的工作量 , : 警察是不會在偵查庭上幫你說話的. : 也不要擔心浪費社會資源.你的善良在法官面前什麼都沒有. : 留下三聯單告下去 就是最好的保障 : : 對方的父親要代替兒子道歉 你能接受這樣的道歉方式 : 抱歉 我不能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39:46 : 推 jasontongton: 這種沒多久就被亂棒打死惹 10/27 13:40 : 我希望他在被亂棒打死前 能糾正他的行為讓他改善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40:59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3:43:08 : 推 Creeping: 吧,換成是我,拿錢在我面前也沒用 10/27 13:56 : 對阿 爭一口氣而已 : : 推 qiryimvjp: 這告得成吧 之前有案例了啊 10/27 13:56 : 推 usea5a: 我以為會有「像這樣的愛情」背景音出現 10/27 13:57 : ~讓我苦惱總一個人又哭又笑以為上帝總會聽見我的祈禱~ : : 但是我不太會影片後製加工...所以放棄 : : 推 lobby1986: 推一個 一定要教育一下 10/27 14:10 : → kyoforever: 原PO好人給他個機會教育,我不信他敢在黑色雙B前這樣弄 10/27 14:11 : 推 genius0716: 告下去就對了。 人都是犯賤的 10/27 14:15 : 推 ianmoon: 支持提告 10/27 14:16 : → Kerdison: 推原Po耗時間跟這種人走法律 10/27 14:21 : 推 polestar0505: 支持 告死他 10/27 14:24 : 推 cup432959: 推 這種就是不給他和解 10/27 14:34 : 推 tokyoto: 剛回推文的時候只看文字沒看到影片 發現其實是在擁擠的車 10/27 14:55 : → tokyoto: 陣中 我收回那兩項建議 這種情況不太適合這樣檢舉 10/27 14:57 : 推 albertt0226: 優質文給推 10/27 15:19 : 推 zeanmar: 吉好吉滿 以前沒人教 社會教他 10/27 15:21 : 推 gx9900824: 推原PO 騎機車很多會忘記交通規則 嘖嘖 10/27 15:25 : 穿插車陣ok 我自己也會騎機車 視情況也做過類似的事情 : : 但我穿插完會跟人揮手致意一下 不會跟人比中指XD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5:31:20 : 噓 l81920: 紅明顯 對後車比中指之前就好案例賠錢了 10/27 15:37 : 案例其實蠻多的 建議你google一下 "比中指被告" : : 我在決定提告之前有查過 並評估過勝算機率 : : 推 liao18: 推一下。感謝幫忙改善社會風氣 10/27 15:37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5:40:23 : 推 chihsiao: 抱歉,並非是要你接受對方父親道歉,而是要求對方父親 10/27 15:38 : → chihsiao: 帶著自己兒子來和您道歉,我只是覺得事情應該有更好的 10/27 15:39 : → chihsiao: 解決方法,盡量讓您自己減少這些費時的流程 10/27 15:39 : → chihsiao: 而且看起來您只是希望能給挑起事端的人一些教訓,逼著 10/27 15:40 : → chihsiao: 對方出來道歉目的也就達到了 10/27 15:40 : 你有點誤會我的想法 我講清楚一點好了 : : 我昨天事發後 在我家後面的派出所報案 結果派出所告訴我 : : 要去發生地點的轄區派出所才能受理 : : 於是我又花了半個小時 跑回發生地的轄區作報案的動作 : : 筆錄 錄製了一小時 : : 今天如果被告的人 發生了這種事 : : 只要花10分鐘 跑到派出所當面道個歉(還不一定是發至內心) 就能撤告的話 : : 你覺得他有得到教訓嗎? 沒有, 他肯定覺得 還不是花十分鐘就解決了 : : 我拒絕他的當面道歉 先讓他跟我一樣花一小時做筆錄 : : 之後上簡易法庭 , 會給他機會和解的 : : 和解的條件很簡單 , : : 拿錢來!! 