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和解,對方態度不好且不賠

看板biker作者 (ROY)時間8年前 (2016/04/11 19:53), 編輯推噓-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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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才能告過失傷害,過了半年就沒得告,態度不好,你就只能找個比他兇,比他有力 的人士來跟他談,不然通常這種益 會皮皮的。 ※ 引述《dan0311 ()》之銘言: : 不好意思,本人上個月發生車禍 : 簡述一下發生過程 : 我是直行車 我方車道塞車轎車排一整排,我騎在慢車道 : 對方由對向左轉進入我方車道從兩台轎車中間衝出來,我左方視線都被汽車擋住反應不 : 撞上。 : 想請問我發生事故後半個月有打電話問對方是否要和解,他說等一個月初判表出來在說 : 上禮拜初判表有出來,很奇怪的是現場沒任何號誌我卻有這則條款( : http://i.imgur.com/YAOfowQ.jpg
: ),結論對方應左轉未讓直行車,肇責較重 : 結果打去給對方問有沒有要和解,他態度很不好說 要馬就等六個月在找他談(六個月 : 就不能告了?)不然就現在告他,然後說要我別在打給他 : 我只想要對方賠償我修車費用,畢竟車禍誰都不想發生,好來好去 : 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嗎?我實在不想搞的很麻煩,謝謝拜託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240.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60375589.A.D41.html

04/11 21:45, , 1F
你不用留言的方式嗎...
04/11 21:45, 1F

04/12 00:25, , 2F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什麼有力人士,人情不用還?
04/12 00:25, 2F

04/12 09:50, , 3F
有幾粒的人士?
04/12 09:50, 3F

04/12 13:47, , 4F
自己親戚朋友先找啦~ 沒關係的有力人士 誰管你
04/12 13:47, 4F
文章代碼(AID): #1N2v0br1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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