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疑義已回收
今天在宜蘭五結中正路上發生車禍,因為去年也撞過人家的車屁股,
所以心裡沒這麼緊張,不過還是有點疑義想請教鄉民:
去年發生車禍時,由交通隊來處理,我跟苦主分別被叫上警車製作筆錄,
拿著一張粉色的單子(應該是報案三聯單?)去給我的保險專員,因為是
去年九月發生的事情,所以不太確定是不是報案三聯單。
今天發生的時候,是被叫回派出所處理,一方面觀看我提供的行車記錄器,
另一方面給我一張影印的單子,上面登載我跟撞我的車主電話資料,然後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這是什麼鬼?)
就叫我們回去了!沒有報案三聯單會不會有問題阿??而且沒製作筆錄,
萬一要我回宜蘭製作筆錄,我就飽了,從台中過去好遠阿!
車禍當時我搶黃燈(深刻自我檢討!),行車記錄器上的廣角鏡可以確認,
我是在黃燈時過線,本來撞我的這人氣焰很高,不過看完行車記錄器之後,
警察確定他有闖紅燈,就沒再多說什麼了。
還好有買行車紀錄器,平時用不到,需要的時候就很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1.180
※ 編輯: badsam 來自: 111.252.61.180 (08/07 00:10)
推
08/07 01:35, , 1F
08/07 01:35, 1F
→
08/07 10:18, , 2F
08/07 10:18, 2F
→
08/07 10:19, , 3F
08/07 10:19, 3F
→
08/07 10:19, , 4F
08/07 10:19,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