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責任問題?消失

看板car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8/04 23:39), 編輯推噓5(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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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連著前面的推文繼續講 聽起來似乎很不可思議,但這是不爭的事實 就像大家常聽到,高速公路車禍 人拋出車外,被後面的來車輾斃 交警開始調查啦,會先看 到底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還是 完全無法閃避的情況,來做青任歸屬 像是,之前有版友po一個影片 一個駕駛在死角的情況下,撞到一個騎殘障車橫越馬路的影片 那位汔車車主是沒有責任的,因為他完全在死角的情況 他完全無法立即反應,而避免撞擊 就像我之前的某一篇文章,你可以去找一下!! 最近才po的..一個台中雙載機車撞上路邊的連結車案例 闖紅燈固然錯在些,但請別把類似的案例以相同的解釋方向去做判定 酒駕(打個比喻)先錯在先和闖紅燈先錯在先是有分別的 回歸搶黃燈情況 我以說過,騎士是以相當慢而且是能夠讓一個正常開車情況下的車主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速度 來闖燈 車主想搶黃燈,但也是得先看路口狀況再搶 很明顯車主並無先注意左右路口狀況而是拼運氣搶看看 基本上交警就是以這樣去做判定 這沒有任何問題啊 如果還是覺得因為闖燈才讓車主撞擊的話 那我們把騎士換成路人好了,然後我們也把車主換成 會先看路口情況再搶黃燈的車主好了 車主看見路人闖燈,但他還是把他做撞擊的動作 然後車主說,因為路人闖燈!所以我才撞上他! 然後到時法官問車主: 你當時看到他了嗎? 車主:看到了 法官:為何你不閃避? 車主:因為當時路權是我的,我有行進的權力!所以我撞他合理,而且他還要賠我才是 法官:我讓你有過失XX的機會,我救不了你了 我相信如果你是法官,你的判決應該跟法官想的一樣 我想...你應該懂我想表達的情況了 結論: 車主搶黃燈應先判斷路口情況再做搶黃燈動作 這是很合理的,別再拿那套說路權是我的!!你管我怎麼走.... 如果你是這麼想,你跟三寶有什麼分別???三寶當路隊長不就是這樣的想法嗎? 開車在路上,注意四面八方的環境本來就是保護自已的必須方式 這才是最重要的!!!希望大家都能開車平安,平安開車!!!路上實在太多意外 而造成的家庭破碎了.. ※ 引述《cmh19 (CP值魔人)》之銘言: : 在八卦版發現這個連結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hVd2vSpjdw
: 想藉此問問幾個問題 : 這起事件很明顯是機車騎士闖紅燈而引起的事故 : 也看得出撞到女騎士的車主 : 應該是加快速度搶黃燈因此衝撞力道才會這麼大 : 那在法律層面上汽車駕駛有任何錯誤嗎? : 例如該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 : 謝謝回答

02/10 18:14,
一樓地獄狂蛇
02/10 18:14

02/10 18:17,
一樓地獄狂蛇
02/10 18:17

02/10 18:29,
一樓地獄狂蛇
02/10 18:29

02/10 18:44,
一樓地獄狂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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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8:46,
一樓帝慾狂舌
02/10 18:46

02/10 18:50,
一樓帝慾狂舌 A_A...
02/10 18: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127.199

08/04 23:43, , 1F
當然前提要是非蓄意撞擊才有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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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面的比喻可能有誇張了點..但如果交警判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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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無法擁有騎士的注意視線的話,那責任完全是在騎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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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那車主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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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要號誌幹嘛..大家都用時速20過路口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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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應該看得到我 你應該煞得了車...撞到我你就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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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這樣做我沒意見啊...然後到時出事了!你再看法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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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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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請更新,一切先以路權優先再討論雙方行為,所以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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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要肇事責任,汽車駕駛佔部分責任是因為他車速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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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高速公路這例子就不適當了,這是十字路口有號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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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種行駛於同向車道的事故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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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法我阿姨被撞應該判責任低,他開車經過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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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頭都差不多過十字路口快進對面了被橫向車直接撞進了田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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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責任出來我阿姨輸,就是因為該路口她是閃紅燈,橫向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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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黃燈,路權我阿姨比較小,鑑定結果出來肇事主因為我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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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速度跟視角,你又知道汽車看的到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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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快就下定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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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w大回覆,沒錯我真的覺得很不可思議,如果這真的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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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責任歸屬的狀況,就像d版友說的,那還要號誌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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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w大,您是否知道當初這件事故最後是怎麼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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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後來是怎麼判..我們只能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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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生的影片和文章事件來警剔自已..開車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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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理論上應該以當下路的限速狀況來決定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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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小心,因為台灣沒有絕對路權,只有相對路權,加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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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限速50 汽車以80的速度搶黃燈 那被判責任歸屬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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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條款,發生事故後一方無肇事責任的比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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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汽車以40左右的速度搶黃燈 那還要判汽車肇責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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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不清責任,汽車駕駛通常也只能花錢消災,因為還有過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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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這王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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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曾經遇過三寶硬切擦到我...然後對方老公來直接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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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爸是xx分局分局長....送責任判定我一定輸!!叫我賠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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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說到這各喔XDD 我阿姨當下縣議員,代表都拉到警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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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她也信心十足的說她一定贏阿 結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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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沒事.....我能怎麼辦..幾千塊尚當做買飼料餵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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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是法官在判跟警察無關吧 警察頂多負責筆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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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啊...送交通事故什麼的做責任判定,那個佔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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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隊只負責紀錄 鑑定單位有專門單位 上法院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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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知道的...後門大家都很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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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鑑定單位,交通部有自已一個獨立的部門,就專門做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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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很重大的事故上了法院!如果有門路,誰不想走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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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亂講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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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7K8ndD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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