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車禍不用報案?

看板biker作者 (殺氣)時間7年前 (2017/02/03 22:43), 7年前編輯推噓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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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警察說的話 反正出車禍(無論嚴重性)打110就對了 警察嫌麻煩或覺得殺雞焉用牛刀那是他的事 對方說趕時間或不用賠那也是他的事 這年頭報警不是要警察負責或處理 重點是請警察做紀錄,自保用 來看在高雄去年底(今年初)的案例吧 苦主FB原文:https://goo.gl/Dvx5RG 新聞影片支援:https://youtu.be/UqOrx7O-tUI
下面簡短複製原文 105年12月30日 中午出門去送物資,剛從辦公室出發不到2分鐘竟被一輛機車攔腰撞上 對方是一個老伯,我馬上下車幫他把車扶正,問他有沒有事 他滿身酒味,我馬上知道發生啥事了,又是一個酒駕的人... 他一起身馬上油門到底,立刻不見人影.. 因為跟個案約好時間,所以先去送物資 但送完之後心理不安,總覺得哪個地方不對勁 立即去附近派出所,聯合交通事故小組返抵現場做了筆錄,備案 106年1月3日 接到一通電話,說我撞到一個老伯肇逃,傻眼 我說,很簡單~我們一起到警局再說 他一直不肯,說私下和解就好 我不肯,他說那走著瞧 106年1月4日 接到電話,要我到派出所一趟,因有人舉報我肇逃 到了派出所,對方馬上開始大聲咆哮說我怎麼能撞人就跑要告我肇逃 我跟警員兩個互相對了眼,微笑了一下 我先跟對方說對不起,然後請警員將當天的紀錄拿出來(含錄音檔) 年輕人瞬間臉上無血色,急忙說可能弄錯了誤會一場 設想如果今天苦主沒報警會怎樣? 也許最後不會有事,但我相信這過程絕對夠你煩心了 ※ 引述《yuxiang (Vincent)》之銘言: : 今天小弟和我女友騎西濱時 : 後方有台...大三寶..... : 紅燈我們兩台機車已經停進機車等候區 : 他汽車直接開進機車等候區撞到我女友的車屁股 : 撞擊力道也沒有到很大(可能那三寶有煞住) : 我女友的車沒事,我全車檢查過了 : 但是對方車輛的車牌鎖點斷了 : 依照我一般觀念我就叫警察,警察也來做檢查還有拍照紀錄 : 結果警察紀錄完這些,對方也沒有需要賠償的部分 : 但是只有他的車牌鎖點斷掉 : 警察便說這樣以後沒什麼問題不用打電話報警0.0?是真的是我們沒損傷就不用報警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82.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86132997.A.5BC.html

02/03 22:47, , 1F
車禍小擦撞就不用報警了,擋在路上妨礙交通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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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22:48, , 2F
那些說告肇事逃逸也很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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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反串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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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神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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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神反串 管他大小車禍報警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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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準備考警專,我不敢說我夠資格但我敢說我的觀念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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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下聽到那警察講這句話我有點傻眼,沒有寫三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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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只有抄一下彼此的資料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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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理一樓了,原PO觀念正確無誤 另外即使警察要把A3弄成息事案件,也得遵守處理SOP 若案係A3類無人受傷案件,當事人仍可在主動要求警方免予處理自行和解 依內政部警政署訂頒「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規定 處理人員仍應填寫「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 記錄當事人、車基本資料,測繪製作現場圖、填寫肇事經過、和解條件、照相 並請當事人簽章後存檔,但可免製作當事人談話紀錄 惟當事人如有明顯違規事實者,仍應當場製單舉發。 亦即警方到場時已和解,也應有基本處理資料備查。 以上出自新北警察局: 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30-1994-1.html 如果處理的警察只有抄彼此資料,沒有做以上的事 換作是我絕對會讓他爆炸

02/04 01:08, , 9F
借問 如果是尖峰時間,也是一樣保持現場等員警嗎
02/04 01:08, 9F
不用管是不是尖峰時段,最主要要看有沒有人受傷或死亡 若沒有,就像下面Q大回的作法(拍照+務必劃出車輛位置),要移車(壞掉移不動者不算) 若有人受傷(多小的傷或扭傷都算)或死亡一定不能移動,即使後面塞車卡住也是一樣

02/04 01:31, , 10F
謝謝大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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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1:55,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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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2:13, , 12F
尖峰時段,你拍照存證或是粉筆劃出車輛位置後移動車輛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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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警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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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在台灣比較適合追撞或無人受傷的,剩下…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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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chitw (114.38.89.190), 02/04/2017 04:27:52

02/05 16:35, , 15F
可是每次出車禍,很多人都很熱心過來,阿都把車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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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要怎麼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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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6:36, , 17F
當事人還坐在地上,可是車被別人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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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4:57, , 18F
你們能和解當然不用報案,無條件和解也是一種處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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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4:57, , 19F
式。
02/09 14:57, 19F
文章代碼(AID): #1Ob9S5My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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