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主往生 不知要過戶 被罰了 ...
大家好像因為原PO的態度所以都不支持他
但我覺得政府(警察、監理機關)的問題比較大
提一些不同意見供大家參考吧
(用簡單的行政法概念解的,有錯請鞭)
這整件事的流程應該是這樣
過世→監理站註銷牌照→使用吊銷之牌照→罰鍰
政府的問題在於:
1.註銷牌照
疑點1:牌照註銷了嗎?
註銷牌照應該是會有書面寄到原PO家裡
如果原PO家人都沒接到通知,那有可能:
(1).根本沒註銷
(2).機關自己在系統內把牌照刪了卻沒通知→不生效力
(書面行政處分未送達,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沒註銷
疑點2:如果牌照被註銷了,稅單為何照常寄到家裡?
政府會對已註銷的牌照課稅嗎?(這是個人的小疑問)
2.罰鍰-罰鍰金額、理由、法律依據講不清楚
金額不明確:違反行政程序法第5條明確性的要求
未說明理由、法律依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未記載,違反行政程序法96條第1項
第2款
我並不覺得機關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並不只是「不超過裁量範圍(法定罰鍰金額)」
「註銷牌照處分的送達(生效)」、「金額的明確」、「說理義務」都是非常基本的要求
違反了就是沒有做到「依法行政」
而且大家都有可能遇到這種情況
某天警察開你單,用了一個你沒聽過的法條
(行政法規多如牛毛,就算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未必能完全掌握)
而且金額、為什麼處罰你、法律依據都說不清楚
你當然會因為莫名其妙被罰而不爽
原PO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56.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24140933.A.287.html
※ 編輯: pTTer00 (123.192.56.158), 02/17/2015 10:44:34
※ 編輯: pTTer00 (123.192.56.158), 02/17/2015 10:46:24
推
02/17 11:52, , 1F
02/17 11:52, 1F
※ 編輯: pTTer00 (123.192.56.158), 02/17/2015 13:30:20
推
02/17 16:51, , 2F
02/17 16:51, 2F
推
02/17 22:17, , 3F
02/17 22:17, 3F
→
02/17 22:18, , 4F
02/17 22:18,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7 篇):