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太閒所以回點廢文騙騙P幣,雖然大概都被推文講完了
1. 維修報價的部分,回原廠的話這種價格算是便宜的吧。
不過不了解的是為什麼會有鈑金的報價,這看起來頂多就烤個漆而已...
2. 處理流程有瑕疵的部分是你們就這樣乖乖的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了...
要指控人家弄壞你東西是要負舉證責任的,所以除非他能舉證就是你媽弄壞的
不然大可以主張沒有因果關係而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你媽到底是社會經驗不夠?怕事?還是真的是自己去撞到?
我們不知得而知。只是迅速乖乖掏錢也是滿.......怪的@@
當然有人會說"今天是我的新車倒楣被你弄到,難道我還要摸摸鼻子自己付錢修嗎?"
不過在主張侵權行為成立之前車主要舉證是保母弄到的。(Ex. 行車紀錄器的錄音?)
況且即使侵權行為成立,肇事人只需要負責"恢復到可使用的原狀"
法律可沒規定一定要"回原廠恢復到可使用的原狀"。
當然會有人說我貴森森的進口車被你弄到就很森77惹你還要我別回原廠弄。
通常這種溝通不會有結果,真要訴諸最後通常都先進入調解途徑...
(因為興訟對雙方都是不經濟的,才一兩萬塊的案件請律師都不只)
但總之是不用這麼急著付錢。
我不知道版上諸多出過社會見過世面的人是怎麼想。
像我這種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也還是會想說在沒確認是誰造成的之前不要急著跟人家要錢
畢竟談這種錢多少會傷感情,如果平常保母帶的OK我覺得就算惹
所以會這麼颯爽的要錢,要嘛很確定是你媽弄的,要嘛根本就沒把你媽當平等的人看
要嘛平常就覺得你媽顧得不好私下多有微詞此次趁機發作
不管是怎樣的臆測,結局既然是已經付錢的的話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人家的寶貝孩子
就趕快另請高明照顧吧!
因為發生過這種事情我覺得多少都會有疙瘩啦,那之後再發生什麼芝麻綠豆的小事
都會升級成椰子冬瓜的大事,雙方也比較容易朝負面的方向去解讀。
遲早遲早會有下一次不愉快,之後是不是一兩萬塊可以解決就不知道囉XD
結論:不論老媽有沒有碰到人家車,都建議這家小孩別碰惹QQ
※ 引述《juiping (傳說中的亂亂)》之銘言:
: 我相信人性本善,但,這維修報價費用我不懂!
: 事情是這樣
: 家母在家照顧一位四歲小男孩
: 媽媽每天開BMW接送孩子
: 基於體貼家長,送來時家母都會主動抱小孩下車 (這很合理吧)
: 結果今天對方家長卻傳訊說
: 家母抱小孩下車時沒有把安全帶歸位,導致車門掉漆
: 而且因為是新車(至少是一年車還算新?)
: 無法補漆,只能重新鈑金
: 於是對方先到車廠詢價,中午前來商討賠償事宜
: 來之前,還不忘提醒家母先讓小孩睡午覺
: 看到車子,家長亦指出車損處
: http://imgur.com/l7Jkbpb
: 心裡想,這樣芝麻綠豆大的傷口
: 應該不需要太多錢維修吧
: 結果對方拿出車廠估價單.....
: 鈑金工資4500、烤漆工資8000、橡皮零件5000,總計17500
: 對方很客氣的只跟家母酌收整數
: 還說零頭就自己吸收了!
: 這讓我想起近期超夯的將軍事件
: 愛車的人的確很愛惜自己的車子,完全可以接受
: 但只是這麼一點傷
: 就撕裂家母、孩子跟家長之間的關係
: 值得嗎?
: 對了,家長領了補償金就離開
: 然後小孩剛睡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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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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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ooxalju (180.204.191.53), 07/17/2017 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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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54646&ctNode=5088&mp=003
我隨意google損害賠償的第一個連結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
狀。」
※ 編輯: zooxalju (180.204.191.53), 07/17/2017 20: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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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外觀的其實所謂"損害前"的判定更是難搞吧
因為受損方要自己舉證損害前的樣子,不然合乎常理的復原應該就可以囉(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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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ooxalju (180.204.191.53), 07/17/2017 21: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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