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5與前車間距未保持五十公尺將開罰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壯年)時間9年前 (2015/04/05 14:12),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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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esXiao (5D3 何時要降價!?)》之銘言: : 大家都會有種預期心理...明明車速不快還是保持50公尺up : 說真的...塞車20公尺 這種標準要駕駛怎捉拿? 50公尺地上2標誌就算了 : 到時被開張3000元的罰單還要跟他申訴盧半天 : 這種做法根本解決不了雪隧當下的問題,真不知道哪個水母腦搞的鬼 為什麼馬路上很多人沒有守法觀念就是因為執法不嚴格。 被抓到的違規駕駛多半都是認為自己倒楣,而不認為自己違法是錯的。 這樣的法律就算再怎麼合理,有意義嗎? 與其訂了一堆不會執行的法律,不如把規定減少然後嚴格執法。 路上都是紅線的結果就是根本沒人在怕紅線,然後還要看車裡有沒有人, 哇靠,紅線就是不能停車不是嗎? 已經影響車流了還要等警察來趕人? 沒有測速的地方就會有人超速,那速限合理嗎? 上下交流道遇到塞車就會有人插隊,排隊的人都是白癡? 駕照筆試明明就有考行車距離,可是你看路上的車距有三分之一的車子都不及格, 拉太長還會被人插隊,是因為台灣人不重視安全還是因為大家不守法? 原來沒人檢舉沒人抓就是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56.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28214355.A.AA4.html

04/05 14:27, , 1F
看看洪仲丘和勞什子的差別就知道台灣是人治不是法治社會~
04/05 14:27, 1F

04/05 14:57, , 2F
台灣用事實告訴大家,有關係有靠山,遇洞就鑽,法律只是擺設
04/05 14:57, 2F

04/05 16:39, , 3F
我昨天晚上走雪隧 時速15~50 還要保持50m?
04/05 16:39, 3F

04/05 16:44, , 4F
對啊,這是為了分流,避免追撞意外,德政,還不快吞下去
04/05 16:44, 4F

04/05 20:26, , 5F
塞車不用保持50m啦,不過還是要有20m
04/05 20:26, 5F

04/06 21:00, , 6F
塞車又不是你來判斷,最好還是保持50公尺比較安全
04/06 21:0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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