這樣他才會真正的痛 因為付出過時間 和金錢來處理這種雜事 : : 剩下的我文章尾端寫的 : : 他和解金 付出了多少 , 我個人等額捐出一樣的費用 合併捐給喜憨兒基金會 : : 推 littlelinsyu: 他看起來年紀也不小了,還拖爸爸擋,呵呵 10/27 15:45 : 推 yasea2004: 給板上一堆8+9借鏡 10/27 15:46 : 推 mico409: 哪有浪費社會資源啊 和解金會捐出來 算是幫他做善事耶~ 10/27 15:50 : → mico409: 原po也太好心了!!! 10/27 15:51 : → mico409: 像是 老三寶那種不肯會車 警察來處理才是浪費資源吧 10/27 15:52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6:00:56 : 推 hantutu: 如果還要要求對方道歉就叫做被道歉!我相信今天騎士本人 10/27 16:02 : → panzer1224: 某樓車主喔Xd 10/27 16:02 : → hantutu: 誠心道歉樓主一定撤告的,讓老爸出來,沒擔當 10/27 16:02 : 推 Brightheat: 讚 支持 10/27 16:09 : 推 BakerSt221B: 爽 10/27 16:10 : → gx9900824: 有種比中指沒種道歉 話說這人會不會事後找原PO的碴? 10/27 16:28 : 我如果怕被找麻煩的話 就不會這樣處理了 對吧 : : → l81920: 我就google過說你有機會贏你看不懂中文喔 10/27 16:56 : 推 torrest: 告贏也只是耗時間而已 10/27 16:59 : 我的時間一定比一般人多的 既然決定告了 就不怕耗時間 : : 大家損失都一樣 我不吃虧 : : 推 AlexShen: 等結果 10/27 17:00 : 推 mhmichelle: 支持 10/27 17:03 : 推 SUZUKI5566: 原來這可以吉,受教了 嘻嘻 10/27 17:12 : 嘻嘻 : : 推 k1400: 等收據囉 10/27 17:15 : 推 fred0755: 看他一副機吧樣 應該是鄉民 告下去 10/27 17:31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8:00:28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18:02:38 : 推 tnGG: 告死他 爽 10/27 18:12 : 推 jujubaby174: 嗯嗯 10/27 18:17 : 推 iversonpop: 告的好 10/27 18:26 : 推 Aero0000: 水!告得好,原PO別客氣啊 10/27 18:28 : 推 DSB520: 翰哥 讚 10/27 18:51 : 推 SCLEE5566: 車板板友-1 10/27 19:48 : 推 doubleyellow: 吉的好!請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10/27 20:14 : 推 slee7678: 幹得好 10/27 20:50 : 推 leyincat: 爽賺一波,他看起來就低階勞工,請假出庭扣錢就算了還要 10/27 20:54 : → leyincat: 賠錢,哭哭喔,下次犯賤愛比中指記得不要被拍到車牌啊 10/27 20:54 : 推 JetChang: 讚 這我一定吉 台灣的交通太差了 從三月到現在檢舉了三 10/27 21:21 : → JetChang: 十幾件 全都成案 也是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再違規 跟你同樣 10/27 21:22 : → JetChang: 的意思 10/27 21:22 : → dasuperray: 機車騎士太淺了~是我就不回頭看你,然後比中指 10/27 23:32 : → dasuperray: 根本告不了,直接不起訴 10/27 23:33 : 不要出一張嘴 對你本身修養沒好處 : : 有興趣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照你自己的方法試試看 實際測試最準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7/2018 23:43:51 : 推 legend1125: 想知道後續情形,再麻煩說一下,感謝 10/27 23:42 : 推 N48212: 讚一個,有你真好 10/27 23:49 : 推 g5637128: 推 10/28 00:37 : → dasuperray: 