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Jellicles] 森林裡的小木屋
對於像我這樣的都市小孩來說,食物只是店鋪裡販售的商品之一,怎麼製作出來是完全的
無知。然而對於《大森林裡的小木屋》書中描述的拓荒家庭來說,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切都
和食物有關。要吃飽、更要吃得好,全都得自己動手,材料就在身旁隨手可得——好吧,
也許熊肉不是那麼容易到手的(笑)。一年四季的食材五花八門,燻肉、做乳酪、煮楓糖
漿,蔬菜是自家的庭院種的,旁邊的樹林裡有打不完的獵物。用空心樹幹當爐子來燻鹿肉
、做乳酪要用到小牛的胃、楓糖漿煮好後直接倒在雪上冷卻……光是看文字敘述,整個景
象就栩栩如生地浮現在眼前了。
《大森林裡的小木屋》的故事發生在十九世紀的美國中西部威斯康辛州,在那個時代仍有
大片未開發的原始森林。拓荒者開墾森林,基本上就是在和野生動物爭奪土地,雙方的活
動空間不免彼此相接交錯。狼可能坐在庭院外和看門狗對峙、鹿會偷吃庭院裡的蔬菜;晚
上去牛欄擠牛奶,還會遇到黑熊在牛欄旁探頭探腦。然而人類有獵槍的優勢,足以在食物
鏈中佔盡上風——書中有一段提到有隻黑熊來到家門附近,爸爸開槍沒射中讓牠給跑了,
蘿拉的反應是「覺得很可惜,爸爸沒有打中黑熊,因為她好喜歡吃熊肉。」原來在年幼兒
童的眼中,任何動物都有成為食物的潛力(笑)!
拓荒家庭遠離文明深入蠻荒,凡事都得自己打點,因此造就人人多才多藝。且看蘿拉的爸
爸在書中展現出哪些技能:種燕麥、用獵槍打獵、佈陷阱獵取毛皮、撒網捕魚都難不倒他
,晚上在家中還能拉小提琴、唱歌說故事,甚至做木匠雕刻的手藝也不賴。蘿拉的媽媽則
是製作各式各樣的食物,裁縫家中每個人的衣服,偶而用麥桿編草帽,還要能縫個布娃娃
當耶誕禮物。雖然辛苦,卻也多彩多姿,看在年僅六歲的蘿拉眼中,事事都是那麼新奇有
趣,讓整本書充滿了鮮明活潑的氣息。
表面上,書中描述的是蘿拉.英格斯.懷德自己的親身經歷,其實作者撰寫本書時已經六
十五歲,她真能回憶起那麼多的細節嗎?更別提她的家族離開威斯康辛前往大平原上的堪
薩斯州時(這又是另一本書:《大草原上的小木屋》),她才三歲而已。不過書中事件的
取材應該仍然是她自己往後的生活經歷。
這本書的中譯本還挺多種的,我買到的是東方出版社的版本。據說有好幾個版本省略了殺
豬的過程,難道是覺得太殘忍了不適合給小孩子看嗎?且看書中的敘述是:當爸爸準備要
殺豬時,蘿拉怕得躲進被窩裡,用手摀住耳朵不敢聽豬的哀號聲,但豬斷氣之後,蘿拉就
又蹦蹦跳跳地去觀看肢解豬隻與剖出內臟的過程,真妙!這也是拓荒人家日常生活的一部
分啊。
順便一提,那個在夜裡追趕爺爺的「豹」應該是指美洲獅(cougar 或 puma),雖然我無
法確定,但原文應該是用「panther」,是美國人常用的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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