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6安+ESP被嫌到不行~ 說更危險??已回收
冒昧問一下,請問你保險的金額高嗎?
※ 引述《tranquil0213 (貝貝醬~)》之銘言:
: 之前PO了選車文~ 感謝各位板友熱心推薦!!!!! (鞠躬)
: 本來已經決定了~
: 1. SX4-crossover 2.PC 3.new 馬3
: 準備開心拉著先生去看車了
: (車錢是我出的,不是老公買~只是希望老公也喜歡這台車,車是我每天上下班接送小孩的)
: 1.結果老公說........
: ESP和ABS 完全不需要!!! 這種電子的東西壞掉更危險~
: 開慢一點根本不需要這些
: 電子的東西故障率高~ 要ㄧ直修很花錢~ 不穩定
: 尤其是I-KEY 沒電豈不是不能開? 沒實體鑰匙會被偷!! 所以絕對不能買這三台
事實上,現在的車子哪台不是電子車?
要不要乾脆不要開車了? 車用電腦壞掉更危險喔XD
每次車電門打開都會檢測這些電子產品到底有沒有問題
有問題會燈亮,請注意儀表板的指示燈
至於會不會壞,我家2001的恩典牌的歐洲車跟2000投又大老皮都沒修過ABS...
: 2.老公的朋友A(四個孩子的爸)說........
: 安全氣囊爆開會傷到小孩~ 不要買有氣囊的車!!! 沒氣囊沒事~ 有氣囊反而會更嚴重
我家恩典牌的擋風玻璃上用三國語言寫著不要讓12歲以下的孩子坐前座
: 3.修車廠老闆說......
: 氣囊爆開還要花錢修耶~ 沒氣囊把板金敲回原貌可以繼續開!! 又省錢
不然要等收屍嗎...=_="
: 4.老公的叔叔說......
: 車子最多兩個氣囊就好~ 這是最安全的 你看滿街的頭又大都好好的
: 如果真的撞到氣囊爆開~ 人也不會沒事,所以氣囊不需要
: 若被炸傷夾傷不是更慘???
所以小孩子不能用不能用不能用... 這是給大人用的
氣囊就是要來確保人沒事的,減少乘客的碰撞傷害
甚至車側氣簾可以讓未繫安全帶的乘客在翻覆時不會飛出車外
: 5.頭又大業務說......
: 所有車款中只有頭又大最適應台灣的天氣,所以都不會壞 千萬不要考慮歐洲車~很容易壞
: 我幫你辦最頂級的小鴨~77辦到好喔~~~~~~~ 什麼通通有!!!!
: 我默默的說~ 那請問PC呢???
: 頭又大業務說.....
: 今天不談油電車,現在油價降了,不ㄧ定划算,小鴨"很輕很省油"省稅金又好停車
: 我又說~ 那很輕不耐撞耶~
: 業務說~ 撞到板金很有彈性可以敲回來,然後不影響二手價
: 若真的要硬要耐撞,要買volvo了,但是歐洲車很容易壞修也貴~二手價很差
toyota嘛~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安全氣囊,City SRS
: 我.....非常無奈 >"< 我花錢買車買個安全這麼難嗎???
: 我載兩個小孩~ㄧ樣70幾萬~ 氣囊有哪裡不好??
: 有沒有版友有證明氣囊更安全的佐證或是什麼資料~ 讓我去說服他們吧!!!
: 尤其是氣囊+安全座椅可以更安全的資料 (我GOOGLE找沒有>"<)
: 還是只有我執迷不悟6安+ESP嗎??
: 謝謝大家了
: 真想自己去談完菜單~ 買完車開回來再說了.............
http://ppt.cc/Dfsc 來看看VOLVO怎麼建議
再看看帥氣的老貝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30/432842.htm
---
慢慢開一點用都沒有,trust me
我有騎機車20km/hr在路上被三寶媽帶著女兒撞過,痛死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66.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r/M.1418281700.A.E9D.html
推
12/11 15:20, , 1F
12/11 15:20, 1F
推
12/11 15:23, , 2F
12/11 15:23, 2F
→
12/11 15:25, , 3F
12/11 15:25, 3F
推
12/11 15:28, , 4F
12/11 15:28, 4F
→
12/11 15:36, , 5F
12/11 15:36, 5F
推
12/11 15:38, , 6F
12/11 15:38, 6F
→
12/11 15:41, , 7F
12/11 15:41, 7F
→
12/11 15:43, , 8F
12/11 15:43, 8F
→
12/11 15:49, , 9F
12/11 15:49, 9F
推
12/11 16:17, , 10F
12/11 16:17, 10F
→
12/11 16:17, , 11F
12/11 16:17, 11F
推
12/11 16:19, , 12F
12/11 16:19, 12F
推
12/11 16:46, , 13F
12/11 16:46, 13F
推
12/11 17:14, , 14F
12/11 17:14, 14F
→
12/11 17:15, , 15F
12/11 17:15, 15F
推
12/11 18:09, , 16F
12/11 18:09, 16F
→
12/11 18:09, , 17F
12/11 18:09, 17F
→
12/11 18:10, , 18F
12/11 18:10, 18F
推
12/11 20:15, , 19F
12/11 20:15, 19F
→
12/11 20:20, , 20F
12/11 20:20, 20F
推
12/11 20:31, , 21F
12/11 20:31, 21F
推
12/11 23:01, , 22F
12/11 23:01, 22F
推
12/12 03:17, , 23F
12/12 03:17, 23F
推
12/12 08:38, , 24F
12/12 08:38, 24F
→
12/12 08:39, , 25F
12/12 08:39, 25F
→
12/12 09:31, , 26F
12/12 09:31, 26F
推
12/12 10:04, , 27F
12/12 10:04, 2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