呵呵~你可以來試試看啊~不起訴就是不起訴~你沒有辦法 10/28 01:08 : → dasuperray: 你即使有紀錄器也沒有辦法舉證前車針對你 10/28 01:09 : 【裁判字號】 101,易,1020 : : 有時候不要太鐵齒 上裁判書查詢系統 裡面很多實際的判例 : : 很多判決書裡的被告也都是會講這些理由說自己沒有針對人 : : 實際上怎樣 就看法官的認定 你想賭 你就繼續維持這樣的觀念 : : 推 vinmo: 其實這樣應該可以成立強制罪吧,顯然你的車被他擋住無法繼 10/28 01:32 : → vinmo: 續前進,左邊的機車才會全部往右插進來 10/28 01:32 : ※ 編輯: beminaru (36.239.52.68), 10/28/2018 03:30:40 : 推 Cybermark: 不提告是姑息 只會助長這種人的焰氣 10/28 07:37 : 推 ProChristian: 某樓真d善良 以後我只要有道歉大家不要告我喔> <plz 10/28 09:45 : 推 kazake: 看完影片不管原po怎麼弄對方 我都贊成 這種腦殘需要被教育 10/28 10:49 : → kazake: 一般人被這樣比中指一定也會不爽 但真正會為自己出一口氣 10/28 10:51 : → kazake: 的人有幾個 都馬只能在車上或跟朋友幹譙 10/28 10:51 : 提告之後 每晚睡得好香甜 : : 不知道遠方的你是否有一樣的心情 : : : 推 ups: 吉吉復吉吉 10/28 11:23 : 推 n790321: 死他 10/28 11:40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12:04:33 : → dasuperray: 呵呵~我跟你講連法院都上不了,我就是有經驗, 10/28 12:36 : → dasuperray: 有影片,也請對方去做筆錄,他說他無聊比前面, 10/28 12:37 : → dasuperray: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你遇到消ㄟ,還可以知道你家住址 10/28 12:37 : → dasuperray: 你知道這點你還睡得香甜XD,厲害啊~真的要搞你,簡單 10/28 12:38 : → dasuperray: 遇到這種 去吃個甜食換換心情咖喜仔 10/28 12:39 : → dasuperray: 是你的觀念薄弱還是我的實際經驗有用,我大笑三聲 10/28 12:39 : 當然睡得香甜 我敢告他 我也不怕對方知道我的地址 : : 知道又怎樣 不管對方要玩明的 要玩暗的 我有的是時間和錢來耗 : : 至於這個案子實際有沒有經由簡易法庭判決 還是到檢察官那邊就被奢掉了 : : 到時候就知道了 你的經驗不一定是別人的經驗 : : 就跟你打死不相信判決書一樣 都教你怎麼查了 還是不相信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 : 推 tbere2002: 支持你吉 但記得要貼上後續狀況 10/28 13:05 : 推 mythman: 社會教育需要有人努力 10/28 14:08 : 推 kev2345: 新聞就有一堆 10/28 19:09 : 新聞不準 但是判決書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過往的案例其實蠻多的 : : 有判成功或沒判成功的案例都有 沒到最後不知道 反正就跟對方耗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0:58:09 : ※ 編輯: beminaru (114.47.110.219), 10/28/2018 21:02:57 : 推 dodo11060: Good job 10/28 21:26 : 推 forthewill: 告!! 10/28 21:32 : 推 CTH: 推!! 上面一堆鍵盤嘴不用理 10/28 23:22 : 推 satan2003: 加油 支持~~堅持到最後讓他得到教訓 10/29 10:45 : → n19881112: 這路況好恐怖 10/29 13:37 : 噓 kokunmai: 唉 左前方塞住了 輪流行駛很難嗎? 02/25 15: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51.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51981660.A.DFF.html

