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失傷害與以刑逼民請教

看板car作者 (原音才是王道阿)時間5年前 (2018/10/18 22:55), 編輯推噓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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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之銘言: : 小弟最近與人擦撞,影片如下,在給警察看過之後,他認為肇則應該是雙方都會擔,雖 : 警察的口頭判斷不具備任何效力,一切以責任鑑定為主,但給許多友人看過之後也都覺 : 我們雙方各自有不小心的點,主要問題如下: : 我方:自小客、車體、第三責任險都有 對方:機車、保險未知,但貌似沒有第三 : 對方破皮,輕傷,報案後警方再三確認是否叫救護車、是否有送醫,對方說不要,我方 : 體傷,僅車子外觀損傷,我請警方開報案聯單出險用,後來警察大哥私底下跟我聊,說 : 方覺得錯全在我,出險後保險公司去討,如果他不願意,改告刑法過失傷害罪,對我可 : 相當不利,一來刑事法庭訴訟曠日廢時費用不少,二來民事就算雙方都有肇責,刑事上 : 大車撞小車,而且對方還有破皮,我被判過失傷害30天拘役易科罰金3萬背前科的機會 : 高,請我對出險這件事情仔細考慮。 : 1.想請問一下對方告上刑事法庭,我敗訴的機率很高嗎?有沒有人被以刑逼民過能分享 : 2.整體維修約四萬,肇則若五五或六四開,這成本不知道值不值得他打刑事訴訟? : 3.前科部分,沒有要移民....擔任政務官,應該不會有影響吧? : 其實開車出意外雙方都不想,我就也只是想按照保險流程修一修 賠一賠 : 但以刑逼民弄不好還真的會影響生活,請各位板友指教 1.穩輸, 但真的被 姿態放低一點,有時不會判 到30天,而且三萬是給國庫不是給他, 另外好好談請保險公司多付一點,這種小事應該不會提 2.不值得,但是談不好,或遇到瘋子只好跟他耗 ,重點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談的好不好 3.這種前科好像不影響移民,或政務官,酒駕都能當發言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18.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9874523.A.20B.html

10/18 23:01, 5年前 , 1F
輸贏只是看單一案件,同時你也告對方傷害的話,就反過來了
10/18 23:01, 1F

10/18 23:01, 5年前 , 2F
,一人玩一場,玩刑事不一定要花大錢,但不花錢就是花時間
10/18 23:01, 2F

10/19 00:01, 5年前 , 3F
台灣不怕被告的,越來越多了,尤其開車開過遠路,更不怕遠路
10/19 00:01, 3F

10/19 00:03, 5年前 , 4F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什麼叫怕?被告不用怕,判決的還是法務
10/19 00:03, 4F

10/19 00:03, 5年前 , 5F
單位,台灣告人是很容易的
10/19 00:03, 5F

10/19 00:41, 5年前 , 6F
不懂就不要教原PO也提告傷害,之前有過裝傷被判偽造文書
10/19 00:41, 6F

10/19 00:42, 5年前 , 7F
的新聞,法官又不是真的蠢到不知道判別傷勢
10/19 00:42, 7F

10/19 09:24, 5年前 , 8F
除非診斷證明是假的,否則提告有何不可?
10/19 09:24, 8F

10/19 09:27, 5年前 , 9F
原PO自己就說沒受傷了...之前那個案例就是說啥手指挫傷
10/19 09:27, 9F

10/19 09:28, 5年前 , 10F
之類的,法官覺得他偽造傷勢
10/19 09:28, 10F

10/19 10:40, 5年前 , 11F
這是技術上的問題,夠聰明的就會弄
10/19 10:40, 11F

10/19 13:08, 5年前 , 12F
技術問題+1,醫生也常說不能做假病例逃兵役,但醫生免
10/19 13:08, 12F

10/19 13:08, 5年前 , 13F
役就是比其他族群多非常多
10/19 13:08, 13F

10/19 14:51, 5年前 , 14F
醫生免役就像會計師節稅一樣啊。
10/19 14:51,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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