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自家車位被它人停車。

看板car作者 (yijou)時間7年前 (2016/12/10 04:02), 7年前編輯推噓23(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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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rreng (華倫G)》之銘言: : 大家好,各位晚安。 : 本以為我家不會遇上這種情況,沒想到今天真的被我遇上了。 : 一直以來我家正前方的空地(土地權狀屬我方私人土地持有)都是我家固定車位在停車, : 早上班把車開走,中午返家拿物品時發現一台休旅車大喇喇的直接停進我家的車位,造 : 我必須違停在路邊,用最快的速度回家拿東西。 : 當時心想家門口借人臨停一下也不是第一次,心裡也沒多想。 : 結果剛剛1830分左右我到家,家門口那台休旅車依然文風不動的停著... 這時我也是先 : 停在路邊,然後下車看臨停在我家那台休旅車居然完全沒有留聯絡方式,我就撥110請 : 方幫我查一下車主,並聯絡對方移車。 : 幾分鐘過後警察到了,對方也出現了,一位年約近40的婦人,一整個心不甘情不願的臭 : ,拿著鑰匙來移車。 : 我當著警方的面跟對方說 : :「歡迎暫停,但請留聯絡方式,大家互相。」 : 結果對方聽完這句話後直接爆氣! 也當著警察的面大聲嗆說 : :「停一下是會怎樣? 你是三小? 來輸贏啊!」 : 之後警察就去阻擋那位臭臉婦人,然後臭臉婦人還一直爆氣,大吼大叫的罵了一堆我聽 : 懂的話,還打電話給律師,大喊說要叫律師來處理。 : 一邊爆氣、一邊大喊著:「我就是要停,你明天車開走我還是繼續停! 要輸贏都來! : 我家對於暫停這件事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意見,正常下班時間前把車移走,大家都是鄰 : 、都好說話,即使是外地來的要暫停,只要有留電話,在不影響我們自家停車的情況下 : 是可以通融的。 : 但今天遇到「無理取鬧的臭臉婦人」,我心中著實無奈,我也不介意她明天再把車開來 : 家門口停放,但希望在我晚上下班回家前能移走。 : 求助: : 請教各位,假設明天臭臉婦人依舊依然故我的停在我家門前,我能有哪些「不具法律責 : 」的小動作呢? : 補充說明一下我家門前的空地空間配置。 : 我家屬老社區,就是連棟透天那種房子,所以家家戶戶門前都會有一塊空地可以停車。 : 文中的臭臉婦人家位置位於我家隔壁第四棟,她家門前也有空地,但沒停車,而今天停 : 我家門前的這台休旅車我先前沒見過。所以我不曉得是這戶鄰居家的車,是報警後等車 : 出現移車我才知道這台休旅車的所有人是誰,又因為是鄰居的關係,所以我才會好意再 : 醒一次臨停的話不是問題,但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卻換來一段爆氣的移車衝突,事發中後段時我脾氣也上來了,我回嘴說:「你家門 : 有位置不停卻開到我家門前停,也沒留電話,誰會曉得這台車是誰的? 那我也只是好 心? : 醒下次要臨停的話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對方還反嗆:「我就是要停,不然輸贏啊! 看你想要怎樣都可以啦,不爽都來! : 結果對方不領情,不但嗆我還嗆前來協助的員警,警方勸告她還被她作勢揮拳毆打,還 : 言要找律師告前來協助的員警,所幸我全程錄音錄影,也讓警方留下我的聯絡方式與個 : 資料,假設對方真的去投訴員警,我一定拿出影片並作證,以捍衛員警的清白! : ---- : 現在對方依然在我家門前大呼小叫,我已致電派出所,待人員前來協助處理。 佔用他人土地或停車位,不能成立侵占罪。但可能成立竊占罪(刑法320條第2項),竊佔罪 是指並無權限而破壞他人對其不動產的持有支配關係,而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 在實務上,由於不動產的固著性,因此要成立竊佔罪的關鍵必須是犯罪人對於該不動產能 「繼續性」地享有支配關係,以及主觀上要有竊佔他人不動產產的故意以及享受不法利益 的意圖。 白話一點來說,如果原po能夠犧牲個幾天,讓那位太太持續性地佔用你的車位,到時候便 能以你門口的監視器為證,證明她繼續性地佔有支配這個不動產,而破壞了你對你不動產 的持有支配。主觀的部分,如果先前的錄音錄影有錄到她說的「等你開走了還是要來停」 便能證明她有破壞持有支配關係的主觀犯意。 最後,您便能吉她竊佔罪,到時候以刑逼民,先提刑事訴訟,再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 訟,一起吉她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以及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僅供參考,但若原po希望可以使用非法或更快速的手段,那就看您囉 不過也可提供車板上各位前輩作個參考,以後有遇到類似狀況可以有法律依據自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07.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81313777.A.832.html

