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看板car作者 (tku's cuh)時間6年前 (2018/02/14 18:30), 6年前編輯推噓11(11013)
留言24則, 1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8/8 (看更多)
身為一個常在檢舉的人來說說感想好了。 這新聞裏提到的 "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以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 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等" 就我知道很少人會檢舉,就算檢舉也很少成功,除了車牌污損外。 理由是這些太難用影片跟照片來舉證了。 而新聞中的護理師例子也很好笑,停紅線叫微罪嗎? 如果停紅線也不能檢舉,難怪台灣交通會亂成這樣。 我對新法比較有意見是具名。 就我聽到看到,有人檢舉沒具名只留正確手機就被警察洩露給被檢舉人, 造成檢舉人家庭被騷擾。 過去不需要具名的作法也的確是變相在鼓勵民眾檢舉, 或許有部份是報復心態,但是只是報復心態是無法持久的。 一天十封檢舉,一年花在剪影片、截圖、填寫檢舉單的時間太多了。 如果不是為了想讓改善交通,其實拿這些時間來睡覺不是更好? 具名檢舉只是壓低檢舉量而已,後面什麼到案說明根本是鬼扯了。 對檢舉內容有疑慮,且通知不到檢舉人,退件就好了。 哪需要人到案說明? 結論就是,執法單位面對越來越多"成案"的檢舉案件,又不想多補人力來處理這塊 所以就是拿檢舉人來開刀,壓低檢舉量, 這樣執法單位輕鬆、愛違規的也快樂,只是台灣交通會更亂而已。 ※ 引述《pchunters123 (pp表接受。和感謝,「今)》之銘言: : 原文連結:蘋果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13/1297669/ : 原文內容: : 【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又有不少難以查證違規,未來將不可 : 再匿名檢舉,交通部將修法解決浮濫檢舉情況,為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規劃明訂檢舉人 : 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供警方或監理單位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不到案或 : 不具名,將不予受理;另外深夜紅線停車等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但因檢舉案無法實施 : 勸導,修法也放寬可不予勸導就免罰,微罪檢舉案將可直接免罰,最快4月底前上路。 :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 : ,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護理師因要上小夜班,為了自身安 : 全,將機車臨停在醫院旁邊巷弄紅線上,被檢舉達人盯上,3月內收到14張罰單,繳了 : 8400元罰款。 : 但現行規定許多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 :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 : 免罰車主,希望微罪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但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導 : 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案 : 件情為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有客觀事實無法執行勸導程序,將可免經勸導程序就免罰 : 。 : 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明訂檢舉案件須為7天內違規行為,統一裁罰基準 : 及處理細則除修正呼應母法規定,檢舉違規行為超過7天的案件將可不予受理外,增訂檢 : 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公路監理單位或警方查證,若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 : 到案說明,若民眾匿名檢舉,經通知補正檢舉具名資料或到案說明應配合辦理,若不具名 : 或不到案說明,將可不受理檢舉。 : 交通部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實 : 負責,該法規預計預告14天,若公告期間沒有意見,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 心得/說明: : 看樣子以後,開車要更小心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57.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18604200.A.A7F.html ※ 編輯: tkucuh (122.117.157.156), 02/14/2018 18:30:55 ※ 編輯: tkucuh (122.117.157.156), 02/14/2018 18:31:16

02/14 18:35, 6年前 , 1F

02/14 18:37, 6年前 , 2F
從兩年前具名的現在沒在怕,警察也不應該洩漏資料
02/14 18:37, 2F

02/14 18:42, 6年前 , 3F
具名沒再怕,哪只要我個案洩漏,一定整個交通大隊告下
02/14 18:42, 3F

02/14 18:42, 6年前 , 4F
去,看是他們隊長麻煩還是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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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3, 6年前 , 5F
跑過法院就知道,現在台灣訴訟成本其實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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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57, 6年前 , 6F
跑法院事小,有些人是直接找家人報復。
02/14 18:57, 6F

02/14 19:06, 6年前 , 7F
檢舉一直都要具名啊 具名也常被退件 沒要我去說明過
02/14 19:06, 7F

02/14 19:06, 6年前 , 8F
對,怕的是住家地址被查到,牽扯到家人…
02/14 19:06, 8F

02/14 19:07, 6年前 , 9F
還有某次我公司一樓門口紅線半夜被人停車剛好要去拿東
02/14 19:07, 9F

02/14 19:07, 6年前 , 10F
西 進出很不方便,檢舉了也是說半夜不罰 這早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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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08, 6年前 , 11F
警察不該洩漏個人資料?沒錯。警方有沒有洩漏過?當然。
02/14 19:08, 11F

02/14 19:09, 6年前 , 12F
馬上要過年了 滿街違停馬上就要出現了歐 過年怎麼能開
02/14 19:09, 12F

02/14 19:09, 6年前 , 13F
單 台灣人最有人情味了
02/14 19:09, 13F

02/14 19:32, 6年前 , 14F
沒錯,這就是重點,鴿子的素質實在頗呵
02/14 19:32, 14F

02/14 19:44, 6年前 , 15F
鬼島的官員 整天想方設法改規定偷懶 操你媽的 有人逼你當
02/14 19:44, 15F

02/14 19:45, 6年前 , 16F
公僕嗎? 沒那個屁股別吃那個瀉藥 只想把公職當作混飯工具
02/14 19:45, 16F

02/14 19:48, 6年前 , 17F
最近一直改認證系統增加檢舉難度啊,呵呵
02/14 19:48, 17F

02/14 22:09, 6年前 , 18F
到時候就打110佔線不就好了,爽
02/14 22:09, 18F

02/15 00:05, 6年前 , 19F
推,這才是修改法令的主因
02/15 00:05, 19F

02/15 00:30, 6年前 , 20F
突破盲腸
02/15 00:30, 20F

02/15 00:32, 6年前 , 21F
國道檢舉還要7天內認證,就是不想讓人檢舉
02/15 00:32, 21F

02/15 09:00, 6年前 , 22F
從以前就在縱容 這些執法者 水準始終如一
02/15 09:00, 22F

02/15 09:56, 6年前 , 23F
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有什麼樣的政策
02/15 09:56, 23F

02/15 22:23, 6年前 , 24F
推這篇,想降低檢舉量,縱放違規者
02/15 22:23,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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