03/08 02:03, 5年前 , 1F
態度也沒有很好,幹麻和解
03/08 02:03, 1F

03/08 02:15, 5年前 , 2F
告到底吧讓他知道在社會上不是他想幹嘛就能幹嘛
03/08 02:15, 2F

03/08 02:16, 5年前 , 3F
如果原諒他得不到教訓以後還是亂插隊比中指
03/08 02:16, 3F

03/08 02:21, 5年前 , 4F
讓他得到教訓,徹底學乖,以後才不會再犯不違規不逼車
03/08 02:21, 4F

03/08 02:22, 5年前 , 5F
右側超車.路肩.槽化線,三項違規才罰一條,太便宜他了
03/08 02:22, 5F

03/08 02:23, 5年前 , 6F
別給他機會
03/08 02:23, 6F

03/08 02:23, 5年前 , 7F
樓上那是另外一篇,你搞錯了XDD
03/08 02:23, 7F

03/08 02:24, 5年前 , 8F
如果真的心軟,叫他捐錢給你指定的慈善機構,拿收據來
03/08 02:24, 8F

03/08 02:24, 5年前 , 9F
再和解
03/08 02:24, 9F

03/08 02:26, 5年前 , 10F
看了影片,真的搞錯了,太多人比中指了
03/08 02:26, 10F

03/08 02:31, 5年前 , 11F
對方都承認錯誤了 小事不和解 浪費司法資源
03/08 02:31, 11F

03/08 02:33, 5年前 , 12F
捐錢換和解
03/08 02:33, 12F

03/08 02:36, 5年前 , 13F
當然告到底 這種人不告到底 根本學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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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2:37, 5年前 , 14F
走到底,不要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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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2:38, 5年前 , 15F
你撤告我是不會原諒你的嗚嗚
03/08 02:38, 15F

