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責任歸屬?以及賠償部分?消失
※ 引述《PAGBR (我的晴天快快來!!)》之銘言:
: 今天跟老公準備回家的時候
: 經過板橋大觀路38巷156弄橋底下
: 與機車發生車禍
: 是對方摔車然後摩托車在地上滑行撞到我們的車子
: 我們的車很慢,因路口不直,我們視線不佳,所以在路口老公有減速
: 然後我看到他的車子幾乎是高速直接剎車就摔車,地上留了很大的剎車痕
: 摩托車頂到我們的鋁圈跟一點點的保險桿
: 當時我們直接報警,因他身上有擦傷,看起來很嚴重
: 就直接送醫院。
: 幸好人沒有什麼事情。
: 去醫院做筆錄的時候,對方的表姐有跑來跟我們道歉
: 因為他表弟自己說車速快,在路口沒有注意就撞上
: 問我們車子有沒有怎樣,需不需要賠償
: 我們表示只要人沒事就好,車子只是小傷,所以還可以。
: 但後來對方也做完筆錄,警方問我們可以先談一下理賠部分
: 結果對方直接問我們可以賠多少給他們
: 後來的結論是就交給雙方的保險公司處理
: 我有第三責任險,所以我想交給保險應該比較好
: 但警察在做筆錄的時候
: 有跟我老公說若要用保險理賠
: 因對方有受傷
: 很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 建議我們可以和解
: 但我詢問保險業務,他是跟我說就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就好
: 因兩條路相較起來,我們的路權比較小
: 因是無號誌路口,我們的車頭必須有點出來才能看到是否有來車
: 我想這也是造成他摔車的原因
: 不知這樣是否會有很大的責任歸屬
: 能全權交由保險公司去處理嗎?
: 對方的摩托車傷的很重,應該要大修
: 若私下和解,是指自己賠償不透過保險公司嗎?
: 謝謝大家
個人提供一點淺見
原PO怕的,無非是怕被對方告過失傷害罷了
但是通常會走到這一步,絕大部分是賠償問題談不攏,少部分是處理過程態度不佳
處理過程態度不佳這個先撇開不說
受傷的通常要的是賠償
今天是私下賠或是保險公司賠,對於對方根本沒差,對方要的只是賠的金額夠不夠
如果對方要求天價賠償,保險公司賠不出來,我相信原PO也是賠不下去
如果是合理範圍,保險公司評估後核可,自然會賠,也無需原PO出錢
既然如此,不如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處理的經驗比普通人多出很多,自有一套話術讓對方信服並接受賠償金額
真的不建議私下和解
有時候你賠完了,結果對方又感覺身體不適,然後再跟你要求之後的醫藥費
或是
你車子幫他修理好,結果日後有問題,會再跟你要求修理費用
反正事尾很多,交給保險公司,他們自有一套流程,你也不用擔心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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