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疑義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夏天的蔚藍海洋)時間10年前 (2013/08/07 00:01),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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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宜蘭五結中正路上發生車禍,因為去年也撞過人家的車屁股, 所以心裡沒這麼緊張,不過還是有點疑義想請教鄉民: 去年發生車禍時,由交通隊來處理,我跟苦主分別被叫上警車製作筆錄, 拿著一張粉色的單子(應該是報案三聯單?)去給我的保險專員,因為是 去年九月發生的事情,所以不太確定是不是報案三聯單。 今天發生的時候,是被叫回派出所處理,一方面觀看我提供的行車記錄器, 另一方面給我一張影印的單子,上面登載我跟撞我的車主電話資料,然後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這是什麼鬼?) 就叫我們回去了!沒有報案三聯單會不會有問題阿??而且沒製作筆錄, 萬一要我回宜蘭製作筆錄,我就飽了,從台中過去好遠阿! 車禍當時我搶黃燈(深刻自我檢討!),行車記錄器上的廣角鏡可以確認, 我是在黃燈時過線,本來撞我的這人氣焰很高,不過看完行車記錄器之後, 警察確定他有闖紅燈,就沒再多說什麼了。 還好有買行車紀錄器,平時用不到,需要的時候就很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1.180 ※ 編輯: badsam 來自: 111.252.61.180 (08/07 00:10)

08/07 01:35, , 1F
車禍沒有三聯單= =就是那張登記聯單而已
08/07 01:35, 1F

08/07 10:18, , 2F
單純車禍就是交通事故單,若有傷人肇逃,警方會直接辦理
08/07 10:18, 2F

08/07 10:19, , 3F
也就沒有需要"報案"的必要.....
08/07 10:19, 3F

08/07 10:19, , 4F
不過,筆錄應該可以要求做吧,不然若日後喬不平,還是得做..
08/07 10:1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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