03/08 02:40, 5年前 , 16F
既然要和解,就順便再送十萬元給他花。
03/08 02:40, 16F

03/08 02:44, 5年前 , 17F
不如幫他養老婆小孩 每個月送20萬給他花花好了
03/08 02:44, 17F

03/08 02:44, 5年前 , 18F
我下次在路上遇到他比我中指 8成就是你的縱容害的
03/08 02:44, 18F

03/08 03:05, 5年前 , 19F
我也覺得捐錢換和解不錯,讓他知道痛也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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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3:14, 5年前 , 20F
捐錢換和解+1。除非態度惡劣,否則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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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3:18, 5年前 , 21F
不過這種人通常態度也不會多好給個小教訓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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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3, 5年前 , 22F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他行為衝動時就該想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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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3, 5年前 , 23F
告他算浪費社會資源嗎?或許吧!但我認為姑息養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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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3, 5年前 , 24F
社會成本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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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6, 5年前 , 25F
給他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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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0, 5年前 , 26F
11樓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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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3, 5年前 , 27F
噓某樓 各說各話 這樣叫有承認錯誤?笑死人 有小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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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3, 5年前 , 28F
友了還這麼衝動 浪費個屁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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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5:37, 5年前 , 29F
回頭看了影片(原文一樓推文科科),對方是蠻嗆的個性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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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5:37, 5年前 , 30F
錯,也該受點教訓。捐款和解的想法挺好,讓他長點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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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行車還是要有禮貌的,更何況還載著孩子。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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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艱苦,可在金額上斟酌一個較恰當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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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25, 5年前 , 33F
告到底+1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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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2, 5年前 , 34F
捐錢換和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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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5, 5年前 , 35F
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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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5, 5年前 , 36F
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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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6, 5年前 , 37F
一直缺字。。。 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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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6, 5年前 , 38F
死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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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6:47, 5年前 , 39F
這種人就是要由司法教訓他 千萬別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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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4 則推文
03/08 17:16, 5年前 , 304F
這個我一定不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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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0, 5年前 , 305F
忍一時變本加厲,退一步得寸進尺,一大推沒出社會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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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1, 5年前 , 306F
被壓榨是不是忍忍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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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7, 5年前 , 307F
感覺毫無悔意 不和解是對的 只是浪費原po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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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8, 5年前 , 308F
給他上一課啊 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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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29, 5年前 , 309F
提狀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就把你的時薪和車馬費算進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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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42, 5年前 , 310F
告到底 不要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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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09, 5年前 , 311F
你是不是時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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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35, 5年前 , 312F
支持告到底,教他一次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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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36, 5年前 , 313F
既然告了那就告到底 別半途而廢 除非它下跪道歉洗門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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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07, 5年前 , 314F
給他一個機會,下次撞死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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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27, 5年前 , 315F
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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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6, 5年前 , 316F
這我一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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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48, 5年前 , 317F
我會捐錢換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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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7, 5年前 , 318F
和解 捐錢 這一次應該有學到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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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48, 5年前 , 319F
會帶一家老小去就是打算打悲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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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49, 5年前 , 320F
絕對支持告到底 不然他不會學會教訓 錢捐出來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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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49, 5年前 , 321F
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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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56, 5年前 , 322F
鄉民真可怕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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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3:17, 5年前 , 323F
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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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推文 及 來信指教 各種支持提告或覺得浪費司法資源的正反意見都予以尊重 這也是討論區設立的目的及作用 目前個人決定先繼續司法的流程 等收到起訴判決後 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金額會考慮對方狀況及態度 訂個能負擔的起又能記取教訓的合理數目 所得和解金額 也會捐給華山或喜憨兒基金會 至於來信質疑訴棍為了和解金的鄉民 , 其實我不缺這個和解金 事實上 去年我在收到檢舉對方成功的交通裁罰信件後 , 個人也捐獻了米及金額當作回饋社會 https://imgur.com/a/DRCkeSU 一年所捐款的金額 絕對大於和解金的數目 謝謝指教 ※ 編輯: beminaru (36.239.51.222), 03/08/2019 23:26:58

03/09 03:18, 5年前 , 324F
他比中指比的蠻爽的啊 和解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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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03:34, 5年前 , 325F
捐錢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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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04:30, 5年前 , 326F
告到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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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2:52, 5年前 , 327F
是我就告到底,這可不是一時衝動而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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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7:41, 5年前 , 328F
阿不是很屌?不需要和解啦 事後裝哭哭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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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7:42, 5年前 , 329F
就是因為事後哭哭對一大堆人來說有用有用 台灣才會那麼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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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3:06, 5年前 , 330F
啊 不然膩
03/09 23:06, 330F

03/09 23:06, 5年前 , 3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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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02:08, 5年前 , 332F
好奇朋友說你100%勝訴是怎麼算得 明明有判例比中指告不
03/10 02:08, 332F

03/10 02:08, 5年前 , 333F
成....
03/10 02:08, 333F
偵查過程中 對方口供已經承認對我比中指 ※ 編輯: beminaru (114.47.106.142), 03/10/2019 06:51:19

03/10 09:12, 5年前 , 334F
告到底
03/10 09:12, 334F

03/10 18:09, 5年前 , 335F
看到後面的文章才知道3/8已經有回復了
03/10 18:09, 335F

03/10 19:36, 5年前 , 336F
如果你覺得只是出口氣又有點可憐對方就告贏不求償叫他捐錢
03/10 19:36, 336F

03/10 19:57, 5年前 , 337F
得饒人處且饒人
03/10 19:57, 337F

03/11 10:28, 5年前 , 338F
損錢換和解啦,對方有收到教訓就好,我相信已經有效果了
03/11 10:28, 338F

03/11 10:30, 5年前 , 339F
^捐
03/11 10:30, 339F

03/11 13:07, 5年前 , 340F
我是支持你原諒他啦
03/11 13:07, 340F

03/11 19:45, 5年前 , 341F
帶妻小來是打悲情牌嗎
03/11 19:45, 3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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