12/10 04:05, , 1F
專業推。不過繼續性地佔有大概要多久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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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4:09, , 2F
我也想請問問題!馬上來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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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4:18, , 3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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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有不法所有意圖嗎? 還是只有得利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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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竊佔罪是即成犯,不要求要占有一段期間,只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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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一符合即告成立,記得有個判例可以參照。你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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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我認為只是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而主觀意圖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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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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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不當得利還是最方便,也不像侵權行為一般還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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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直接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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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構成要件不在"持續多久"而是意圖為何 只要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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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這個動作 僅管停幾天 主觀上難構成不法所有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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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本文自己說的支配關係 若今天對方是故意將土地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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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自己停車用 那就才有建立支配關係 否則你要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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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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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y大及l大: 1.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應該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因此應該與竊盜罪的意圖有不同解釋,係指行為人佔有使用不動產而有”獲利”意圖, 我不太明白兩位為何一直跟我討論不法所有意圖。 2.竊佔罪當然是即成犯沒錯,但y大所指那個判例,要旨是說明竊佔罪的成立與之 後不法狀態的繼續無關(66台上3118例),但由於竊佔罪的客體是不動產,實務上認為 要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必須要有”繼續性”及”排他性”,我所謂的繼續一段 時間並非是指繼續本身作為一個構成要件,而是用來合乎行為人自己的佔有支配關係穩 固地建立。 試想,車子本來就可以輕易地開走,如果只是停在那邊十分鐘,你如何闡述行為人已經 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自然必須以繼續一段時日來證明持有支配關係的變動 3.不當得利的成立當然相對容易,但是提起刑事訴訟然後附民,可以完全不用裁判費, 在程序上透過檢察官的介入,一定程度上可以對被告的心理上造成壓力,而促使案件 可以更快地調解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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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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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04, , 17F
如果有立告示牌(明顯處)表明是私人土地, 這樣還停構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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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 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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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插牌子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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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你知道這是別人土地,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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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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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這是別人的,跟我要把別人的變成自己的,概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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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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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9:42, , 24F
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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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卡板長知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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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走錯板了 XD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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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ijoull (61.224.236.53), 12/10/2016 1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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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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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單純只看法條文義寫的是“利益“沒錯,可是竊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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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是保護“持有法益“ 而非整體財產法益,所以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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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不法“所有意圖“? 難謂非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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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我認為 1.保護法益都是一樣的 2. 既然是即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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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占有與否乃是主觀不法意圖的判斷依據,我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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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三寶只是得利的意圖(有點像使用竊盜) 3.贊成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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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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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個車可以成立竊占罪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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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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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占不是公訴罪嗎 停車如果會成立法院不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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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5:28, , 38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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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立的可能性就可以吉了呀,一堆人推文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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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要弄她,讓她覺得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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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吉死川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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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9:30, , 42F
12/11 09:30, 42F

12/11 18:53, , 43F
感謝這位幫忙分析,我也很想尋求法律途徑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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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奈我自身時間也不多,目前已有備案,如對方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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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權益,我就會吉她了,感謝您的用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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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4:05, , 46F
這個認定很難 之前有案例就是犯方堅稱記錯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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