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老婦過馬路遭撞! 重摔斷牙、右腿反折到

看板biker作者 (奇異)時間6年前 (2017/08/29 21:03), 6年前編輯推噓25(26135)
留言62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的案例比這慘... 去年有天晚上下班時撞到一位婦人 當時是雨天,婦人撐傘用衝的橫越馬路 由於她撐傘是斜撐,且是暗紅色傘,傘面面對著我的行車方向 變成是她沒看到我的車就衝過來,而當我發現她時,距離根本不到一公尺 雨天距離不到一公尺,根本煞不住就直接撞上 婦人腳踝開放性骨折,輕微腦震盪 開刀休養復健大概八個月才能比較正常走路 我只是輕微擦傷,車子沒太大問題 說點氣憤的話,雨天撐傘傘面對者行車方向直衝橫越,完全就三寶無誤 說更難聽我還懷疑是想要造成假車禍 我方主張車禍點離斑馬線約70公尺,應走斑馬線,且車禍點是雙黃線,行人不得穿越 對方不知道另外去哪量的,主張下車點離斑馬線101.02公尺,可不走斑馬線 天知道這婦人要走多斜,距離多長才能有這距離,根本呵呵 初判表,事故鑑定皆判定行人錯比較大,該死的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約是人7車3 車禍鑑定委員會時,委員還直接嗆對方 「我不管你到底離斑馬線幾公尺,那邊是雙黃線就是不能穿越,你還穿越就是你的問題」 對方家屬一開始氣焰囂張,嗆說知道我在哪上班,想跑也跑不掉 還拉一堆政治及地方人物出來說他都認識,暗示我方小心點 還說婦人一個月薪水好幾萬,表示也會要求連帶的薪水賠償 直到知道事故鑑定出來人錯比較大就超客氣的說 「我們也不是那種人拉,人沒事就好了拉.和解書簽一簽就沒事」 我這邊除了強制險賠對方十多萬之外,我還另包萬元紅包給她,當作安慰金 只能嘆自己當時沒保第三責任險,不然其實一毛錢都不用出 結論,記得保第三責任險 懂些基本的交通規則很重要... 路上記得避掉三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46.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04011794.A.13A.html

08/29 21:08, , 1F
強制險有賠到十幾萬 全額給付嗎
08/29 21:08, 1F
對方腳踝開刀裝的固定物自費八萬多,強制險該項補助到三萬 其餘都是在住院以及看護照顧費用,零零總總也10多萬了

08/29 21:12, , 2F
強制險沒認殘能賠到十幾很大條了QQ
08/29 21:12, 2F
明細的照片我弄丟了,但印象中好幾項都直接到強制險的最大補償額 對方一得知判定人錯比較大後,態度變超大 本來一開始說要薪水賠償,後來也都不用

08/29 21:15, , 3F
沒死不就是繼續出來危害人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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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我應該直接賠200去了吧... 當時我方去附近要監視器畫面時,問到一個 她說她上次也是在那車禍,一樣骨折,搞到最後對方賠100 我爸聽到差點腳軟

08/29 21:30, , 4F
你沒錄音 可以告他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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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 當時承辦的員警讓我看到何謂公務人員中的渣 我火到直接在警局拍桌罵「是要我現場錄影請記者來嗎」但這是另一個故事 結果他跑去警告對方,說我方可能會告他們過失傷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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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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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騎40還要被這條判定 我超想問,阿不然大家是要時速20公里是嗎

08/29 21:31, , 6F
現在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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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1:41, , 7F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好像能用反應時間來推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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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能注意”,只要確認反應時間短到不能注意就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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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40,距離一公尺,雨天,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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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有神人開示過了,騎30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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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修法,一般道路速限30,全國暴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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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應該是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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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覺得搞不好是想搞假車禍

08/29 21:47, , 11F
真的要上法院,也要看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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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雨天騎25km/h, 晴天才催到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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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40就煞不住了, 何況是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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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就煞不住看是要換煞車還是換車選一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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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天不到1公尺,你知道一公尺多長嗎?大約從你腳掌到你腰部而已 你是有多會煞?雙碟是嗎 還是你想說來個輪胎鎖死滑倒就不會撞到? 鍵盤ABS還是鍵盤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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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要把這種車騎上路危害自己跟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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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39, , 16F
真的要保第三人,就算我方幾乎不可能有肇責,讓保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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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去揮,省下來的時間成本、精神成本就值得保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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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ㄚ太晚出現了沒人理他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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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包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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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個不願意,但家人說算是給他個面子,也算是給長輩一個尊重 要不是我家人堅持,不然我連200都不想包 家人是那種傳統的認為今天我撞到人就是我不對,我很無奈... ※ 編輯: game1398 (106.1.246.189), 08/29/2017 22: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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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息怒,我留言說的是ㄒㄚ,回完才注意到你的對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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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出來的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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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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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這萬元紅包真的不值,長輩壓力一定要包大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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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包個七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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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行車記錄器吧,說不定一毛也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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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30哥 別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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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要立法機車最高限速20雨天10這樣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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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40煞不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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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三寶怎麼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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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長輩到底是多大... 叫他們要包自己出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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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三寶真的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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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拍拍,一堆垃圾老愛攀關係,什麼我認識誰誰誰,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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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方式來威脅人,難怪台灣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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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如果沒有影像,送車鑑也是賭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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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鑑會是國內很權威的單位,只要有送,在過失(至少刑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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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是一翻兩瞪眼,檢察官要推翻就要有更強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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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沒送車鑑就直接不起訴或者送車鑑但最後判斷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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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只要被再議很容易被高檢署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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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我一直覺得路權歸屬並非必然與過失予否掛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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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刑事過失沒有比例問題,車鑑報告也不會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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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就是肇事主因、肇事次因的寫法,或者是同為肇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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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的判斷依據,就我目前看過的報告而言都是看路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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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會忽略「反應時間」的因素,但這個沒有影像跟本算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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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他不想直接判斷,就寫個同列肇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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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你就衰小了,因為這種各打50大板的方式等於說你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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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車禍案件若你沒有影像,或者第一時間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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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發展很可能會超展開,因為各種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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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老人有行車紀錄器也沒用的,台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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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保好保滿全權交給保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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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只能說運氣超衰(家人親身經歷!無緣無故賠了30好在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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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罵三寶有天必定會被收走,但千萬別當收的那個人阿(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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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包紅包給對方 我能明白你千百個不願意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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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25, , 53F
垃圾三寶怎麼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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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解決…但你當初沒保第三人真的膽量很大,不差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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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能保就保高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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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 沒這回事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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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0:01, , 57F
如果有這種事就不會有那麼多行人賠車子的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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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很簡單:看過失比例 難的是怎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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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總共賠了多少? 覺得應注意未注意根本瞎,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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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還要守法的人幫忙分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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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9:59, , 61F
是我就包個紅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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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0:02, , 62F
裡面包444元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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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fMOI4w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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