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鍾怡雯的神話不再

看板book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1/17 19:55), 編輯推噓3(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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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iterprize 看板 #1GW3QYmx ] 作者: y2006g (想說) 看板: Literprize 標題: [討論] 鍾怡雯的神話不再 時間: Fri Oct 19 01:04:31 2012 最近在聯合報副刊上鬧得熱烘烘的一文 原文在此 http://www.udn.com/2012/10/7/NEWS/READING/X5/7413475.shtml 舉某篇書寫愛滋病的得獎散文為例,以該篇寫愛滋顯然是虛構為由, 說明文學獎神話不再。 引起眾多討論, 因其事關愛滋, 是個敏感的話題 而原作者也回覆了 http://udn.com/NEWS/READING/X5/7428262.shtml 我看完覺得十分迷惑, 寫了長長一篇 卻看不到任何對於質疑做出正面直接的回覆 我的疑惑有解開 鍾怡雯教授又再回"誠信"一篇 "將作者的我與散文的我混為一談" 看完這一串的回應文章 我的想法是任何文學創作都可能含有一些虛構的成分在 兩篇文章難分高下,竟然用 "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者所寫是否「屬實」"----神話不再 這樣的方法決定嗎? 個人真的覺得很荒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131.170

10/19 14:18, , 1F
很荒謬,也很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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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6:34, , 2F
我覺得這件事就應該讓它過去,把它公開出來除了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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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於事無補。評審應該要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不是去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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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8:21, , 4F
文學獎應該以文章的優劣為主,而非以是否屬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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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8:23, , 5F
屬實那就代表事件描述得很好 虛構那代表很有想像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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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不能以此分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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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9:56, , 7F
太荒謬,也很可恥。而且回應文章沒有切中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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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02, , 8F
覺得回應文章太會「說話」了,狠狠賞了鍾好幾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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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03, , 9F
鍾老師向來如她文中一樣「不吐不快」,在這著了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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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05, , 10F
鍾老師就如回應者所說的授業載道者,觀照的也是整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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壇走向,從鍾師的文中已經看到好幾個興歎了。但回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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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創作者,文中感覺倒有點把自己責任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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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要求打那通電話的啊 有沒有人要八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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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文章本意是談文壇現象 但是舉的例子太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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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鍾的文章十分具針對性與攻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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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我認為這篇文章一定要講清楚與分清楚你批判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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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造情與為情造文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虛構 絕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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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無論如何涉及到愛滋如此隱私的問題,絕不可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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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散文中的"我"是不是必須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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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之「我」如是基本問題就該有所回應,但回應者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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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律文、創作理念等作為辯解,至於愛滋隱私的部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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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可以要求主辦單位「技術性」保障當事者,所以應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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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如果一個創作者連面對核心問題都要如此規避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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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乎有人會覺得他是否消費了一些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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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如是回應無非掌了鍾師好幾巴掌也間接「告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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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單位......口氣著實又復原後的強悍和捍衛己權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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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鍾師舉例太特定,那也是出自文壇越來越多為文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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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趨勢,不得不把創作者造文心態「審視」一番,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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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獎的意義也會越來越稀薄,甚至為有心人士人所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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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因此被反撲文學獎乾脆取消獎金鼓勵也太此地無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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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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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獎金對有創熱忱者會作如何想?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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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此主動跳出來成為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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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問詞請教另一外與首獎擦身而過的創作者,他誠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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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眾、自己還有「他的創作」,可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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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造情與否應該由讀者判斷,而不是直接打電話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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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判斷力,那是否愧為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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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考據出袁枚根本沒有妹妹,白居易跟比沒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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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女,那祭妹文和琵琶行就不動人,就降低其文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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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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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主要的東西至少必需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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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散文描寫自己曾經當過妓女 但其實根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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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自然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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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獲愛滋卻寫自己獲愛滋 也是類似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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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0, 6年前 , 114F
讀者閱讀前若已知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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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1, 6年前 , 115F
自然會以那樣的文類標準去閱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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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2, 6年前 , 116F
所以先知道是散文 就會用看散文的態度去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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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3, 6年前 , 117F
散文的界定是真實 讀者自然把文章內容當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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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4, 6年前 , 118F
認知愛滋是虛構或真實 讀者閱讀的感受必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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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5, 6年前 , 119F
文學獎已分好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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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5, 6年前 , 120F
所以一篇得獎文章 讀者必定事先知道是散文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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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7, 6年前 , 121F
而且既已分類 就沒有散文可以虛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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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48, 6年前 , 122F
因為已有小說這分類的體裁去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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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虛構 為何不參加小說類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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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0, 6年前 , 124F
雖然同樣一篇文章 不一定因體裁類別不同而會是好或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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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1, 6年前 , 125F
但不同體裁的界定 確實會影響閱讀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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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參加有體裁分類的文學獎 那更會涉及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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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3, 6年前 , 127F
即使不是參加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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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5, 6年前 , 128F
但"刻意"讓外界認知是真實的 也還是有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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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6, 6年前 , 129F
寫的好不好與寫作倫理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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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7, 6年前 , 130F
至於詢問愛滋 確實涉及病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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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6:59, 6年前 , 131F
吊詭在於既是參加散文獎項 應該就代表是內容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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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作者其實已把愛滋隱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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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0, 6年前 , 133F
主辦單位只是要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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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1, 6年前 , 134F
當然 最好辦法是不要去確認 而是讓大家爭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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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2, 6年前 , 135F
爭論過程裡 真相可能就會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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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4, 6年前 , 136F
散文與小說 有時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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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4, 6年前 , 137F
用小說寫散文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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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5, 6年前 , 138F
但千萬不要把重大的虛構誤導讀者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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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7:06, 6年前 , 139F
尤其涉及很容易查證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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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3:44, 6年前 , 140F
都多久前的論戰,後續黃錦樹跟唐捐兩位老師也都陸續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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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3:44, 6年前 , 141F
出辯護的文集跟論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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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8:01, 6年前 , 142F
又不是報導文學,一般的散文一定要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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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8:03, 6年前 , 143F
覺的困惑,散文真的有明文規定過一定要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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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1, 6年前 , 144F
因為虛構性可能就會被歸到小說。但兩者其實真的很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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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2, 6年前 , 145F
有"劇情"的敘述真實事件的散文,是散文還是短篇小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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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3, 6年前 , 146F
我高中就寫過一篇讓國文老師們爭論不休的散文(啊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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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3, 6年前 , 147F
與否為什麼不來問我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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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5, 6年前 , 148F
不過像這篇牽扯到文學獎啊~獎金啊~事情就會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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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1:09, 6年前 , 149F
覺得像國外直接分fiction跟nonfiction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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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Npco9i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