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自家車位被它人停車。
※ 引述《warreng (華倫G)》之銘言:
: 大家好,各位晚安。
: 本以為我家不會遇上這種情況,沒想到今天真的被我遇上了。
: 一直以來我家正前方的空地(土地權狀屬我方私人土地持有)都是我家固定車位在停車,
今
: 早上班把車開走,中午返家拿物品時發現一台休旅車大喇喇的直接停進我家的車位,造
成
: 我必須違停在路邊,用最快的速度回家拿東西。
: 當時心想家門口借人臨停一下也不是第一次,心裡也沒多想。
: 結果剛剛1830分左右我到家,家門口那台休旅車依然文風不動的停著... 這時我也是先
臨
: 停在路邊,然後下車看臨停在我家那台休旅車居然完全沒有留聯絡方式,我就撥110請
警
: 方幫我查一下車主,並聯絡對方移車。
: 幾分鐘過後警察到了,對方也出現了,一位年約近40的婦人,一整個心不甘情不願的臭
臉
: ,拿著鑰匙來移車。
: 我當著警方的面跟對方說
: :「歡迎暫停,但請留聯絡方式,大家互相。」
: 結果對方聽完這句話後直接爆氣! 也當著警察的面大聲嗆說
: :「停一下是會怎樣? 你是三小? 來輸贏啊!」
: 之後警察就去阻擋那位臭臉婦人,然後臭臉婦人還一直爆氣,大吼大叫的罵了一堆我聽
不
: 懂的話,還打電話給律師,大喊說要叫律師來處理。
: 一邊爆氣、一邊大喊著:「我就是要停,你明天車開走我還是繼續停! 要輸贏都來!
」
: 我家對於暫停這件事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意見,正常下班時間前把車移走,大家都是鄰
居
: 、都好說話,即使是外地來的要暫停,只要有留電話,在不影響我們自家停車的情況下
都
: 是可以通融的。
: 但今天遇到「無理取鬧的臭臉婦人」,我心中著實無奈,我也不介意她明天再把車開來
我
: 家門口停放,但希望在我晚上下班回家前能移走。
: 求助:
: 請教各位,假設明天臭臉婦人依舊依然故我的停在我家門前,我能有哪些「不具法律責
任
: 」的小動作呢?
: 補充說明一下我家門前的空地空間配置。
: 我家屬老社區,就是連棟透天那種房子,所以家家戶戶門前都會有一塊空地可以停車。
: 文中的臭臉婦人家位置位於我家隔壁第四棟,她家門前也有空地,但沒停車,而今天停
在
: 我家門前的這台休旅車我先前沒見過。所以我不曉得是這戶鄰居家的車,是報警後等車
主
: 出現移車我才知道這台休旅車的所有人是誰,又因為是鄰居的關係,所以我才會好意再
提
: 醒一次臨停的話不是問題,但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卻換來一段爆氣的移車衝突,事發中後段時我脾氣也上來了,我回嘴說:「你家門
前
: 有位置不停卻開到我家門前停,也沒留電話,誰會曉得這台車是誰的? 那我也只是好
心?
: 醒下次要臨停的話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對方還反嗆:「我就是要停,不然輸贏啊! 看你想要怎樣都可以啦,不爽都來!
」
: 結果對方不領情,不但嗆我還嗆前來協助的員警,警方勸告她還被她作勢揮拳毆打,還
揚
: 言要找律師告前來協助的員警,所幸我全程錄音錄影,也讓警方留下我的聯絡方式與個
人
: 資料,假設對方真的去投訴員警,我一定拿出影片並作證,以捍衛員警的清白!
: ----
: 現在對方依然在我家門前大呼小叫,我已致電派出所,待人員前來協助處理。
佔用他人土地或停車位,不能成立侵占罪。但可能成立竊占罪(刑法320條第2項),竊佔罪
是指並無權限而破壞他人對其不動產的持有支配關係,而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
在實務上,由於不動產的固著性,因此要成立竊佔罪的關鍵必須是犯罪人對於該不動產能
「繼續性」地享有支配關係,以及主觀上要有竊佔他人不動產產的故意以及享受不法利益
的意圖。
白話一點來說,如果原po能夠犧牲個幾天,讓那位太太持續性地佔用你的車位,到時候便
能以你門口的監視器為證,證明她繼續性地佔有支配這個不動產,而破壞了你對你不動產
的持有支配。主觀的部分,如果先前的錄音錄影有錄到她說的「等你開走了還是要來停」
便能證明她有破壞持有支配關係的主觀犯意。
最後,您便能吉她竊佔罪,到時候以刑逼民,先提刑事訴訟,再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
訟,一起吉她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以及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僅供參考,但若原po希望可以使用非法或更快速的手段,那就看您囉
不過也可提供車板上各位前輩作個參考,以後有遇到類似狀況可以有法律依據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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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y大及l大:
1.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應該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因此應該與竊盜罪的意圖有不同解釋,係指行為人佔有使用不動產而有”獲利”意圖,
我不太明白兩位為何一直跟我討論不法所有意圖。
2.竊佔罪當然是即成犯沒錯,但y大所指那個判例,要旨是說明竊佔罪的成立與之
後不法狀態的繼續無關(66台上3118例),但由於竊佔罪的客體是不動產,實務上認為
要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必須要有”繼續性”及”排他性”,我所謂的繼續一段
時間並非是指繼續本身作為一個構成要件,而是用來合乎行為人自己的佔有支配關係穩
固地建立。
試想,車子本來就可以輕易地開走,如果只是停在那邊十分鐘,你如何闡述行為人已經
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自然必須以繼續一段時日來證明持有支配關係的變動
3.不當得利的成立當然相對容易,但是提起刑事訴訟然後附民,可以完全不用裁判費,
在程序上透過檢察官的介入,一定程度上可以對被告的心理上造成壓力,而促使案件
可以更快地調解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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